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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了促进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搞活金融。我国城市集体金融组织已经初步有所发展,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办"银行"。这些金融组织不同于国家银行,而属于集体或个体的经济实体,因而在经营过程中既有盈利的可能性,也有亏损倒闭的风险,这种风险,不仅有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有遭受意外事故的原因。虽然国家银行对这类金融组织并不负有任何义务,但如果发生倒闭,必然要影响到存款人的利益。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保证存款人资金的安全,同时这也是一个关系到金融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信誉的问题。很多同志对此关心,也提出一些解决的意见,不外是:一、用准备金控制,二、建立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