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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审计局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7
摘要: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投资控制
引言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和以投资活动为主线对参与建设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投产后的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1、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1审计工作定位不清、审计内容难界定
一方面,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建设单位过分依赖审计,把审计人员当作他们的助手与军师,利用审计人员帮他们解决本应自身解决的问题,使得审计监督与管理难区分,导致审计缺位与越位,加大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收费标准等。审计机关为了弥补审计力量的不足,聘请社会审计资源进行跟踪审计,中介机构的审计监督观念比较缺乏,尽管拥有国家审计监督权力,往往比较迁就被审计单位,审计工作易受到被审计单位的影响与干扰。有的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存在代理招标、编审标底、工程监理等经济利益相关的经济业务,使得中介机构对被审计单位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另外,中介机构人员流动性较大、素质良莠不齐,导致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时,却又找不到相应的合同依據。因此,审计机关对协审单位的工作质量难以进行有效约束,从而加大了审计的风险。
1.2审计介入时间点难以确定
在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中,跟踪审计何时介入很难把握,究竟从项目决策阶段还是从招投标、施工阶段介入,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采用的审计方式是竣工决算审计,对决策与设计阶段的跟踪审计缺乏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前期审计基本上未涉及。因此,目前的跟踪审计在施工阶段介入的比较多,从项目建设单位方面看,跟踪审计的主要成果体现在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但实践表明,没有进行招投标审计、设计质量及概算审计等前期审计,往往出现概算不完善、设计深度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投资失控。
1.3送审工程结算造价不实
主要表现是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重复计算增大工程量、材料价格虚高及变更单与实际不符、变更价款高套、规范文件执行标准选取错误、工程造价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不专业以致结算造价不实。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提高造价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应诚信经营,如实编制工程结算,造价咨询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工程结算价产生较大误差。建议建设单位在和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订合同时,可在合同中约定出现结算价误差较大时的处罚措施。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建设单位可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1.4工程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脱节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面审计,包括对项目的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建设管理、概预算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竣工决算等活动的全过程审计,涉及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两个专业学科,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可以缓解审计部门的工作压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专业力量上的不足,但同一审计项目的财务及工程审计人员往往来自不同中介机构,各自领域专业性均较强,易因沟通不及时、不畅通导致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严重脱节。同时由于二者专业视角不同,审计事项的重点和疑点也有所出入,难以保持审计目的高度一致,影响审计效率。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投资控制策略
2.1制定相关审计制度,完善相关跟踪审计程序
首先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跟踪审计制度,为跟踪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支持,保证各项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清晰;其次,应设置专门的跟踪审计部门或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审计职责,加强跟踪审计人员的专业审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跟踪审计程序,制定合理严密的跟踪审计方案,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与地点、审计方式、审计依据等进行合理的规划。同时,在实施跟踪审计前,要依法收集大量充分的审计证据,避免可能出现的资金投资风险与跟踪审计风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跟踪审计长期有效地开展。
2.2把握跟踪审计的内容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内容逐一控制。首先是对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施工过程及隐蔽工程等环节分别进行控制。其次是在控制过程中,及时收集资料和证据,一旦出现状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跟进,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备案管理,在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在合同签订前逐一检查合同细节,比如合同价款的约定和竣工决算程序及方式的约定等。再次是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注意设计变更,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变更理由、变更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工程造价是否增加。对设备、材料采购价格进行审查,严格控制成本。最后在项目施工中查看是否有隐蔽工程,并做好相应的证据保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及改进建议。
2.3准确把握切入时点
根据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工作安排,项目建设单位要想取得建筑审批文件,必须将项目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及相关设计上报至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此条政策建议,本人认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的最佳切入时点就是初期的项目投资估算,这样既减少了审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匮乏而审计不力的状况,同时也减少了重复工作带来的人财物力的重复损耗,降低了项目综合开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中一概而论的选择投资估算作为审计切入点,审计工作必须结合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项目规模、重要程度、人员构成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跟踪审计工作计划,防控审计风险。 2.4工程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实践表明,工程造价审计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与财务收支密切相关,二者相辅相成才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计,运用不同的审计方式来反馈信息,从而达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将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交替混编,成立一个统一的审计组,同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审计。双方工作人员应及时交流沟通,就其发现的疑点、难点进行重点审计,在工程造价审计中发现的财务收支领域的疑点问题,往往就是财务审计的重点,反之亦然。同时,审计机关应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对社会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从制度上约束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的行为,促使其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程序,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
2.5拓展审计成果、转变使用途径,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果利用效率
第一,定期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状况。审计部门每年要定期及时向本级政府系统及上级审计机关汇报这一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状况和审计整顿工作状况,并依据其审议建议和要求,安排有关部门探讨研究,优化审计方式方法,及时完成审计整顿任务。
第二,使用不同方式不定期汇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高效使用审计情况专报等平台,对同一时期、同一种类或某一时间段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把当中共同、多次出现、情况严重的问题挑选出来,探讨导致问题的各个因素,思考合理高效、治标又治本的有利建议,为领导决断供给参考的资料。
第三,按流程公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果及审计整顿状况。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公示体制,依据特定的流程,通过在报纸杂志、电视媒体、门户网站宣布公示、公報等方式,向社会宣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果。还可以向社会揭露工程建设范畴中的一些不合规行为,带动社会全方面的重视,形成强大的舆论督查和社会监督力度,推动这些不当行为迅速得到有效地整改和处理。
3、结语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不仅要牢记有关审计法律、法规,更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通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自立项至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管理情况,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当地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黄均田. 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的思考[J]. 审计月刊,2016,(10):31-33.
[2]金志刚.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的思考[J]. 知识经济,2016,(17):37+39.
[3]赵久兴.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审计的研究[D].兰州交通大学,2016.
摘要: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投资控制
引言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和以投资活动为主线对参与建设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投产后的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1、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1审计工作定位不清、审计内容难界定
一方面,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建设单位过分依赖审计,把审计人员当作他们的助手与军师,利用审计人员帮他们解决本应自身解决的问题,使得审计监督与管理难区分,导致审计缺位与越位,加大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收费标准等。审计机关为了弥补审计力量的不足,聘请社会审计资源进行跟踪审计,中介机构的审计监督观念比较缺乏,尽管拥有国家审计监督权力,往往比较迁就被审计单位,审计工作易受到被审计单位的影响与干扰。有的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存在代理招标、编审标底、工程监理等经济利益相关的经济业务,使得中介机构对被审计单位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另外,中介机构人员流动性较大、素质良莠不齐,导致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时,却又找不到相应的合同依據。因此,审计机关对协审单位的工作质量难以进行有效约束,从而加大了审计的风险。
1.2审计介入时间点难以确定
在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中,跟踪审计何时介入很难把握,究竟从项目决策阶段还是从招投标、施工阶段介入,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采用的审计方式是竣工决算审计,对决策与设计阶段的跟踪审计缺乏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前期审计基本上未涉及。因此,目前的跟踪审计在施工阶段介入的比较多,从项目建设单位方面看,跟踪审计的主要成果体现在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但实践表明,没有进行招投标审计、设计质量及概算审计等前期审计,往往出现概算不完善、设计深度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投资失控。
1.3送审工程结算造价不实
主要表现是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重复计算增大工程量、材料价格虚高及变更单与实际不符、变更价款高套、规范文件执行标准选取错误、工程造价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不专业以致结算造价不实。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提高造价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应诚信经营,如实编制工程结算,造价咨询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工程结算价产生较大误差。建议建设单位在和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订合同时,可在合同中约定出现结算价误差较大时的处罚措施。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建设单位可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1.4工程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脱节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面审计,包括对项目的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建设管理、概预算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竣工决算等活动的全过程审计,涉及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两个专业学科,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可以缓解审计部门的工作压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专业力量上的不足,但同一审计项目的财务及工程审计人员往往来自不同中介机构,各自领域专业性均较强,易因沟通不及时、不畅通导致财务审计与造价审计严重脱节。同时由于二者专业视角不同,审计事项的重点和疑点也有所出入,难以保持审计目的高度一致,影响审计效率。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投资控制策略
2.1制定相关审计制度,完善相关跟踪审计程序
首先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跟踪审计制度,为跟踪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律支持,保证各项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清晰;其次,应设置专门的跟踪审计部门或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审计职责,加强跟踪审计人员的专业审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跟踪审计程序,制定合理严密的跟踪审计方案,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与地点、审计方式、审计依据等进行合理的规划。同时,在实施跟踪审计前,要依法收集大量充分的审计证据,避免可能出现的资金投资风险与跟踪审计风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跟踪审计长期有效地开展。
2.2把握跟踪审计的内容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内容逐一控制。首先是对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施工过程及隐蔽工程等环节分别进行控制。其次是在控制过程中,及时收集资料和证据,一旦出现状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跟进,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备案管理,在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在合同签订前逐一检查合同细节,比如合同价款的约定和竣工决算程序及方式的约定等。再次是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注意设计变更,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变更理由、变更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工程造价是否增加。对设备、材料采购价格进行审查,严格控制成本。最后在项目施工中查看是否有隐蔽工程,并做好相应的证据保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及改进建议。
2.3准确把握切入时点
根据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工作安排,项目建设单位要想取得建筑审批文件,必须将项目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及相关设计上报至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此条政策建议,本人认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的最佳切入时点就是初期的项目投资估算,这样既减少了审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匮乏而审计不力的状况,同时也减少了重复工作带来的人财物力的重复损耗,降低了项目综合开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中一概而论的选择投资估算作为审计切入点,审计工作必须结合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项目规模、重要程度、人员构成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跟踪审计工作计划,防控审计风险。 2.4工程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实践表明,工程造价审计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与财务收支密切相关,二者相辅相成才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计,运用不同的审计方式来反馈信息,从而达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在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将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交替混编,成立一个统一的审计组,同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审计。双方工作人员应及时交流沟通,就其发现的疑点、难点进行重点审计,在工程造价审计中发现的财务收支领域的疑点问题,往往就是财务审计的重点,反之亦然。同时,审计机关应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对社会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从制度上约束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的行为,促使其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程序,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
2.5拓展审计成果、转变使用途径,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果利用效率
第一,定期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状况。审计部门每年要定期及时向本级政府系统及上级审计机关汇报这一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状况和审计整顿工作状况,并依据其审议建议和要求,安排有关部门探讨研究,优化审计方式方法,及时完成审计整顿任务。
第二,使用不同方式不定期汇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高效使用审计情况专报等平台,对同一时期、同一种类或某一时间段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把当中共同、多次出现、情况严重的问题挑选出来,探讨导致问题的各个因素,思考合理高效、治标又治本的有利建议,为领导决断供给参考的资料。
第三,按流程公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果及审计整顿状况。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公示体制,依据特定的流程,通过在报纸杂志、电视媒体、门户网站宣布公示、公報等方式,向社会宣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果。还可以向社会揭露工程建设范畴中的一些不合规行为,带动社会全方面的重视,形成强大的舆论督查和社会监督力度,推动这些不当行为迅速得到有效地整改和处理。
3、结语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不仅要牢记有关审计法律、法规,更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能力。通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自立项至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管理情况,有利于减少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当地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黄均田. 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的思考[J]. 审计月刊,2016,(10):31-33.
[2]金志刚.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的思考[J]. 知识经济,2016,(17):37+39.
[3]赵久兴.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审计的研究[D].兰州交通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