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叙事长诗的口头说唱性质决定了它们的程式化特征。关于口头诗歌的程式,有一个常被引用的定义:程式是“在相同的格律条件下为表达一个特定的意义而经常使用的一组词”[1]。在这里,程式的核心是词语,或者更宽泛地讲,指的是词语模式,它们是能动的、可以相互替换的词组,是以系统的方式存在的。程式从口头的声音性质上来说,它首先意味的是语音,也就是韵律模式。而韵律对词语表述及词语间的相互关系提出要求,这样就影响到句子模式。因此,词语的系统化、模式化是民间长诗程式的主要特征。当然,所谓的词语系统化、模式化,指的不仅是表面的词语,比如相同或相似词语的反复出现;其本质指的是长诗文体与内涵意义上的互文:同一首诗中词与词间、行与行间、节与节间的互文,以及不同诗歌之间的、不同民族长诗之间的互文。因为,民间叙事长诗的程式,在本质上指涉的正是民族文化的积累与沉淀。所以。民间叙事长诗的程式,其实指的就是民族特征与文化意义的程式化,或者说是程式化了的名字特征与文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