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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现状,出台了六条调控房地产的措施,并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说到底,这些政策只是在客观上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积极配合的条件,而地方政府的主观意愿才是决定宏观调控成败与否的关键。
然而,试问又有哪个地方官员希望本市房价下跌呢?据报载,“国六条”刚刚出台,就有北京市一名政府官员说,“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需要高速增长,而土地资源又相当稀缺。房地产业现在已成为重要的税源和财政收入来源,为经济增长提供的支持很大。”这可视为地方政府的真实心态。
这位官员的说法倒与一位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说法相似,“房价可能平抑吗?盖房子的地设法和种菜的地相比,种菜的地可以一茬接一茬的种个没完,而楼房可是不动产。”
依照他们的说法,土地资源的确是稀缺的,房价高企也是在所难免的,于是广大工薪阶层买不起房子是没辙的,广大城市青年的婚房焦虑也只好长期焦虑下去了。当局部利益偏离了全局利益,国务院新政能如何,总理动怒又怎样?建设部长汪光焘所说的“地方政府不能片面通过高房价追求高土地收益,不能过度依赖房地产投资拉动当地经济的短期增长”,恐怕也只是空中喊话罢了。
来自于北京市地税机构的统计:2005年北京市的营业税增量中,几乎一半來自于房地产业以及建筑安装业。2004年上半年北京地税完成的126亿元人民币税收中,来自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税收占到了2/3。大城市如此,小地方又如何呢?前不久,江苏一个小小的地方官员“勇敢”地把房价4年上涨3倍作为“政绩”津津乐道,并认为房地产调控是针对大城市的,对小城市没什么影响。这样对于政绩的追求,即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敢于拉动房价的原因:为了GDP的增长,为了市场的繁荣,为了地方的形象、为了官员的政绩……总之,在他们的字典里似乎没有“执政为民”一词,而这本是政府应尽的天职。
在中国经济以奇迹般速度增长的过程中,地方官员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表现出的浓厚兴趣和热忱,在全世界范围内可能也是不多见的。如何解释地方官员的这种巨大的积极性?其中一个原因是地方官员的政治升迁与当地经济增长的绩效挂钩,而官越做越大,权力也将越来越大。
不是一直都有房地产开发商在私下里抱怨吗? “人人都说房地产业的利润高,可是做不到这么高的利润,根本就别想活下来。开发一个项目,前前后后要盖二三十个公章,每盖一个公章都要打点一番,还有那么多不明不白的税外费。”
在中国,开发商做一个楼盘,需要经过国土局、规划局、城建局、税务局等诸多主管部门。照房地产商所说,逢年过节,每一关的大小菩萨都要去拜。春节、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更是开发商与官员们联络感情的最佳时机。用来疏通关系的好处费几年算下来,大概得占到楼盘总成本的2%或3%左右,有的甚至更高。出手越大方的开发商办事就越顺利。
这些拿了好处费的地方政府已经具备了“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典型特征:不喜欢传统计划体制,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其寻租的机会,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体制,因为市场体制将剥夺其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同时还不喜欢透明度,因为在光天化日之下腐败很难进行。“中间过程利益集团”对维持“中间过程”的现状具有特殊的动力,他们不但缺乏切实推进改革的积极性,而且还会暗中为改革设置重重障碍,成为改革的反对派。
改革意味着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国务院此番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为楼市降温,其背后是各利益群体间艰难的博弈。
2005年,中央对内蒙古、浙江,四川三省区36个地市(县、区)进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改革的试点,一个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今后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将民意调查纳入政绩考核。不知这些政策是否能发挥出作用,真正督促地方政府“为百姓造福”。
说到底,这些政策只是在客观上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积极配合的条件,而地方政府的主观意愿才是决定宏观调控成败与否的关键。
然而,试问又有哪个地方官员希望本市房价下跌呢?据报载,“国六条”刚刚出台,就有北京市一名政府官员说,“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需要高速增长,而土地资源又相当稀缺。房地产业现在已成为重要的税源和财政收入来源,为经济增长提供的支持很大。”这可视为地方政府的真实心态。
这位官员的说法倒与一位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说法相似,“房价可能平抑吗?盖房子的地设法和种菜的地相比,种菜的地可以一茬接一茬的种个没完,而楼房可是不动产。”
依照他们的说法,土地资源的确是稀缺的,房价高企也是在所难免的,于是广大工薪阶层买不起房子是没辙的,广大城市青年的婚房焦虑也只好长期焦虑下去了。当局部利益偏离了全局利益,国务院新政能如何,总理动怒又怎样?建设部长汪光焘所说的“地方政府不能片面通过高房价追求高土地收益,不能过度依赖房地产投资拉动当地经济的短期增长”,恐怕也只是空中喊话罢了。
来自于北京市地税机构的统计:2005年北京市的营业税增量中,几乎一半來自于房地产业以及建筑安装业。2004年上半年北京地税完成的126亿元人民币税收中,来自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税收占到了2/3。大城市如此,小地方又如何呢?前不久,江苏一个小小的地方官员“勇敢”地把房价4年上涨3倍作为“政绩”津津乐道,并认为房地产调控是针对大城市的,对小城市没什么影响。这样对于政绩的追求,即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敢于拉动房价的原因:为了GDP的增长,为了市场的繁荣,为了地方的形象、为了官员的政绩……总之,在他们的字典里似乎没有“执政为民”一词,而这本是政府应尽的天职。
在中国经济以奇迹般速度增长的过程中,地方官员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表现出的浓厚兴趣和热忱,在全世界范围内可能也是不多见的。如何解释地方官员的这种巨大的积极性?其中一个原因是地方官员的政治升迁与当地经济增长的绩效挂钩,而官越做越大,权力也将越来越大。
不是一直都有房地产开发商在私下里抱怨吗? “人人都说房地产业的利润高,可是做不到这么高的利润,根本就别想活下来。开发一个项目,前前后后要盖二三十个公章,每盖一个公章都要打点一番,还有那么多不明不白的税外费。”
在中国,开发商做一个楼盘,需要经过国土局、规划局、城建局、税务局等诸多主管部门。照房地产商所说,逢年过节,每一关的大小菩萨都要去拜。春节、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更是开发商与官员们联络感情的最佳时机。用来疏通关系的好处费几年算下来,大概得占到楼盘总成本的2%或3%左右,有的甚至更高。出手越大方的开发商办事就越顺利。
这些拿了好处费的地方政府已经具备了“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典型特征:不喜欢传统计划体制,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其寻租的机会,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体制,因为市场体制将剥夺其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同时还不喜欢透明度,因为在光天化日之下腐败很难进行。“中间过程利益集团”对维持“中间过程”的现状具有特殊的动力,他们不但缺乏切实推进改革的积极性,而且还会暗中为改革设置重重障碍,成为改革的反对派。
改革意味着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国务院此番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为楼市降温,其背后是各利益群体间艰难的博弈。
2005年,中央对内蒙古、浙江,四川三省区36个地市(县、区)进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改革的试点,一个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今后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将民意调查纳入政绩考核。不知这些政策是否能发挥出作用,真正督促地方政府“为百姓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