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看”与“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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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鲁迅弃医从文的著名“幻灯片事件”,是现代中国一段重要的集体记忆。1922年在《呐喊·自序》中,鲁迅提及在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的课堂“画片”上,见到替俄国人做军事侦探的中国人正要被日军砍头,周围是“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四年后,这一段经历在《藤野先生》中得以重述,课堂电影放日本人枪毙中国人,围着看的也是中国人,而“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这一场“幻灯经验”是否可以作为一件明确无误的史料,鲁迅看的究竟是幻灯片还是电影,给俄国人做侦探的中国人是被砍头还是枪毙?这一经验又是否可以作为鲁迅文学的起点?应该从“国民批判”的现代性,还是从视觉文化“看与被看”的图文关系去考量它?近年来,批评家关于“幻灯片事件”的讨论从未停止。与此同时,华人小说家在文学文本中对于鲁迅的效仿却艰涩又隐蔽,鲁迅无处不在,但这一“在场”又总是藏在越来越精致的叙事表象之下。
  美国的华裔女作家李翊云,或许可以作为一个例外。李翊云初出茅庐,即收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2010年入围《纽约客》杂志评选的全美最有前途“二十位四十岁以下的作者”。在她短篇小说和散文的意义世界,始终有一个与“冷眼围观”的启蒙者鲁迅极其相似的存在。
  一、藏在万花筒背后的“围观”:
  为什么要由“我”来说?
  “我要说给你们听的,是一件真事”,散文《那与我何干?》(“What Has That to Do With Me?”)这样开头。这篇2003年夏天发表在《葛底斯堡评论》(The Gettysburg Review)的回忆散文,发生在李翊云创作成长的准备期,之后她文学运势急剧上升,但无论再写散文、短篇还是长篇,似乎都与这一篇的原初气质有所关联。
  李翊云的小说通常避免过多主观性的流露,或许是要更为明显地与小说区分,拉开文类上的间隔,这一篇并没有用相对超然直白的说书人叙事,而特意采用自从五岁起一直到当下的“我”的主观叙事。短文不过十来页,“我要说的”,“但我还没有说完的”,“我接下来说”,这许多个“我说”,远多于一篇平铺直叙的散文应该有的数量。如果判定《那与我何干?》并不是一篇承认叙述行为存在的元小说,而是一篇以回忆为主干的杂记,那么,就不得不先论证这样一种“我说”的合理性。
  “我”要说的这件“真事”这样展开,“文革”初期,湖南省某个十九岁的高中共青团女书记见证了红卫兵的诸多暴行。女孩在与男友的通信中质疑了文化大革命,却被男友出卖,因此被判处了十年监禁。这十年中她不断申诉誓不悔改,最终在1978年被判死刑。刑前,医务人员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取出了女孩的双肾,肾脏植入某省级革命委员父亲将死的身体。即便政府向女孩的家人收取了执行死刑的二十四分钱子弹费,故事依然没有结束,残酷不断升级。暴尸荒野的“她”被环卫工人奸尸,割下的性器官被泡在甲醛瓶里。“所以你看,在我们的国度,一个人死了并不代表故事结束。”
  李翊云笔下的女孩“她”未被冠以任何姓名。“文革”初期被恋人揭发,“文革”后未得平反被判死刑,尸体受百般凌辱,这些元素大概取自江西赣州李九莲的经历,“活体取肾”有人说发生在1978年为李九莲申冤的钟海源身上。向家人索取子弹费,应该是1968年遭受枪决的“现行反革命”林昭的故事。李翊云根据坊间流传的“文革”记忆,从跨越十年的三段冤案中,融合出了一种类似于最大公约数的叙事。所以表面上一口气讲完的叙事,实际是故事套了故事,“被男友出卖”引出了“死刑”,“死刑”引出了“活体取肾”,再引出了“向家人讨要子弹钱”等种种。每一段苦难都是闻所未闻的,简单相加未必更震慑人心,把并不完全可信的复杂内容,强行加入本已足够痛苦的故事里,这让“我说”的叙事危机四伏。
  在这一系列悲剧事件中,来自“我”的目光长久停留于行刑的过程。“我”不断体验自己实际并未参与的这一场“围观”:匆促间消毒好的手术刀如何切入皮肤,手术与死亡间歇的如何难挨。当时还不满六岁的“我”,目光如何能够触及那个远在湖南某小镇的体育场。倘若一直在反复强调“真实性”的“我”,就是处在文本外部的李翊云,那么,她应该1972年出生在北京,1996年前往美国爱荷华大学念免疫学硕士,之后成为著名的“爱荷华作家工作坊”学员。李翊云的文学叙事通常有着清晰的时空界定,一类跟随着她移民的脚步,文学地图扩展至北美的小镇,但更多时候还是发生在她的生长地——北京。比如新时期国家转型后的受害者,被新恋情新工作双双抛弃的林奶奶的故事《多余》,紫禁城最后一代的公公死后得以不朽的传奇《不朽》,由社会新闻演变出的都市父女孽缘《一个像他这样的男人》,再比如受威廉·特雷弗(William Trevor)《三人行》(“Three People”)启发后写作的《金童玉女》。
  《那与我何干?》中有了与现实不符的时空转移,远在熟悉的北京之外。发生在湖南某体育馆的酷刑,像“一支怪诞的万花筒旋转着令我惊恐不已的花色”,“我”要闭上眼才能摆脱。为了不打破元叙事的假象,李翊云赋予了“我”一种罕见召唤鬼魂,为鬼魂悲哀的能力,像巫术一样,并不受时空限制,睁开眼就能“看见”。这里她没有用“望远镜”,而是下意识地用了“万花筒(kaleidoscope)”,不仅减少了主体窥视(即去看不该看的东西)“隐秘感”,而且自觉表达了“所见并不为实”的意味,现实花色正被有意识有规则地变幻重叠,再造成像,为“我”所观看。比如:
  我可能出现在湖南的体育场,五岁还是七十五岁,一个困在童年苦恼中的小孩,还是一个已厌倦了长日的老人。在医务人员试着摁倒她时,我是否见证了剧烈的挣扎?我是否听见她被捂住嘴里发出的闷声哭喊……不,我没看见,我没听见。我无聊地要打瞌睡。
  作者与作品间的距离越短,语言主体与叙述对象越牢牢捆绑,读者往往对其中的“真”意越好奇,越无法单纯地信任那样一个完全主观的“第一人称”。但或许不应该单纯从艺术摹仿或重现现实的可靠性,来对李翊云的这篇文章做文理分析。柏拉图说艺术无特别之用,也无真实可言,现实还原的准确度,只能在某一维度上作为参考。文学的“具象性”要表达李翊云怎样的“主观”,这不仅仅与“内容”有关,还有“形式”上的考量。“我要说……”或“我想说……”之后,作为宾语从句的残忍故事并不是表达的核心,它们是尾大不掉的叙述包袱,需要不断用“我说”这一“阐释”的硬壳去包裹,去修补翻新,去重写改动。“内容”上的过度显眼,因此分泌出了“我说”的记忆方法,在倾入对象时有足够的深度,但又有天然的虚构意味。   李翊云一方面反复强调叙述的真实性,一方面对这种故意为之的“讲不对”又供认不讳。无论再怎样恰如其分地冷静描述,无论再怎样洞彻事理,回忆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现实。李翊云先于评论者一步,放大了《那与我何干?》中虚构性意味。为什么不可能记忆有误或改造记忆,毕竟过去与现在之间有着令人难以跨越的鸿沟。鲁迅先生关于幻灯片的记忆中,亦有一个“并不稳定一致”的“我”,正是叙述者所拥有的这一特别的选择空间,突出了讲述时间和故事发生时间两者客观存在的距离。在阅读李翊云时,不免有这样一种奇特的感受,一边斩钉截铁一边又面目不清,自在但也脆弱。这样一片似真似假既矛盾又融合的国族景观,在“苦难”转化成“救世心”,“受难”方须“救治/救赎”的经济用途上,它的好处也许是明显的。它是对极权世界马力十足,无须破解的批判手段。问题是,这里面始终有一种过于清晰的自我意识,对自己感受的深信不疑。它也很有可能陷入虚构本身,容不下可能的自我审视,也容不下任何来自第三方的质疑。
  鲁迅通过对“幻灯片事件”中“围观”的重述来呐喊,李翊云将“围观”作为最惹人注目的段落,对其进行最有效地筛选与编排,不仅为了让故事中的残忍延绵不断,也在不断制造一种“看”与“被看”的关系。但《那与我何干?》还有“万花筒”之外的“观看”,“我”不仅是一个讲述者,还必须作为亲历者参与到“围观”中去,让“残忍的围观”与“被围观的残忍”共同作用,才有了更引人注目的景观。
  二、作为真实观者的诉说
  鲁迅作为唯一的中国学生,颇受侮辱地被迫观看同胞的惨状,这一“幻灯经验”,很可能是一次文学的虚构。竹内好曾否定将现代文学的合法性建立在“幻灯片事件”上:
  不管怎么说,幻灯事件与那个令人讨厌的时间相关,但与文学志向没有直接的关系。我认为,幻灯事件给与他的东西是与那个令人讨厌的时间同样性质的屈辱感。屈辱,都是他自己的屈辱。与其说是怜悯同胞,不如说是怜悯不得不怜悯同袍的他自己;而不是一面怜悯同袍,一面想到文学。
  不论鲁迅到底因为什么弃医从文,竹内好认定鲁迅的耻辱,一部分来自日本同学的凝视,一部分又将他者的凝视镜像为自我的观察。身处异国他乡的鲁迅,被迫处在了这样一种屈辱的中心点。
  再回到李翊云笔下的五岁半孩童“我”,除了通过万花筒时空切换后的围观之外,“我”真正参与的围观历史,是操场空地上对四个“反革命分子”的死刑判决。空地上的历史瞬间以平淡的生活常态被捕捉下来,警车用扩音器宣判,百姓带着板凳和阳伞围观,学校各个年级的学生鱼贯而出,托儿所的女老师王阿姨“嚼着一袋豆腐干”,而我在“数云朵玩蚂蚁”。如果一定要说叙述者掩藏在“围观”回忆幻象中的欲望本身,是最值得讨论的对象,那么,属于“我”的耻辱感来自何处呢?
  李翊云既然提到作为光学玩具的“万花筒”,历史也就自然而然成为孩童游戏的一部分。亲身参与的1978年,上托儿所的“我”爱“编故事”,在打仗游戏中虚构出日本侵略军,国民党反革命,韩战越战中的美国兵等假想敌。在围观人群欢呼“反革命分子死罪”之时,王阿姨一边用手在“我”脑袋边“比划出一支枪”,一边教育“如果你有太多自己的想法,有一天就成了罪犯。砰,你便完蛋”。王阿姨体罚我蹲着看完审判,这场小小的额外的欺凌是空地上正在进行审判的镜像。“我”正是在“蹲下”的惩罚中,以一种“蜷着腿,脊椎弯曲,臀部下坠”的姿态完成了属于“我”的围观。让“我”记忆深刻的,并非是被示众者的缺乏尊严,而是自己在为“围观”过程中所承受的屈辱。“我”在幼年生活中对于死刑审判的无意照见,与鲁迅当年目睹屠杀同胞幻灯片的一样,不仅是“看”,也是“被看”的一部分。
  王阿姨这个“围观”的熟悉身影,并不起眼也极不可靠,既无前史也无行动力的单薄角色,在叙述中承担着重中之重的反派任务。“王阿姨”是伦理而非心理的存在,她陷入“围观”却不以为意,是粗野、愚昧、恶意满满的对应物。有意思的是,“我”得不到王阿姨的认同,不在其他,而在于“我”有一种虚构能力,是一个“编造历史”的不安分孩子。之后,“我”的成长过程依旧紧密围绕“围观”展开,在大学入学前的军训中,“我”又“围观”了某地方法院临时法庭对火车劫犯的审判。幼儿时期盲目讨好成年人的“我”,不理解王阿姨无来由的恨意,而再一次作为“看客”的“我”却同样生长出了成年人对于种种对生活的怨恨。愤怒让“我”像“发酵的面团”一样膨胀,“愤怒让我们的生活有意义,用虚大的自我填充真实的自我。”作为看客的“我”从孩童时期步入青春期的心理转变,又从被罚蹲“被看”的委屈,变回了强迫围观“去看”的委屈:“时间被浪费掉了”,这一切“与我何干”。
  虽然李翊云常常提及自己的“无意识观”,“我”过去是迷惑的,只有到了多年之后,成年后的“我”身在美国,距离让“我”明白了一下过去并不清楚的事情。实际上,“我”越是不知该如何讲述,越是以这样一种笃定的方式准确无误地来传达。不需要格外理清所有不愉快的痛苦记忆,也能明白一句“那与我何干?”的怨言,实在是伤感的“那与我息息相关”。一方面,“围观”的背后是背井离乡的叙述者眼中“人”的局限,另一方面,“围观”又是作为远走他乡的一系列契机而被记忆的。
  李翊云的文学记忆仿佛是一个巨大而笨拙的舌头,努力寻找着“围观”这颗隐隐作痛的牙齿。鲁迅曾用一整篇小说《示众》去“看”那些看“热闹的人”,虽然示众的对象到底是谁终究没有说明白,但看热闹的“众”被白描了。李翊云的《那与我何干?》既有鲁镇人因为祥林嫂悲哀“又冷又尖”的笑影,也有阿Q赴死前法场周围饿狼一样咬他灵魂的眼睛。“围观”在一篇短小的篇幅中大张旗鼓,令人痛苦地重复着,由于文体本身的暧昧,有时它是现实的一部分,有时它又是剧情的一部分。这一套残忍麻木又僵固的中国景观,虽然曝光过度,但又不具有一致性,它遵循的逻辑也带有符指化的偶然性。
  三、关于自由诗意的“血统性”交代
  “我想干预历史,异想天开地编故事,给传奇制造花边。”《那与我何干?》的最后一部分,祖籍浙江的李翊云让从不同“围观”体验生长出的“我”私下幻想,家族中被称为“大人物”的曾叔父,是清末女革命者秋瑾的老师:   他(曾叔父)是最后一个王朝的革命者,和他的志同道合者为建立共和国而战斗。秋瑾24岁,是大人物最漂亮的学生。她被派去刺杀皇帝的私人代表;炸弹未被引爆,她被捕了,在我们家乡的镇中心被斩首。在她死刑的那一天,上百个人围观她在街上的游行,她的身体被折磨得厉害。许多人带来成堆的银元贿赂刽子手,好拿上一只蘸了她鲜血的馒头,据说这样的馒头可用来治愈肺痨。那天消耗了多少只血馒头,多少人又被治愈了?秋瑾死后不久,大人物发动了另一次刺杀行动。他成功了却被守卫抓捕。他的心肝被挖出来,炒成菜给守卫们吃。
  与第四次“围观”有关的叙述,是一次对英雄事迹的改编。徐锡麟教会秋瑾“射击、击剑、马术和制造炸药”,李翊云暗示了两人间可能的爱恋,并且颠倒两者就义的前后顺序。被人炒食心肝的大人物,带了洋钱去买血馒头,这里面既有鲁迅在《范爱农》中隐而不发,关于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被擒的故事,也有对小说《药》中华老栓为儿治病沾血馒头的照应。既然“我永远也讲不对大人物和秋瑾的故事,我想让大人物爱上秋瑾。我想让大人物参加自杀式的行动,作为对秋瑾,他的同志,他的爱人的纪念”,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强行插入这一段关于秋瑾的“元叙事”。或许“讲不对”的重点不在于暴露叙述的无力,而在于不想“讲对”的潜在欲望,因为“对”的重要性低于“我”所要表达的历史意识。拒绝认罪的秋瑾,与藏在万花筒后看到的被凌辱的女孩一样,有侠女烈士所有的自由诗意。李翊云试图用“最简单的私心”掩藏重述历史的野心:“我禁不住想让秋瑾做我的家人”,“我”想让自己身上流淌这样一种侠女的“无畏血脉”,以此来追溯与“看客”鲁迅同期的历史记忆,为之前的三次“看”与“被看”,给出了一种血统上的交代。
  鲁迅认为自己“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凭空添上一个花环”是“不惜用了曲笔”,“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我的小说和艺术的距离之远,也就可想而知了。”鲁迅对自己“凭空填上的花环“如此敏感,而让他深感羞愧的“曲笔”,被李翊云做了最残酷的减法。在她绝大多数小说中,很少能看到热情洋溢的人物。充沛的活力,鲜活的情感,强烈的感知力,这些被谨慎地回避掉了。巨大黑洞般吃人的社会之下,不论男女老少,都在成长过程中遭受重创,消极被动,并不因不满与不幸而做出改变。这样一群萎靡不振,精神憔悴,笼罩在孤独隐痛光线下的叙述者,对人生有着已成执念的枯燥智慧,每日隐忍克己,沉浸在对于过去记忆(多数与中国有关)的深深厌恶之中。虽然李翊云的人物也有着十分倔强的沉默,却不同于鲁迅小说中的胆怯、压抑和沉甸甸的苍凉感。无论李翊云的散文还是之后的小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法言说的,“隐而不说”都以“在说”的方式袒露无遗,有时这些外化的残忍让人疼痛,却与鲁迅的以退为进,“不可言说”的,混浊的,来源不详的痛感大相径庭。
  伦敦的企鹅经典丛书出版由蓝诗玲(Julia Lovell)翻译的《阿Q正传及鲁迅其他小说》,李翊云写作了《后记》。
  五岁时,我和托儿所的小伙伴们被护送去围观一群死囚临刑前的批斗会。之后,有个不喜欢我嫌我调皮的老师,用手比画成手枪抵着我的头。“不听话,就和这些犯人们一样。砰!”她说着,扣动虚拟的手枪扳机,也逗乐了其他老师们。当我重读鲁迅的故事,《药》里面也有与此共振的时刻——刽子手康大叔为愚众津津乐道描绘革命青年被砍头前的情形。回想起来,托儿所老师的话与康大叔的一样是插科打诨又怡然自得;事实上,两人都很擅长用他者的厄运开玩笑。
  《那与我何干?》中的关键点在此得以重述,比如自己和鲁迅一样,也经历了从“医药科学”到“文学”的回心。从北京四中毕业后,李翊云于1991年考入北大生物系,后以理科留学生的身份初入美国。再比如被迫参与围观时在王阿姨“手枪”逼迫下又被“围观”的经历。当然,还有对《药》的重提。
  李翊云强调重读鲁迅时惊叹于他能够精确地,不动声色地写无名的“围观者(onlooker)”。无论时代交迭嬗变,“围观者”总还是会享受他者的不幸,“或许,文学是无法改造世界的;也许改造不了才是文学不死的原因,也因此鲁迅的小说在五十年、一百年后,还会有读者。”一方面,李翊云向英语世界的读者转述着一个永远在场的前驱者鲁迅,另一方面,她又提及自己并不完全认同鲁迅的文学景深,甚至重提了海外中国文学研究中常有的意识形态——狭窄化的,被鲁迅遮蔽掉了的中国文学样貌。无论李翊云如何直言自己的逆反与误读,无论她是否因“影响的焦虑”而与鲁迅刻意保持着审慎距离,重提《那与我何干?》的写作逻辑,理清李翊云对于“围观”的重构与追认,正视其中的困难与局限,方能讨论她创作中新的可能性。
  【注释】
  鲁迅:《呐喊·自序》,见《鲁迅全集》第一卷,438、441—44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鲁迅:《藤野先生》,见《鲁迅全集》第二卷,31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Li Yiyun,“What Has That to Do with Me?”,The Gettysburg Review,Vol. 16 No.2,Summer 2003. pp.183-192.
  Li Yiyun,“What Has That to Do with Me?”,The Gettysburg Review,Vol. 16 No.2,Summer 2003. p.185.
  [日]竹内好:《鲁迅》,李心峰译,59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Li Yiyun,“What Has That to Do with Me?”,The Gettysburg Review,Vol. 16 No.2,Summer 2003. p.191.
  Lu Xun,Julia Lovell Trans. Li Yiyun Aft.,Real Story of Ah-Q and Other Tales of China: The Complete Fiction of Lu Xun,London: Penguin Group. 2010.
  Lu Xun,Julia Lovell Trans. Li Yiyun Aft.,Real Story of Ah-Q and Other Tales of China: The Complete Fiction of Lu Xun,London: Penguin Group. 2010.p. 415-416.
  (叶子,南京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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