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通知形式出台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本身存有瑕疵,执行不到位,缺乏宣传,以至保障标准形同虚设,没有实现现行制度设定的应保尽保。在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的基础上,应以是否拥有生产资料和居住地为准,分类依法给付,科学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对象、标准和补助水平,并从致贫原因入手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缓解或者解决居民的贫困状态。建立行政协作机制,增加行政给付的效益,降低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