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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第二条明确规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必须交纳企业所得税。实践发现,对非居民税源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是当前涉外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值得认真研究解决。建议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知识的普及,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行外国企业临时提供劳务备案制,注重发挥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