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从1979年开始,在法国通常雇用职工在750人以上的公私企业都必须提出关于劳工情况的年度报告。到1982年,这项义务将扩展到雇用350名职工的企业。企业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提出此项报告的义务,因为如果不提交此项报告,这个企业可能被控告妨碍企业委员会(Comite d’entreprise)的正常活动,结果可能被判处二千至一万法国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