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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多年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近日正式走出禁令。
2013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有关条目进行了局部修改。其中,第36条规定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淘汰类”产品中删除,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被禁长达14年之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将以“合法身份”重回市场,消息一出,一时间引起业内一片哗然。
一度背负着“有毒”、“污染”等原罪标签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重新得到政策认可,这到底是政策的“自我纠错”,还是标准的“被迫倒退”?对于这一事件,业界人士纷纷给出自己的解读。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由聚苯乙烯(PS)泡沫塑料加工而成,它的被禁始于1999年。
在此之前,这种餐具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普遍应用,铁道部也将其列入采购名单,专供列车旅客用餐使用。但由于无法降解、回收困难等问题,铁路沿线形成了长长的“白龙”,长江里也出现了很多发泡餐具漂浮物,严重时甚至影响到葛洲坝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转。彼时,当人们提及“白色污染”时,大多会将其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联系起来。
1999年初,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列入落后产品目录,要求禁产、禁用,限期淘汰。此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又两度被国家发改委列入“淘汰类产品”。
不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当时国家发改委给出的禁止理由,是这种产品造成了“白色污染”,但并没有对其安全性作出否定。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多次被禁,曾因餐盒成本的问题引发了餐饮界的强烈抵制。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列入禁令的14年里,实际的市场情况是“禁而未止”。据统计,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我国的市场平均占有率达到70%以上,有些地方甚至达到95%以上。在广东惠州、汕头、东莞、湛江等地,许多大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的年产量都在20亿只以上。
因此,有业界人士指出:与其禁了多年却屡禁不止,不如让企业合法生产,再通过相关政策、规定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实际上,对于这次“解禁”,具有决定权的发改委事先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专家咨询,与之有关的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等五大协会也纷纷为发泡餐具发声正名。3月20日,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单位联合组织专家和媒体见面会,对此次“解禁”进行了统一说明。
简单来说,发改委决定解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主要建立在以下几点依据上:首先,发泡餐具不存在有毒物质,它在使用过程中是安全、卫生的,作为食品包装材料对人体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的相关标准;第二,目前发泡餐具的生产工艺已经发生改变,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泡剂早已由氟利昂改为丁烷,不会对大气层造成破坏;第三,发泡餐具的性能优越、性价比高,这种餐盒仅需6~7分钱一个,而其他一次性餐盒最便宜的也要1角5分,同时这种餐盒的耐水、耐油、抗压、保温和安全卫生等性能也较好,单盒重量仅为其他非发泡一次性餐盒的25%左右,在市场竞争中最具性价比;第四,发泡餐具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通过强制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措施加以解决,其废料通过处理和加工可以成为多种产品的再生资源,回收后可用于生产保温板、相框、井盖、建材、燃料等,符合循环经济原则。
除此之外,发改委还指出,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这种发泡餐具,并且还在不断开发新产品。同时,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和城市卫生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最初禁止发泡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解禁的时机基本成熟”。
新的阻碍
尽管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此次“解禁”给出了说明意见,但社会公众依然感到疑虑重重。特别是有媒体指出发泡餐具解禁事件背后有着一份价值450万元的公关合同,事关广东10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这一消息更是让人们对发泡塑料餐具的真实解禁原因充满质疑。
在质疑的底色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重回市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已经发生变化。关于聚苯乙烯对人体是否有害的争议始终存在,虽然多个国家都通过专题研究得出了“无毒”的结论,但这并未消除消费者的担心。在长达14年的被禁期内,由于缺乏权威机构的及时解读,消费者关于发泡餐具“不安全、不健康”的心理印象已成定势。特别是近两年,消费者对食品及食品包装安全的信心日渐滑落,对很多信息都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因此,即使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已被解禁,消费者也宁愿为环保餐具自费买单。正是由于消费者这种不认可的心态,许多餐厅、酒店都明确表示:“不管禁与不禁,我们都不会采用这种餐具。”
此外,即使认可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无毒”的结论,由于发泡餐具被禁已久,目前我国并没有配套的行业准入及生产标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究竟使用什么样的原料,包括回收再生料和新料的配比、回收再生料的来源,采用什么类型的添加剂、工艺以及什么样的生产卫生环境条件才是合格的等问题,都尚无定论。
没有可参考的标准,行业监管也就无从谈起。禁令之下,小黑作坊尽管“禁而未绝”,毕竟还会稍加克制,如今则难保他们不钻“新政”的空子,变本加厉。这也是造成消费者对发泡餐具说“不”的重要原因。
除食品安全问题外,对“白色污染”卷土重来的担忧也是发泡餐具重回市场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
尽管发改委认为由于公众意识的提高和废弃物回收体系的逐步建立,我国对发泡餐具的回收再利用水平已经站上了新台阶,但许多环保人士仍对此持谨慎态度。
要解决发泡餐具的回收利用问题,一方面要让生产企业承担环保成本,另一方面还在于人们有无垃圾分类意识。但这两点的落实都非易事,前者需要政府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细则,后者更非一日之功。而且,目前愿意回收发泡餐具的废品回收站少得可怜,回收价格一般都很低,又涉及一些环保要求,“太麻烦,回收根本赚不到什么钱”。有环保人士指出,此前个别地区也进行了回收试点工作,最高回收率也只有65%左右,而目前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是很难操作的。换句话说,发泡餐具的“解禁”意味着“白色污染”可能加剧,其风险须慎重评估。
对发泡餐具解禁事件感觉紧张的还有可降解塑料餐具的生产企业。他们正在密切关注市场走势,认为“解禁令”从政策层面上对环保塑料餐具生产企业而言是一个负面信号,担心会给目前企业最头疼的产品应用推广问题再多加一层障碍。一家环保塑料生产企业的老总认为:“政府应该花大力气、实实在在去鼓励、推动环保塑料的产业发展,出台这样的‘解禁令’,实在很矛盾。”不过他也坦言,对环保塑料餐具行业的前景依然十分看好,“谁知道政策什么时候再变回来,我们不可能再回到老路上。”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解禁”,对市场造成的影响目前尚难有最终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与消费行为、环境保护、产业升级等问题紧密相关的事件,“解禁”仅仅是个开始。简单的一“解”了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仍需在未来共同做出探索和努力。
2013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有关条目进行了局部修改。其中,第36条规定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淘汰类”产品中删除,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被禁长达14年之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将以“合法身份”重回市场,消息一出,一时间引起业内一片哗然。
一度背负着“有毒”、“污染”等原罪标签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重新得到政策认可,这到底是政策的“自我纠错”,还是标准的“被迫倒退”?对于这一事件,业界人士纷纷给出自己的解读。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由聚苯乙烯(PS)泡沫塑料加工而成,它的被禁始于1999年。
在此之前,这种餐具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普遍应用,铁道部也将其列入采购名单,专供列车旅客用餐使用。但由于无法降解、回收困难等问题,铁路沿线形成了长长的“白龙”,长江里也出现了很多发泡餐具漂浮物,严重时甚至影响到葛洲坝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转。彼时,当人们提及“白色污染”时,大多会将其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联系起来。
1999年初,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列入落后产品目录,要求禁产、禁用,限期淘汰。此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又两度被国家发改委列入“淘汰类产品”。
不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当时国家发改委给出的禁止理由,是这种产品造成了“白色污染”,但并没有对其安全性作出否定。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多次被禁,曾因餐盒成本的问题引发了餐饮界的强烈抵制。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列入禁令的14年里,实际的市场情况是“禁而未止”。据统计,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我国的市场平均占有率达到70%以上,有些地方甚至达到95%以上。在广东惠州、汕头、东莞、湛江等地,许多大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的年产量都在20亿只以上。
因此,有业界人士指出:与其禁了多年却屡禁不止,不如让企业合法生产,再通过相关政策、规定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实际上,对于这次“解禁”,具有决定权的发改委事先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专家咨询,与之有关的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等五大协会也纷纷为发泡餐具发声正名。3月20日,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单位联合组织专家和媒体见面会,对此次“解禁”进行了统一说明。
简单来说,发改委决定解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主要建立在以下几点依据上:首先,发泡餐具不存在有毒物质,它在使用过程中是安全、卫生的,作为食品包装材料对人体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的相关标准;第二,目前发泡餐具的生产工艺已经发生改变,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泡剂早已由氟利昂改为丁烷,不会对大气层造成破坏;第三,发泡餐具的性能优越、性价比高,这种餐盒仅需6~7分钱一个,而其他一次性餐盒最便宜的也要1角5分,同时这种餐盒的耐水、耐油、抗压、保温和安全卫生等性能也较好,单盒重量仅为其他非发泡一次性餐盒的25%左右,在市场竞争中最具性价比;第四,发泡餐具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通过强制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措施加以解决,其废料通过处理和加工可以成为多种产品的再生资源,回收后可用于生产保温板、相框、井盖、建材、燃料等,符合循环经济原则。
除此之外,发改委还指出,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这种发泡餐具,并且还在不断开发新产品。同时,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和城市卫生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最初禁止发泡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解禁的时机基本成熟”。
新的阻碍
尽管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此次“解禁”给出了说明意见,但社会公众依然感到疑虑重重。特别是有媒体指出发泡餐具解禁事件背后有着一份价值450万元的公关合同,事关广东10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这一消息更是让人们对发泡塑料餐具的真实解禁原因充满质疑。
在质疑的底色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重回市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已经发生变化。关于聚苯乙烯对人体是否有害的争议始终存在,虽然多个国家都通过专题研究得出了“无毒”的结论,但这并未消除消费者的担心。在长达14年的被禁期内,由于缺乏权威机构的及时解读,消费者关于发泡餐具“不安全、不健康”的心理印象已成定势。特别是近两年,消费者对食品及食品包装安全的信心日渐滑落,对很多信息都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因此,即使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已被解禁,消费者也宁愿为环保餐具自费买单。正是由于消费者这种不认可的心态,许多餐厅、酒店都明确表示:“不管禁与不禁,我们都不会采用这种餐具。”
此外,即使认可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无毒”的结论,由于发泡餐具被禁已久,目前我国并没有配套的行业准入及生产标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究竟使用什么样的原料,包括回收再生料和新料的配比、回收再生料的来源,采用什么类型的添加剂、工艺以及什么样的生产卫生环境条件才是合格的等问题,都尚无定论。
没有可参考的标准,行业监管也就无从谈起。禁令之下,小黑作坊尽管“禁而未绝”,毕竟还会稍加克制,如今则难保他们不钻“新政”的空子,变本加厉。这也是造成消费者对发泡餐具说“不”的重要原因。
除食品安全问题外,对“白色污染”卷土重来的担忧也是发泡餐具重回市场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
尽管发改委认为由于公众意识的提高和废弃物回收体系的逐步建立,我国对发泡餐具的回收再利用水平已经站上了新台阶,但许多环保人士仍对此持谨慎态度。
要解决发泡餐具的回收利用问题,一方面要让生产企业承担环保成本,另一方面还在于人们有无垃圾分类意识。但这两点的落实都非易事,前者需要政府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细则,后者更非一日之功。而且,目前愿意回收发泡餐具的废品回收站少得可怜,回收价格一般都很低,又涉及一些环保要求,“太麻烦,回收根本赚不到什么钱”。有环保人士指出,此前个别地区也进行了回收试点工作,最高回收率也只有65%左右,而目前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是很难操作的。换句话说,发泡餐具的“解禁”意味着“白色污染”可能加剧,其风险须慎重评估。
对发泡餐具解禁事件感觉紧张的还有可降解塑料餐具的生产企业。他们正在密切关注市场走势,认为“解禁令”从政策层面上对环保塑料餐具生产企业而言是一个负面信号,担心会给目前企业最头疼的产品应用推广问题再多加一层障碍。一家环保塑料生产企业的老总认为:“政府应该花大力气、实实在在去鼓励、推动环保塑料的产业发展,出台这样的‘解禁令’,实在很矛盾。”不过他也坦言,对环保塑料餐具行业的前景依然十分看好,“谁知道政策什么时候再变回来,我们不可能再回到老路上。”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解禁”,对市场造成的影响目前尚难有最终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与消费行为、环境保护、产业升级等问题紧密相关的事件,“解禁”仅仅是个开始。简单的一“解”了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仍需在未来共同做出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