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在公众中塑造本企业良好形象为根本宗旨的公关活动,已逐渐为愈来愈多的商业企业所运用。但作为商业企业一种特定的外部公关对象——竞争对手,却成为公关“盲区”。毋庸置疑,对竞争者开展公关,将有助于促进“大流通、大市场、大商业”的形成,推动和规范市场竞争在理性和有序的环境中进行。 一、确立竞争对手为公关对象的客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