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2012年1月1日“营改增”开始在上海试行,试点涉及了上海市“6+1”个行业。本文将此次试点范围中的行业分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研究表明资本密集型行业的税负明显减轻,而劳动密集型行业在“营改增”中受益有限,在此基础上给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
一、引言
为了解决当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中重复征税的问题、征税范围界定的问题及征收管理的问题等,我国出台了新的增值税改革政策,并且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试点实行。试点涉及了上海市“6+1”个行业,即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行业(“营改增”之前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营改增”之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提高到17%)和交通运输业(税率由3%的营业税变为11%的增值税)。本文主要针对这一新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影响进行研究,将此次试点范围中的行业重新分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并以此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分析其税负受“营改增”前后的变动情况,探讨增值税与营业税合并对这两种行业的影响程度,由此给出对未来改革一些的建议。
二、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对比
(一)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分类标准
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是指单位生产成本中工资与设备折旧和研究开发支出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资本密集型行业是单位产品成本中资本成本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在此次上海试点范围的“6+1”行业中,本文将其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进行分类,劳动密集型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等,资本密集型行业有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业、有型动产租赁服务业等。
(二)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营改增”对比分析
大多数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其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足无法享受“营改增”的好处,有些甚至还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43.4%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这些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主要由工资、房租、物业费构成,这部分支出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
而资本密集型行业在此次改革中却受惠较大,多数资本密集型行业的企业税负明显减轻,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营改增”后可以扩大生产规模,购进大型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②如果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按原政策应缴纳营业税额,但是“营改增”后因为亏损可以不用交税,帮助一些企业挺过困难时期。③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相比劳动密集型行业要多,所以对于在“营改增”之前有进项税额却不能抵扣的企业来说,“营改增”给它们带来了巨大的机会。
三、“营改增”前后利润对比分析
案例一:如果一个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2012年收入按50000元计算为例,各项费用成本合计25000元。“营改增”前后主要损益类财务指标见表1和表2,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对比就一目了然。
若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主要由工资、房租、物业费构成,几乎不能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便于计算,假设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根据表1,可以看出,“营改增”前,企业的利润总额是22500,“营改增”后,企业的利润总额是22169.81,较之前减少了330.19元。所以,对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或进项税额很少的服务型企业来说利润比税改前减少了。
若该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本年度抓住“营改增”新政,扩大生产规模,取得1万元的固定资产购进发票可抵扣,如物流企业购进新车,航空公司购进飞机等。由表2可以看出,在有进项税额之后,该行业的利润总额增加了。由“营改增”之前的22500元增加到“营改增”之后的22735.85元。所以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营改增”是减轻了它们的税负负担。
案例一结论:资本密集型行业相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此次“营改增”具有优势。
案例二:如果一个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假定2012年处于亏损状态,这样的行业一般是做实业的资本密集型行业。例如,交通运输业,毛利率是0%,适用的营业税税率是3%,增值税税率是11%。该企业的成本50000元,“营改增”后趁机扩大生产规模,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0元。
案例二结论:由表3的分析可以看出,资本密集型行业可以牢牢抓住“营改增”的春风多购置生产设备,扩大企业规模,进而实现财务报表上的扭亏为盈。
四、 结论与建议
(一)应扩大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税改的节税效果与人力成本比重成反比,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人工成本无法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使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增加。因此,人力成本占比较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受益有限,而多数资本密集型行业的企业税负却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而明显减轻。
鉴于“营改增”后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税负变化主要影响因素是购进设备产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建议财政部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新增及存量固定资产抵扣制度等做出进一步的完善,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可抵扣的范围,使劳动密集型行业能够更多地抵扣其他的进项税额。
(二)平滑资本密集型行业购进设备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抵扣方法
由案例二可知,资本密集企业可以借助“营改增”的改革之风扩大生产规模,购买固定资产,增加进项税额,进而在报表上扭亏为盈。
虽然资本密集型行业可以利用“营改增”来扩大规模,抵扣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额,但是企业不可能每年都有足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用来抵扣。新增固定资产数量大的期间可抵扣数额较大,反之则导致应纳税额大幅提高,而购进固定资产的多少每年会有巨额的波动,这种波动会增加企业生产效益的不稳定性。因此,本文建议财政局进一步合理规定固定资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抵扣方法,可以考虑像固定资产折旧的摊销那样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可抵扣金额分摊计入进项税额。
“营改增”试点的实施结果表明,这一改革对企业并不是普遍利好,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部分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不同行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不同、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税负变化程度不同等问题,但如何使企业税负实实在在地减少,还需财政、税务、企业各方长期不断摸索,同时也为今后扩大试点行业、试点地域提供借鉴,切切实实给企业减负。
参考文献:
[1]孙卫.浅谈“营改增”税改对企业税负及财务指标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2(18).
[2]李红.试论“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以航空运输行业为例[J].现代商业,2012(21).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营改增”;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
一、引言
为了解决当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中重复征税的问题、征税范围界定的问题及征收管理的问题等,我国出台了新的增值税改革政策,并且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试点实行。试点涉及了上海市“6+1”个行业,即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行业(“营改增”之前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营改增”之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提高到17%)和交通运输业(税率由3%的营业税变为11%的增值税)。本文主要针对这一新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影响进行研究,将此次试点范围中的行业重新分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并以此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分析其税负受“营改增”前后的变动情况,探讨增值税与营业税合并对这两种行业的影响程度,由此给出对未来改革一些的建议。
二、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对比
(一)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分类标准
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是指单位生产成本中工资与设备折旧和研究开发支出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资本密集型行业是单位产品成本中资本成本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在此次上海试点范围的“6+1”行业中,本文将其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进行分类,劳动密集型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等,资本密集型行业有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业、有型动产租赁服务业等。
(二)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的“营改增”对比分析
大多数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其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足无法享受“营改增”的好处,有些甚至还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43.4%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这些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主要由工资、房租、物业费构成,这部分支出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
而资本密集型行业在此次改革中却受惠较大,多数资本密集型行业的企业税负明显减轻,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营改增”后可以扩大生产规模,购进大型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②如果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按原政策应缴纳营业税额,但是“营改增”后因为亏损可以不用交税,帮助一些企业挺过困难时期。③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相比劳动密集型行业要多,所以对于在“营改增”之前有进项税额却不能抵扣的企业来说,“营改增”给它们带来了巨大的机会。
三、“营改增”前后利润对比分析
案例一:如果一个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2012年收入按50000元计算为例,各项费用成本合计25000元。“营改增”前后主要损益类财务指标见表1和表2,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对比就一目了然。
若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主要由工资、房租、物业费构成,几乎不能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便于计算,假设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根据表1,可以看出,“营改增”前,企业的利润总额是22500,“营改增”后,企业的利润总额是22169.81,较之前减少了330.19元。所以,对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或进项税额很少的服务型企业来说利润比税改前减少了。
若该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本年度抓住“营改增”新政,扩大生产规模,取得1万元的固定资产购进发票可抵扣,如物流企业购进新车,航空公司购进飞机等。由表2可以看出,在有进项税额之后,该行业的利润总额增加了。由“营改增”之前的22500元增加到“营改增”之后的22735.85元。所以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营改增”是减轻了它们的税负负担。
案例一结论:资本密集型行业相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此次“营改增”具有优势。
案例二:如果一个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假定2012年处于亏损状态,这样的行业一般是做实业的资本密集型行业。例如,交通运输业,毛利率是0%,适用的营业税税率是3%,增值税税率是11%。该企业的成本50000元,“营改增”后趁机扩大生产规模,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0元。
案例二结论:由表3的分析可以看出,资本密集型行业可以牢牢抓住“营改增”的春风多购置生产设备,扩大企业规模,进而实现财务报表上的扭亏为盈。
四、 结论与建议
(一)应扩大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税改的节税效果与人力成本比重成反比,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人工成本无法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使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增加。因此,人力成本占比较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受益有限,而多数资本密集型行业的企业税负却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而明显减轻。
鉴于“营改增”后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税负变化主要影响因素是购进设备产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建议财政部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新增及存量固定资产抵扣制度等做出进一步的完善,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可抵扣的范围,使劳动密集型行业能够更多地抵扣其他的进项税额。
(二)平滑资本密集型行业购进设备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抵扣方法
由案例二可知,资本密集企业可以借助“营改增”的改革之风扩大生产规模,购买固定资产,增加进项税额,进而在报表上扭亏为盈。
虽然资本密集型行业可以利用“营改增”来扩大规模,抵扣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额,但是企业不可能每年都有足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用来抵扣。新增固定资产数量大的期间可抵扣数额较大,反之则导致应纳税额大幅提高,而购进固定资产的多少每年会有巨额的波动,这种波动会增加企业生产效益的不稳定性。因此,本文建议财政局进一步合理规定固定资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抵扣方法,可以考虑像固定资产折旧的摊销那样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可抵扣金额分摊计入进项税额。
“营改增”试点的实施结果表明,这一改革对企业并不是普遍利好,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部分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不同行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不同、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税负变化程度不同等问题,但如何使企业税负实实在在地减少,还需财政、税务、企业各方长期不断摸索,同时也为今后扩大试点行业、试点地域提供借鉴,切切实实给企业减负。
参考文献:
[1]孙卫.浅谈“营改增”税改对企业税负及财务指标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2(18).
[2]李红.试论“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以航空运输行业为例[J].现代商业,2012(21).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