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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程氏易传》中诸如“自然之理”(或“理自然”)、“常之理”(或“常理”)、“正理”(或“理之正”)等这些“理”的用例的梳理,发现在《程氏易传》中作为最高范畴的“理”呈现出复杂和多样的特点,仅仅将其理解为法则、规律,并不能完整地揭示“理”丰富的哲学内涵。因此,试图打破传统哲学史研究中只重语录而忽略经学著作的写作模式,以便为我们更好地理解程颐思想中的天理观念并提供新的文本依据和探索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