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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概念是数学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理解数学概念,尤其是分清一些容易混淆的数学概念,对于进一步掌握数学中的一些定理、公式都是很有帮助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我们已学过哪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一、“正、负号”和“加、减号”
请看式子:(-3)-(+5)-(-7)+(+6).
在3、5、7、6前面的“+”号或者“-”号,是表示数的正负性质的,分别叫做正、负号,又叫做性质符号,在括号之间的“+”号和“-”号,是表示数的运算方法的,分别叫做加、减号,又叫做运算符号,上式还可以写成
(-3)+(-5)+(+7)+(+6),在这里,所有的运算都变为加法.要是把其中的加号全都省略掉,又得到-3-5+7+6.
在这里,除了第一个数还保留性质符号外,其余各数前面的性质符号,都转化成为运算符号了.这种写法叫做代数和,读作“负3、减5、加7、加6”,或者读作“负3加负5加正7加正6”.
二、“相反数”和“倒数”
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例如,+6和-6互为相反数,就是说,+6是-6的相反数,-6是+6的相反数. 相反数总是成对出现的,失去了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复存在了.
要写出一个a的相反数,只要在a的前面添上一个“-”号就行了.
+a不一定是正数,- a不一定是负数,字母前面带有“+”号的数不一定是正数,字母前面带有“-”号的数也未必是负数.例如:
当a=+3时,- a=-(+3)=-3;
当a=-3时,- a=-(-3)=+3;
当a=0时,- a=-0=0.
有些同学初学代数时,见到字母,往往只想到它代表正数.应该想到,字母也可能是负数或者是0,这是很重要的.
也许你会问: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在数轴上也找不出它的对称点,为什么0也有相反数呢?“零的相反数是零”是一个规定,因为作了这样的规定以后,任何一个数都有相反数,这就为研究数的性质,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反”和“倒”的中文意思比较接近,容易搞错,其实,在数学问题中,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般来说,相反数指的是一对数,它们的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倒数也是指的一对数,它们的绝对值不等(±1除外),符号相同.特别注意的是,0有相反数,却没有倒数.
三、“乘方”和“幂”
一个数连乘若干次,这种运算方法叫做“乘方”. “乘方”运算的结果叫做“幂”.即:“乘方”是一种运算方法,而“幂”是这种运算的答案.例如:
23=2×2×2=8,(-2)3=(-2)×(-2)×(-2)=-8,03=0×0×0=0.
这些都是乘方运算,其中8叫做2的3次幂,-8叫做的3次幂,0也可以叫做0的3次幂.
四、“代数式”和“多项式”
代数式很多,例如:
上面这些数学式子中,有些是初一学的,有些以后才能学到.
代数式包含有理式和无理式,有理式包含整式和分式,整式包含单项式和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多项式只是代数式的其中之一.
五、“根”和“解”
能使方程两边的值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方程组中各个方程的公共解叫做方程组的解.只含一个未知数的方程的解也叫做方程的根.
“解”不仅适用方程(组),还适用于不等式(组),不等式(组)的解和方程(组)的解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方程(组)的解往往是一个个(组组)独立的数值,而不等式(组)的解则往往是适合不等式(组)的数值范围.如,不等式:
“解”不仅适用于解方程,而且还适用于几何作图,不过那是图形求解问题,和解方程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问题.
所以,“解”这个概念在数学中应用比较广泛,但“根”只是在解一元方程中才用到.
六、“直角”和“90°”
直角是一个图形,它是平角的一半,“90°”是一个量,指的是直角的大小,不能把一个图形和这个图形的大小——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因此,完整的回答什么是直角?应该是直角是平角的一半或90°的角叫直角.
七、“同位角”和“平行线中的同位角”
平面上有二直线l1、l2,第三条直线l3和直线l1和l2相交,就得到八个角,即∠1、∠2、∠3、∠4、∠5、∠6、∠7、∠8,这三条直线和八个角,通常称为“三线八角”(如图1).
这八个角中,∠1和∠5,∠2和∠6,∠3和∠7,∠4和∠8都叫做同位角.除了同位角,这八个角中还有内错角、外错角、同旁内角、同旁外角等名称,如果直线l1∥l2,根据平行线的性质,就可以知道∠1=∠5,∠2=∠6,∠3=∠7,∠4=∠8(如图2).
这样看来,“同位角”一般来说是不等的,只有平行线中的同位角才相等.所以不要一提同位角,就认为它们一定是相等的.
八、“约去”和“消去”
用分数的分子和分母的最大公约数去除分数的分子和分母,把它化为最简分数,这叫做“约去”.
在进行整式的加减运算时,如果有两个同类项的系数是相反数,这两项可以“消去”. 例如:
(3x2-2x+6)-(3x2-2x-3)
=3x2-2x+6-3x2+2x+3
=(3x2-3x2)+(-2x+2x)+(6+3)
=9.
“约去”和“消去”都是为了化简一个代数式.约去,是通过除来达到简化分数的目的;消去,是通过合并同类项,将系数相反的两同类项抵消,来达到简化的目的.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一、“正、负号”和“加、减号”
请看式子:(-3)-(+5)-(-7)+(+6).
在3、5、7、6前面的“+”号或者“-”号,是表示数的正负性质的,分别叫做正、负号,又叫做性质符号,在括号之间的“+”号和“-”号,是表示数的运算方法的,分别叫做加、减号,又叫做运算符号,上式还可以写成
(-3)+(-5)+(+7)+(+6),在这里,所有的运算都变为加法.要是把其中的加号全都省略掉,又得到-3-5+7+6.
在这里,除了第一个数还保留性质符号外,其余各数前面的性质符号,都转化成为运算符号了.这种写法叫做代数和,读作“负3、减5、加7、加6”,或者读作“负3加负5加正7加正6”.
二、“相反数”和“倒数”
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例如,+6和-6互为相反数,就是说,+6是-6的相反数,-6是+6的相反数. 相反数总是成对出现的,失去了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复存在了.
要写出一个a的相反数,只要在a的前面添上一个“-”号就行了.
+a不一定是正数,- a不一定是负数,字母前面带有“+”号的数不一定是正数,字母前面带有“-”号的数也未必是负数.例如:
当a=+3时,- a=-(+3)=-3;
当a=-3时,- a=-(-3)=+3;
当a=0时,- a=-0=0.
有些同学初学代数时,见到字母,往往只想到它代表正数.应该想到,字母也可能是负数或者是0,这是很重要的.
也许你会问: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在数轴上也找不出它的对称点,为什么0也有相反数呢?“零的相反数是零”是一个规定,因为作了这样的规定以后,任何一个数都有相反数,这就为研究数的性质,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反”和“倒”的中文意思比较接近,容易搞错,其实,在数学问题中,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般来说,相反数指的是一对数,它们的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倒数也是指的一对数,它们的绝对值不等(±1除外),符号相同.特别注意的是,0有相反数,却没有倒数.
三、“乘方”和“幂”
一个数连乘若干次,这种运算方法叫做“乘方”. “乘方”运算的结果叫做“幂”.即:“乘方”是一种运算方法,而“幂”是这种运算的答案.例如:
23=2×2×2=8,(-2)3=(-2)×(-2)×(-2)=-8,03=0×0×0=0.
这些都是乘方运算,其中8叫做2的3次幂,-8叫做的3次幂,0也可以叫做0的3次幂.
四、“代数式”和“多项式”
代数式很多,例如:
上面这些数学式子中,有些是初一学的,有些以后才能学到.
代数式包含有理式和无理式,有理式包含整式和分式,整式包含单项式和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多项式只是代数式的其中之一.
五、“根”和“解”
能使方程两边的值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方程组中各个方程的公共解叫做方程组的解.只含一个未知数的方程的解也叫做方程的根.
“解”不仅适用方程(组),还适用于不等式(组),不等式(组)的解和方程(组)的解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方程(组)的解往往是一个个(组组)独立的数值,而不等式(组)的解则往往是适合不等式(组)的数值范围.如,不等式:
“解”不仅适用于解方程,而且还适用于几何作图,不过那是图形求解问题,和解方程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问题.
所以,“解”这个概念在数学中应用比较广泛,但“根”只是在解一元方程中才用到.
六、“直角”和“90°”
直角是一个图形,它是平角的一半,“90°”是一个量,指的是直角的大小,不能把一个图形和这个图形的大小——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因此,完整的回答什么是直角?应该是直角是平角的一半或90°的角叫直角.
七、“同位角”和“平行线中的同位角”
平面上有二直线l1、l2,第三条直线l3和直线l1和l2相交,就得到八个角,即∠1、∠2、∠3、∠4、∠5、∠6、∠7、∠8,这三条直线和八个角,通常称为“三线八角”(如图1).
这八个角中,∠1和∠5,∠2和∠6,∠3和∠7,∠4和∠8都叫做同位角.除了同位角,这八个角中还有内错角、外错角、同旁内角、同旁外角等名称,如果直线l1∥l2,根据平行线的性质,就可以知道∠1=∠5,∠2=∠6,∠3=∠7,∠4=∠8(如图2).
这样看来,“同位角”一般来说是不等的,只有平行线中的同位角才相等.所以不要一提同位角,就认为它们一定是相等的.
八、“约去”和“消去”
用分数的分子和分母的最大公约数去除分数的分子和分母,把它化为最简分数,这叫做“约去”.
在进行整式的加减运算时,如果有两个同类项的系数是相反数,这两项可以“消去”. 例如:
(3x2-2x+6)-(3x2-2x-3)
=3x2-2x+6-3x2+2x+3
=(3x2-3x2)+(-2x+2x)+(6+3)
=9.
“约去”和“消去”都是为了化简一个代数式.约去,是通过除来达到简化分数的目的;消去,是通过合并同类项,将系数相反的两同类项抵消,来达到简化的目的.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