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游侠十大谋生之道

来源 :新传奇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cssddnn_ccssddn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武侠小说及影视作品中,那些武林游侠、江湖中人一不打工,二不种田,一天到晚舞枪弄棒、打打杀杀,根本不用担心赚钱的事,还经常下馆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样的人生太写意了。那么,他们究竟靠什么为生?
  寄生派
  古代很多游侠虽不事生产、不乐常业,但因声名在外,权贵富豪喜欢与他们交游,经常赠送钱财,他们没有生计之忧。如汉代大侠郭解、楼护就是这样的“寄生派”。郭解徙居茂陵,很多人送钱,有的多达千万;楼护母死,送葬者所乘的车也多达二、三千辆,其中很多人都资助过楼护。
  甚至一些称不上著名侠士的人,有时也可不费吹灰之力,获得稳定的生活。如南朝时游侠薛安都,远近交游的人很多送钱送物给他,马牛衣服等物堆得家中到处都是。隋时游侠沈光经常得到京城恶少们的资助,衣食无忧。
  剽掠派
  “剽掠”就是指以强力劫取他人钱财。自两汉以来,几乎历代游侠都干过此事。如郭解在未发迹前,就曾做过强盗。一些暴豪之俠,更是纵使门下宾客、家奴,公行此事。由魏晋南北朝而及元明,这种风气始终没有消亡。
  东晋时祖逖手下就有一批游侠,在饥荒之年劫富济贫。南朝末时的王僧达,纠合民间不良少年,公行剽掠,就不单单是劫富了。
  有些游侠更等而下之,于脆入山入海,躬为盗贼,如明代高捷日与群盗剽掠旅客,已根本没有侠行可言。
  椎埋派
  “椎埋”,就是将人椎杀,然后埋葬了事,有时也泛指将人杀死后埋掉。如汉代王温舒好任侠,少时就曾椎埋作恶。
  杀人埋尸,或为恩仇,但也包括为财物,故又有“椎剽”一词,即杀人劫货。如唐肃宗时新安豪侠沈千载,就曾交结椎剽之党,公行劫掠,地方官竟不能禁。
  椎埋之风盛于两汉,南北朝时也常可见到。薛安都就常操此业,以至陈宣帝诉其罪状,有“椎埋发掘,毒流泉壤”之语。
  一直到明清两代,“群聚为椎埋者”还未绝迹,这些人中,不少是游侠。
  掠卖派
  “掠卖”,是指强夺人口,贩卖获利。如唐代游侠郭元振“任侠使气,不以细务为介”,曾先后贩卖了上千人口,成为民间一大公害。
  与此相关的是“劫质”,也就是今天所说的“绑票”。清代武林人士为得人财物,也经常干这种事。
  明人郑仲夔《耳新》一书记载,广东有位大侠,经常绑架富家子弟,索取赎金。这些富子子弟,总不至于个个都是为富不仁之人。
  发冢派
  “发冢”,就是盗墓。秦汉以来,兴厚葬之风,由于墓葬丰厚,盗墓的事自然就多了起来。汉文帝墓在武帝时已被人盗掠一空,其他众多皇陵,以后几乎都被盗发过。公卿以下更不能幸免,不仅玉押金缕悉数盗去,并骸骨也尽遭毁弃。
  汉末董卓、曹操,两晋南北朝时石季龙、慕容垂等人,都干过此事。唐室诸陵,在黄巢起义时,也尽遭发掘。而无主坟墓被盗的就更多了。这些盗墓人中,大多是些失去常业的绿林草莽,有些是屯戍的军士,此外便是游侠。
  盗铸派
  盗铸,指违反国家规定,私造货币。
  汉代此风最盛,由于盗铸时可以偷奸耍滑,将铅锡等物掺杂进白银中以充成色,因此获利颇丰,以此谋生者也层出不穷。
  汉文帝时,吴王刘滇凭借章郡铜山之利,私自铸钱,一时山东奸猾之徒,都聚集在吴国,袁盎称其所招引的大多是无赖子弟、亡命、铸钱奸人,其中就多游侠。
  汉武帝时虽严刑禁止,仍未能平息。郭解“休乃铸钱掘冢”,便是证明。
  南北朝时期,币制崩坏,原因也在私铸。唐以后,国家币制渐趋稳定,盗铸卜一事随之消歇,游侠才开始收手,转趋他途求利。
  私煮派
  私煮,指私自煮盐谋利。
  秦以前,不禁山海之利,以藏富于民。商鞅变法之后,盐利变成以前的二十多倍。汉以后,因豪强巨盗垄断盐政,朝廷颁立法禁,开始征收赋税,光武中兴,专卖法废止,私煮之风又起。
  两晋南北朝至唐五代,或征税,或无税,政既不一,官商勾结,重敛营私,盐政遂弊端丛生,社会上私煮私贩日渐增多,并历久不绝。
  隋唐两朝很多不法之徒贩卖私盐,有的甚至公然与官军对抗。《隋唐演义》《说唐》等书中都写到隋末程咬金贩私盐的故事。
  与此相联系,所谓“盐枭”也由此产生。如唐末的黄巢、王仙芝,五代吴越的钱镠、蜀王建,元末的张士诚、方国珍、明代的王直,清代的谭阿昭、蔡牵,大者揭竿聚众,小者亡命江湖。这些人都是游侠出身。
  一直到清末,喜欢仗义任侠的关中刀客,仍以此作为一项重要的收入。如著名刀客“王狮子”王振乾任侠好义,他家中有四套大车两辆,大船两艘,就是专川来贩运河东潞盐及茶叶的,当然,被盐枭招来并任用的人中就更多游侠了。
  为官派
  也有正正经经赚钱的。混白道就是给官府做事。比如从军、当捕快衙役之类的。过去练武的有句老话叫:“六扇门里好修行”。有官府养着,不愁吃穿,自然可以专心练功。而且,除了军人、捕快,还有一个职业可以让你不愁吃穿得去练武。那就是太监!
  比如八卦掌的创始人董海川。清朝咸丰年间,董海川成为太监在肃王府当差,任七品首领太监。他所创的八卦掌,至今仍是三大内家拳之一。可以算是有史以来最能打的太监了。大家都知道,金庸的武侠小说中有本著名的武功秘籍《葵花宝典》。书中对《葵花宝典》的来历却并没有细说,仅提及作者为前朝太监,其参考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清朝太监董海川。
  保镖派
  给大户人家当护院是一个非常清闲还来钱的行当,但护院的工作这么好,当然门槛也高,请的都是成名人物,不然无名之辈来看家护院,当了家贼那就要命了。所以在过去,护院是不会出手帮主人家打人的。因为当护院的都是成名武师,不会给人当狗腿子,平白堕了名声、拉低身价。
  护院里最有名的就是形意拳的创始人李飞羽。他以神拳李之威名,名震武林。在咸丰、同治年间,与八卦拳之董海川,太极拳之杨露禅,鼎足而三。他就曾给太谷县乡绅盂勃如当过护院。
  保镖行当里的武林名人就很多了,最有名的就是大刀王五。大刀王五本名王子斌,字正谊,是河北省沧州人。他从小就喜欢练习武术。成年后,刀、枪、剑、戟等十八般武器也都学成了。由于他喜用大刀,又由于他在师兄弟中排行老五,故得此“大刀王五”的美名。相传,大刀王五的源顺镖局的旧址就在北京前门外西半壁街13号院。
  卖艺派
  而卖艺的行当一般被认为是比较低等的行当,所以有本事的人很少去打把势卖艺。但实际上,卖艺行当里也有能打的,例如家喻户晓的武术家——黄飞鸿。黄飞鸿其父黄麒英乃晚清“广东十虎”之一,他并不想儿子像他这样仅仅是一介武夫,穷困潦倒,于是用所得的积蓄把黄飞鸿送进了学堂。但黄飞鸿却并不专心学习,他的心思早已飞到父亲的武功上,逃学跑到大街上看父亲的武术表演。于是,黄飞鸿3岁从父习武,13岁随父卖艺街头,尽得家传功夫。直到1872年,黄飞鸿才移居广州,铜、铁行工人集资为其设武馆于第七甫水脚。一代武术家才结束卖艺生涯。
  (《现代快报》2017.6.24等)
其他文献
在生活中,很多老人听信不靠谱保健品、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以及朋友圈的养生谣言,任凭亲友怎么劝说也不顶用。为何向老人辟谣这么难?儿女和朋友应当如何劝说,才能让他们听进去?  实例法 《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这些权威的国家级媒体都有养生辟谣知识,儿女们应该把这些辟谣内容收集起来,给父母看,并耐心地为他们讲解;媒体上老人误信保健品贻误病情的报道很多,也应收集起来讲给父母,给他们正确信息引导。 
期刊
随着多起因聚会饮酒过量等原因造成参与者死亡,同行人被判罚款等共同承担责任的事件发生,一些人想到了“约法三章”的办法。  那么,像这样的“喝酒免责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如果签署了这样的免责承诺书后,饮酒发生意外,会怎么样呢?日前,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博@都江堰检察 就请检察官對以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针对此类共同饮酒人签订的“免责条款”,《合同法》
期刊
进城务工人员陈某拿着玩具手枪抢劫一名女性说:“我有枪,把钱交出来!”最终,他抢到现金800多元和1部手机。  案件发生后,陈某的行为无疑已经涉嫌构成抢劫罪,但是否属于“持枪抢劫”,则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鎮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吕晓认为,由于枪支是具有威慑力和致伤力的武器,持枪抢劫主观恶性大,严重威胁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法律将“持枪抢劫”作为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之一。
期刊
案例一:国庆节去看望母亲。我和妹妹在自选商场购物。6岁的秀灏却把妈妈选取的商品放回货架。妹妹问他为什么?他说:“花那么多钱,浪费。我们刚买了房子没了钱,你不是老劝爸爸要节约吗?”妹妹听了,笑着说:“宝宝的想法是正确的。可是,妈妈好久没去看望外公外婆了,应该买礼物孝敬他们的。”  点评:计较是人的天性,对小心眼的孩子更甚。孩子和父母发生“利益”冲突时,就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如果父母和其他人发生“利益
期刊
人穷不坑三人 不坑同路人——所谓同路人,就是和自己一路前进的人。在我们处于穷困潦倒之时,同路人之间会相互鼓励,相互搀扶,一同走出困境。凡是在这个时候坑同路人的,一般没有好下场。  不坑两头人——所谓两头人,就是年纪大的人和小孩子,特别富的人或者特别穷的人等等。两头人要么太强太老,要么太弱太小,选择这样的人下手,会激起众怒或者报复,有可能会把自己搭进去。  不坑气大人——所谓气大人,就是名气大,或者
期刊
朱德元帅,戎马一生,南征北战却依然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晚年仍肩背不驼、精力旺盛、思维敏捷,终得高寿90岁。朱德之所以如此长寿且身体健康,与其贯彻一生的养生之道有莫大关系。  注重锻炼  朱德元帅生来体质便好,从小劳动,喜爱运动。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的《朱德传》有言:“他小的时候,脾气很倔强,干什么事情,一干就干到底。他从小喜欢锻炼身体,爱爬山、游泳,还翻杠架,所以身体一直很健壮。”据朱德女儿的回忆,
期刊
中国古代宪法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尤其是首部成文宪法《神农氏政典》虽然表面上看和法制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但实际上是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乃至宪法的雏形。  自古早已有“宪”  在我国古代的典籍中,许多地方出现过“宪”或“宪法”的词语。在一般宪法学教材中引用最多的是《尚书》中“鉴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及《国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其实,远不止于此,最早在《诗经》中就曾出现过“宪”字,如“天之方难,无
期刊
清政府下令海圻舰从美国前往墨西哥、古巴等地,既是“宣慰侨胞”的策略,也是一种施加压力的姿态。在古巴首都哈瓦那,祖国海军受到了华侨的热烈欢迎。更令官兵们感动的是,每当离舰登岸,一遇侨胞,无论男女老少,都竞相请至家中,盛情招待。  1911年,在温暖的加勒比海面上,出现了一艘悬挂龙旗的奇特军舰。距离义和团之乱已经有11年之久了,离甲午战争北洋水师全军覆灭更有16年。这样的历史背景,让每个见到这艘军舰的
期刊
在古代,帝王病和死的消息,是一种非常稀缺、极具效用的资源。谁率先掌握了这种资源,他就能在权力斗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因此有些帝王的遗体,只能秘不发丧,任其腐烂。  死后秘不发丧的四位帝王  第一位秘不发丧的帝王是秦始皇。秦始皇死于第五次东游,驾崩于沙丘平台,就是今天的河北平乡。赵高说服胡亥,威胁李斯,三人密谋假借秦始皇名义,拥立胡亥为秦二世。并下假的诏书,命令扶苏和蒙恬自杀。公子扶苏自杀以后,这才命令
期刊
小张的母亲改嫁给了老王,当时10岁的小张随母亲与老王共同生活了十年,后因为生活矛盾,小张的母亲又和老王离了婚。离婚时,小张母亲一次性支付老王补偿金2万元。这之后,老王因为身体患病和生活困难,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曾经的继子小张每年支付自己1万元的赡养费。  分析认为,小张的母亲与老王结婚后,还未成年的小张也随母亲和老王共同生活,在婚姻存续期的十年间,老王协助小张的母亲共同抚养了小张,与老王形成了继父子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