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以及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2007年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4号),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