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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强调,自2003年起,凡普通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要立即停办或停止招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内举办的独立学院(即"校中校"),即使今年已经安排招生并对社会进行宣传的,也要立即取消并做好善后工作,确保今年各项招生工作的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