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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约翰·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对巴赫金的狂欢理论多有借鉴。本文首先分析了借鉴产生的可能性,然后分析了两种理论在外在表现和精神内核上的不同,为狂欢理论确定了三个关键词,而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与之对应的关键词是不同的。两者的不同之处来自作为一种“乌托邦”理论的狂欢在实际应用的变化,这种变化自有其合理性。
关键词:大众文化; 狂欢; 广场; 笑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约翰·菲斯克是美国近二十年中甚有影响的大众文化和传媒研究专家,主要著作有《解读大众文化》、《理解大众文化》、《解读电视》、《传播符号学理论》。他的大众文化理论的重要特点在于赋予了大众在文化中的主动性,明显区别于法兰克福学派,“从霍克海默、阿多诺等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关于大众文化工业的学说到费斯克的《理解通俗文化》,通俗文化的研究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转了一个极大的弯。”[1](P.52)改变以往主流的看法需要相当的理论基础,约翰·菲斯克借用了很多理论为自己解说,其中对巴赫金狂欢理论的应用有重要意义。
一
巴赫金在对拉伯雷的《巨人传》和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民间文化进行过长期研究,他认为在民间(诙谐)文化中存在狂欢精神,这种精神在《巨人传》中表现得最为充分。狂欢精神就是“颠覆等级制,主张平等的对话精神,坚持开放性,强调未完成性、变易性、双重性,崇尚交替与变异的精神,摧毁一切与更新一切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2](P.14)
巴赫金狂欢理论所由来的恰恰与大众文化的早期研究对象相一致:大众,下层民众。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大众文化的评价普遍很低,其中尤以法兰克福学派为甚。他们甚至不屑使用“大众文化”的术语,而是使用“文化工业”这一取消了大众的生产功能的词汇:在文化工业中“一切业已消失,仅仅剩下了风格,于是文化工业戳穿了风格的秘密:即对社会等级秩序的遵从。今天,自从人们把精神创造总结成文化,并使其中性化以后,审美的野蛮特性就使那些能够对精神创造造成威胁的因素荡然无存了。”[3](P.146)伴随着大众文化的发展,大众的审美水平在提升,大众文化也在逐渐侵占精英文化的阵地,甚至两者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理论界对此仍以批评为主。约翰·菲斯克则着力于改变大众文化和大众的地位。他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以往颇受轻视的大众文化制品及现象。在他对电视、新闻、购物广场、流行音乐的解读中,大众不再是无意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在灵活机动地对抗着社会权力。这明显区别于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和大众的敌视态度。
在他的理论中,大众是积极的活动者,处于弱势但通过自己的方式与强势的资本主义国家展开斗争,在斗争中大众的价值得以体现。他所讲的斗争方式主要是“游击战”,一个人用在商场中只逛不买、只试不买的方式完成对商家权势的颠覆,用苏打水瓶装啤酒混进商场来破坏“禁止携带酒精饮料入内”的规定。他赞同费雷耶的看法:“带有狂欢气氛的购物商场似乎开始消解了工作与休闲之间的差别——公共和私人的界限变得模糊了。”[4](P.25)女性消费者在购物中不再受日常生活中父权制统治的规约,而是在自己的空间中活动,“购买商品就从包含在父权制下的工作和爱中提供了一种自由感,不论其有多荒唐:工作和爱就合并成了日常例行工作,购物提供了对它们的一种逃避。”[4](P.46)作为弱势的女性以购物为斗争方式,颠覆了专制的父权制统治,使女性获得了性别平等意义上的胜利。骄傲的专横的男性被脱冕,女性被加冕。在这一过程中,狂欢得到实现,大众文化在古老的狂欢节那里找到了精神导师。菲斯克列举了很多的例子来说明大众文化中的“斗争”之普遍和有效,大众文化不仅容许而且制造这种“斗争”,他说 : “大众文本应该是‘生产者式的’(producerly)。”[5](P.127)在借用巴特的“作者式文本”与“读者式文本”概念的基础上,他指出“这些文本又允许‘作者性’,因为它们无法阻止它。社会体验并不受文本的控制,它决定了文本与社会关系的结合,并驱动了大众的生产力。”[5](P.129)大众不再是盲目的消费者,而是有主动性的,有意识的参与者,是以策略的方式对抗权威,大众的文化生活因此具有了积极意义,是对人格主体的高扬。
菲斯克对双关语的分析也是从狂欢理论出发的,他认为包含了歧义的双关语本身就是对追求和维护同一种声音的权威的颠覆,而且双关语往往包含了粗俗下流的意思,“当双关语被认为是对语言进行嬉戏和零碎的使用时,它体现了正确与游戏之间的张力,而游戏总是蕴含着不受规训、无视礼俗与冒犯性的潜力——既非口语亦非书面语,而是一种杂种的形式,一种接近口语、侵犯正式语言的书面语。”[6](P.137)而在狂欢理论中,口语尤其是粗俗下流的口语是对书面语的侵犯,也是一种颠覆权威的努力。
就这样菲斯克从大众的斗争、大众文本(语言)等多个方面发现了大众文化的狂欢因素,完善了自己的大众文化理论。但是他对狂欢的理解更多的是侧重于外在的表现,在他的《理解大众文化》中有专节介绍了巴赫金的狂欢理论。通过这一介绍可以看出菲斯克倾向于把狂欢节视为一种游戏,一种旨在宣泄和解放的游戏。在游戏中,等级制度的严肃性不复存在,乞丐加冕为国王,消费者剥削商家,一切原本天经地义的真理和秩序的意义都被剥夺或者悬置。
二
大众文化果真是颠覆性、平等化的吗?为了便于分析,我们从巴赫金的狂欢理论中抽出以下三个重要词汇:广场、生育和笑,广场是狂欢的场所,生育是狂欢的主题,笑则是狂欢的内在精神。与之对照,在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中的三个词是购物商场、快感和麻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并不是与狂欢理论相对照而建立,狂欢理论仅仅是他用来阐释自己理论的工具,所以在寻找关键词时就比较困难。
广场,是狂欢节和其他类似性质的民间文化的开展场所。在广场上的人不分彼此,统统讲着肮脏下流的广场语言,举行各种疯狂愚蠢的仪式性活动。广场上充斥着酒精和歌舞,心灵之间不再有距离,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的一段话[6](P.9)正可以形容狂欢节上的人与人不分彼此的情形。而且广场拒绝了高雅的词语,只欢迎鄙俗不堪的口头语言,这种语言是喧哗的、下流的,可以被每一个人理解和使用。语言的混同又加强了人民的交流,人与人的距离拉近后,粗俗下流的语言则直接使这个人等同于那个人,每一个人都是人群,人群完全代表了其中的每一个人。下流的语言发挥着这样两种功能,也见证了广场发生的愚蠢举动。广场上的人群是疯狂的,殴打新郎、强暴新娘这些婚宴上的行为与狂欢节上的肢解肉体(行动中的和语言中的)同样愚蠢,但是它们不仅不受惩罚更得到原谅、鼓励。乞丐在那一刻与国王平起平坐——广场代表了狂欢节。
菲斯克笔下与之相对应的有海滩、舞厅、购物商场,以后者最为典型。购物商场同样人声鼎沸,熙熙攘攘——《史记》中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恰好说明了在流动不居的人群中没有属于人民的价值,或者说人们为之奔走的是个人的价值,“利”永远是个人性的。购物商场中商品种类繁多,暗示了每一个消费者都有着不同于另一个的消费欲求。个人取代了人民,统一的广场语言就难以维系了。最明显的不同是购物商场拒绝了粗俗下流的语言和愚蠢荒唐的举动,最为常见的是礼貌用语和公共场所行为规范。购物商场属于公共场所,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喧哗,禁止衣冠不整,更加禁止粗俗的下流话和暴力行为(即便是菲斯克所谓的双关语也是在“双关”的掩盖之下)。现代社会为了呵护脆弱的个人灵魂,已经将每一块可以控制的地方插上了“爱护XX,人人有责”的告示牌。个人的空间保持了宁静,个人的行动同样保持了宁静。购物是冷静的,反抗也是冷静的:没有一个人会公然在公共场所失去理智地饮酒狂欢,肆意叫嚣,为所欲为。否则他会被制裁和谴责,这是每一个正常的现代人所竭力避免的——现代人总是正常的,而广场上只有疯狂和愚蠢。活动在购物商场上的人迥异于广场上的人群,最大的区别在于购物商场的主角是个人,而广场上只有人群。
生育主题在《拉伯雷研究》一书中主要通过以下三组形象展开:肉体的肢解、身体下部的突出、筵席。它们都关涉到死亡,肢体、食物和生命在这里死去,同时粪便和(污言秽语指向的)下部又孕育着新的生命。“它们都与世界欢快的物质相联,与诞生、死亡和自生相联,与吞食和被吞食相联,但结果却总是与成长、增加,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好,越来越富足相联。这种欢快的物质是正反同体的:它既是坟墓,又是诞生之地,既是正在消逝的过去,又是正在来临的将来,它是生长本身。”[10](P.224)广场上没有孤独的个人,也没有孤立的死亡,死亡与它的对立面——新生紧密相连。狂欢的广场语言不能引起杂念,当它指向身体下部的时候,没有与生育无关的淫秽念头产生。巴赫金在分裂的、怪诞的人体中发现了两个身体,“一个是生育和萎死的身体,另一个是受孕、成胎、待生的身体,这总是怀孕和生育的人体,或至少是准备受孕和怀胎的人体,特别是突出阳具和阴户。在一个人体上总是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和程度突出另一个新的人体。”[2](P.31)
而在购物商场这一切都是不能想象的。在大众文化中完美是追求的指向灯。麦当娜、闪光灯、海滩布局和秩序、电玩游戏,菲斯克列举的这些事物都是设计精美的。而影视艺术中充斥的凶杀和类似于下部的人体,给观众带来的更多的是震撼,冲击感战胜了深层次的再生主题。发生在银幕上的一切并没有观众的身体力行,同时广场的缺席又使狂欢的生育不再可能,生育在现代社会是个人行为,与观者无关甚至根本不能被观看。但是荧屏上又经常出现类似于下部的身体部位,下部虽然与生育有关,而“类似”就丧失了生育的功能,残存的只有快感。中央电视台拍摄的《水浒传》中平白地为潘金莲增添了洗澡情节;《东周列国志》六十六回中齐相国崔杼之妻“棠姜惊骇,自缢于房”,在电视剧中改变成被人扯去衣衫露出部分胸部。暴力在此的唯一作用就是刺激眼球,狂欢理论中死亡与孕育的关系被切断了。鲁迅曾经揶揄过中国人的想象力,“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乱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力惟有在这一层面上才能如此跃迁。”[7](P.533)大众文本正是利用了不止中国人具有的这种“想象力”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姿态出现。大众欣赏到的只是遮遮掩掩的过程。合法性不复存在。伴随着罪感,受过教育的现代人只好偷偷摸摸地进行游击战,而约翰·菲斯克恰恰把购物者的反抗看作是游击战。大众文化是没有终极关怀的文化,而狂欢是与人类的基本境遇联系在一起的。
笑,是狂欢的内在精神。笑具有巨大的威力,“相逢一笑泯恩仇”。笑使原有的秩序失去尊严,笑拉近了人与人的距离,事实上在广场上没有个人,有的只是人民这样一个在现代社会中很可笑的集合概念。笑就像瘟疫一样弥漫在广场上空,在不设防的人民中传播着,不带有任何卑鄙的意图。柏格森说:“笑——就应该是一种社会姿态。笑通过它所引起的畏惧心理来制裁离心的活动,使那些有孤立或沉睡之虞的次要活动非常清醒,保持互相的接触,同时使一切可能在社会机制表面刻板僵化的东西恢复灵活。[8](P.208)而狂欢的笑中,制裁都不再必要,笑已经成为共识,成为人民的共同举动,作为社会姿态的笑战胜了阴暗严肃的恐惧和官方文化。“对拉伯雷形象体系来说,最富特色的是死亡与笑声的结合,”[2](P.176)死亡与欢乐紧紧联系在一起。欢乐的笑同时具有了双重含义:既关注生者又关注死者,对丑陋的肆无忌惮的笑就是对美好的最迫切的呼唤。而在大众文化中的笑是单向度的,是针对可笑之人、可笑之事的缺乏反应的笑,笑被精心设计过了,周星驰的无厘头喜剧片因此很难带给观众参与性的乐趣。它展现的是有缺陷的人或物,他们或者它们在荧屏中,于是荧屏前的观众的笑就建立在这一前提下:事实上并无伤害发生。苏坦在分析喜剧中的“卡塔西斯”时指出过:“当替身激发起坏的情感时,观众由于对喜剧可笑之处的赏识——这被看作不合适的——嘲笑替身。”[9](P.81)他说通过“卡塔西斯”净化了这些坏的情感,走出剧院的观众与走进剧院的观众的不同仅仅在于曾经笑过,曾经被净化过。在大众文化中不存在狂欢意义上的笑。现代人是精致的因而是脆弱的,需要太多呵护。精心制作的电影电视、音乐节目、海滩文化、电玩游戏、节日庆典,都照顾到了个人的心情,为的是搏人一笑。而人又是那么难得一笑,人文精神熏陶下的哈姆雷特王子已经没有了笑的权力,他的肩上扛着前途、家庭、社会甚至是国家和人类。而在人文精神丧失的今天,人已经没有了笑的欲望,所以才需要喜剧片来激发这难得的一笑。喜剧不是广场唯一的声音,只是其中的一种,这更凸现了现代人的尴尬:需要调剂才出现的笑只指示一种事物,那就是麻木。大众的反抗既是对人文传统的有限反抗,同时也是对现实问题的蔑视:一笑了之。
约翰·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中并没有麻木这一关键词。与笑相对待的关键词的缺失不是缺憾,恰恰表明了他所面临的时代和具体问题已经截然不同于巴赫金笔下的狂欢节,他的解决方法也不同于巴赫金。
三
对巴赫金狂欢理论与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之间的关系,国内学者已有论及。论者或一味认可前者对后者在精神上的理论启发[10],或根本否定这种理论渊源关系存在的可能[11]。面对两者之间既有的借鉴关系,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两者在外在形式和内在精神上的异同来说明,大众文化之“狂欢”,非巴赫金之狂欢。
巴赫金展现在我们面前的狂欢是极其令人向往的,但他同时写道:“在狂欢的世界上,一切等级都被废除了,一切阶层和年龄都是平等的。一个小孩子可以吹熄父亲的蜡烛并向他喊道:“你死吧,父亲先生!”——狂欢节到此结束了。大约半夜时分,每个家庭都在进行会餐,开始大吃特吃肉食,要知道它很快就要被禁止了。”[2](P.190)原来狂欢节只是一年365天紧张的工作和压抑下得到允许甚至是鼓励的宣泄方式。事实是狂欢节现在仅仅存在于少数国家,而且形式也与以前有了巨大的改变。巴赫金曾经说《巨人传》是狂欢精神的最好体现,同时也承认它也包含了与狂欢不同的内容,狂欢成为乌托邦式的理论。在英国作家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中,老猪去世前用一首《动物之歌》描绘了动物掌握政权后的美好前景。当不经意间动物们赶走了人类后,面对的恰恰是菲斯克眼中的大众文化式的狂欢:乐在其中,因为这是前人的梦想,这是实现了的梦想;苦在其中,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承受这厚礼。于是庸俗化的狂欢替代了原本意蕴丰富的狂欢,偷偷摸摸的游击战替代了正大光明的颠覆。约翰·菲斯克在这种无奈的逃避似的战斗中发现了大众的积极的战斗精神,发现了一种类似于萨特的存在主义小说《恶心》中的反抗:对现实感到恶心,于是逃走了。
詹明信说过,在当前的社会里,主体的解放不仅意味着个人从“沉湎颓废”的困局中所得到的解放,更不止代表了当代人的自焦虑懊恼的愁思中所找到的出路,而且显示了主体也可以从一切情感中解放了出来。“自我”既然已经不存在了,所谓“情感”也就无法寄托了,那“情感”也就自然不存在了。[12](P.449)他的这番话指明了后现代社会中人们心灵状态的尴尬:对个体的过分重视反而造成了个体的消解,大众文化不仅不“欢”而且也“狂”得勉强。而且菲斯克强调的大众行动的颠覆性也值得怀疑。由于社会规范的要求,在公共场所特别是购物广场身着破衣烂衫的不是中下层人民,而往往是“权力集团”的成员,只有他们才会有时间、精力去对抗“权力集团”。[13]对抗权力是权力拥有者的游戏,这就使得颠覆无从谈起,平等也就不复存在了。
菲斯克的重要贡献是赋予大众创造文化制品的权力,并把这种创造看作与权威的对抗,这也是他应用狂欢理论的可能所在。大众一直以来是贬义的词语,在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对大众多有抨击,认为大众的概念事实上取消了个人的存在,个人消泯在“乌合之众”中,没有了个性。菲斯克则指出了大众的活力,他们不是无生命的,而是在积极地对抗着、生产着,有为大众正名的意味。在菲斯克的理论中,大众的反抗是在对大众关怀备至的环境下发生的。为了使更多的人(大众)有机会拥有公共场所和文化制品,它们便以更符合消费需求的面貌出现,比如舞台上的麦当娜,比如公共场所的道德规范。形象更加美好的麦当娜是为了满足大众的需要,使得她可以更好地变成女孩的影响源,变成女孩玩弄男孩的有力工具,从而剥去了麦当娜“男孩工具”的罪名。这样大众文化在两种层面上体现了人文关怀:满足了大众的消费欲求,同时提供了生产欲求的实现场所。大众不仅享受着“禁止喧哗”等规范的利处,更以对它的反抗实现了生产的欲望。
但是正如上文指出的,这种反抗是类似于逃避的,因而效果要打折扣。其重要特征是偷偷摸摸,而非正大光明,这就使得反抗的合法性从缘起处削弱了。根本原因就是本文中分析的,大众文化中的大众是由有活力的个人组成,而狂欢中没有个人的概念。菲斯克在赋予大众活力的同时,给大众以积极的评价,而前提是把大众分解成个人。菲斯克关注的是个人,虽然他借用了巴赫金狂欢理论为武器,但他已经改变了狂欢中人群的含义,或者说他试图用大众来替换人群,结果就是使人群的乌托邦行为变成了庸俗的大众行为。
[1]刘海龙:《从费斯克看通俗文化研究的转向》[J],《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4期,第52页
[2][俄]巴赫金:《拉伯雷研究》[M],夏忠宪、李兆林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版,《〈拉伯雷研究〉题注》(夏忠宪)第14页,第224页,第31页,第176页,第190页
[3][德]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多诺:《启蒙辩证法》[M],梁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46页
[4][美]约翰·菲斯克:《解读众大文化》[M],杨全强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5页,第46页
[5][美]约翰·菲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王晓钰、宋伟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127页,第129页,第137页
[6]尼采:《悲剧的诞生》[M],周国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9页。“在酒神的魔力下,不但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再次得以巩固,甚至那被疏远、被敌视、被屈服的大自然也再次庆贺她与她的浪子人类言归于好——你便能体会到酒神的魔力了。此时,奴隶也是自由人;此时,专横的礼教,和、‘可耻的习俗’,在人与人之间树立的顽强敌对的藩篱,蓦然被推倒;此时,在世界大同的福音中,人不但感到自己与邻人团结了,和解了,融洽了,而且是万众一心;仿佛‘幻’的幛幔刹时间被撕破,不过在神秘的‘太一’面前还是残叶似的飘零。人在载歌载舞中,感到自己是更高社团的一员;他陶然忘步,混然忘言;他行将翩跹起舞,凌空飞去!他的姿态就传出一种魅力。”
[7]鲁迅:《而已集:小杂感》[M],《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33页
[8][法]柏格森:《笑》[C],载朱利元主编:《二十世纪西方美学经典文本》第一卷(本卷主编张德兴),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08页
[9]Dana.F.Sutton: The Catharsis of Comedy [J],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 1994, p81
[10]陆道夫,《狂欢理论与约翰·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研究》[J],载《外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4期
[11]吴承笃,《巴赫金的狂欢话理论对当代大众文化的启示》[J],载《东疆学刊》,2006年1月刊
[12][美]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M],陈清侨等译,北京: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449页
[13] Marty, Martin E, Fashions of the power bloc [J], see Christian Century, Vol. 113, Issue 25, 1996
(责任编辑焦德武)
关键词:大众文化; 狂欢; 广场; 笑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约翰·菲斯克是美国近二十年中甚有影响的大众文化和传媒研究专家,主要著作有《解读大众文化》、《理解大众文化》、《解读电视》、《传播符号学理论》。他的大众文化理论的重要特点在于赋予了大众在文化中的主动性,明显区别于法兰克福学派,“从霍克海默、阿多诺等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关于大众文化工业的学说到费斯克的《理解通俗文化》,通俗文化的研究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转了一个极大的弯。”[1](P.52)改变以往主流的看法需要相当的理论基础,约翰·菲斯克借用了很多理论为自己解说,其中对巴赫金狂欢理论的应用有重要意义。
一
巴赫金在对拉伯雷的《巨人传》和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民间文化进行过长期研究,他认为在民间(诙谐)文化中存在狂欢精神,这种精神在《巨人传》中表现得最为充分。狂欢精神就是“颠覆等级制,主张平等的对话精神,坚持开放性,强调未完成性、变易性、双重性,崇尚交替与变异的精神,摧毁一切与更新一切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2](P.14)
巴赫金狂欢理论所由来的恰恰与大众文化的早期研究对象相一致:大众,下层民众。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大众文化的评价普遍很低,其中尤以法兰克福学派为甚。他们甚至不屑使用“大众文化”的术语,而是使用“文化工业”这一取消了大众的生产功能的词汇:在文化工业中“一切业已消失,仅仅剩下了风格,于是文化工业戳穿了风格的秘密:即对社会等级秩序的遵从。今天,自从人们把精神创造总结成文化,并使其中性化以后,审美的野蛮特性就使那些能够对精神创造造成威胁的因素荡然无存了。”[3](P.146)伴随着大众文化的发展,大众的审美水平在提升,大众文化也在逐渐侵占精英文化的阵地,甚至两者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理论界对此仍以批评为主。约翰·菲斯克则着力于改变大众文化和大众的地位。他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以往颇受轻视的大众文化制品及现象。在他对电视、新闻、购物广场、流行音乐的解读中,大众不再是无意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在灵活机动地对抗着社会权力。这明显区别于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和大众的敌视态度。
在他的理论中,大众是积极的活动者,处于弱势但通过自己的方式与强势的资本主义国家展开斗争,在斗争中大众的价值得以体现。他所讲的斗争方式主要是“游击战”,一个人用在商场中只逛不买、只试不买的方式完成对商家权势的颠覆,用苏打水瓶装啤酒混进商场来破坏“禁止携带酒精饮料入内”的规定。他赞同费雷耶的看法:“带有狂欢气氛的购物商场似乎开始消解了工作与休闲之间的差别——公共和私人的界限变得模糊了。”[4](P.25)女性消费者在购物中不再受日常生活中父权制统治的规约,而是在自己的空间中活动,“购买商品就从包含在父权制下的工作和爱中提供了一种自由感,不论其有多荒唐:工作和爱就合并成了日常例行工作,购物提供了对它们的一种逃避。”[4](P.46)作为弱势的女性以购物为斗争方式,颠覆了专制的父权制统治,使女性获得了性别平等意义上的胜利。骄傲的专横的男性被脱冕,女性被加冕。在这一过程中,狂欢得到实现,大众文化在古老的狂欢节那里找到了精神导师。菲斯克列举了很多的例子来说明大众文化中的“斗争”之普遍和有效,大众文化不仅容许而且制造这种“斗争”,他说 : “大众文本应该是‘生产者式的’(producerly)。”[5](P.127)在借用巴特的“作者式文本”与“读者式文本”概念的基础上,他指出“这些文本又允许‘作者性’,因为它们无法阻止它。社会体验并不受文本的控制,它决定了文本与社会关系的结合,并驱动了大众的生产力。”[5](P.129)大众不再是盲目的消费者,而是有主动性的,有意识的参与者,是以策略的方式对抗权威,大众的文化生活因此具有了积极意义,是对人格主体的高扬。
菲斯克对双关语的分析也是从狂欢理论出发的,他认为包含了歧义的双关语本身就是对追求和维护同一种声音的权威的颠覆,而且双关语往往包含了粗俗下流的意思,“当双关语被认为是对语言进行嬉戏和零碎的使用时,它体现了正确与游戏之间的张力,而游戏总是蕴含着不受规训、无视礼俗与冒犯性的潜力——既非口语亦非书面语,而是一种杂种的形式,一种接近口语、侵犯正式语言的书面语。”[6](P.137)而在狂欢理论中,口语尤其是粗俗下流的口语是对书面语的侵犯,也是一种颠覆权威的努力。
就这样菲斯克从大众的斗争、大众文本(语言)等多个方面发现了大众文化的狂欢因素,完善了自己的大众文化理论。但是他对狂欢的理解更多的是侧重于外在的表现,在他的《理解大众文化》中有专节介绍了巴赫金的狂欢理论。通过这一介绍可以看出菲斯克倾向于把狂欢节视为一种游戏,一种旨在宣泄和解放的游戏。在游戏中,等级制度的严肃性不复存在,乞丐加冕为国王,消费者剥削商家,一切原本天经地义的真理和秩序的意义都被剥夺或者悬置。
二
大众文化果真是颠覆性、平等化的吗?为了便于分析,我们从巴赫金的狂欢理论中抽出以下三个重要词汇:广场、生育和笑,广场是狂欢的场所,生育是狂欢的主题,笑则是狂欢的内在精神。与之对照,在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中的三个词是购物商场、快感和麻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并不是与狂欢理论相对照而建立,狂欢理论仅仅是他用来阐释自己理论的工具,所以在寻找关键词时就比较困难。
广场,是狂欢节和其他类似性质的民间文化的开展场所。在广场上的人不分彼此,统统讲着肮脏下流的广场语言,举行各种疯狂愚蠢的仪式性活动。广场上充斥着酒精和歌舞,心灵之间不再有距离,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的一段话[6](P.9)正可以形容狂欢节上的人与人不分彼此的情形。而且广场拒绝了高雅的词语,只欢迎鄙俗不堪的口头语言,这种语言是喧哗的、下流的,可以被每一个人理解和使用。语言的混同又加强了人民的交流,人与人的距离拉近后,粗俗下流的语言则直接使这个人等同于那个人,每一个人都是人群,人群完全代表了其中的每一个人。下流的语言发挥着这样两种功能,也见证了广场发生的愚蠢举动。广场上的人群是疯狂的,殴打新郎、强暴新娘这些婚宴上的行为与狂欢节上的肢解肉体(行动中的和语言中的)同样愚蠢,但是它们不仅不受惩罚更得到原谅、鼓励。乞丐在那一刻与国王平起平坐——广场代表了狂欢节。
菲斯克笔下与之相对应的有海滩、舞厅、购物商场,以后者最为典型。购物商场同样人声鼎沸,熙熙攘攘——《史记》中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恰好说明了在流动不居的人群中没有属于人民的价值,或者说人们为之奔走的是个人的价值,“利”永远是个人性的。购物商场中商品种类繁多,暗示了每一个消费者都有着不同于另一个的消费欲求。个人取代了人民,统一的广场语言就难以维系了。最明显的不同是购物商场拒绝了粗俗下流的语言和愚蠢荒唐的举动,最为常见的是礼貌用语和公共场所行为规范。购物商场属于公共场所,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喧哗,禁止衣冠不整,更加禁止粗俗的下流话和暴力行为(即便是菲斯克所谓的双关语也是在“双关”的掩盖之下)。现代社会为了呵护脆弱的个人灵魂,已经将每一块可以控制的地方插上了“爱护XX,人人有责”的告示牌。个人的空间保持了宁静,个人的行动同样保持了宁静。购物是冷静的,反抗也是冷静的:没有一个人会公然在公共场所失去理智地饮酒狂欢,肆意叫嚣,为所欲为。否则他会被制裁和谴责,这是每一个正常的现代人所竭力避免的——现代人总是正常的,而广场上只有疯狂和愚蠢。活动在购物商场上的人迥异于广场上的人群,最大的区别在于购物商场的主角是个人,而广场上只有人群。
生育主题在《拉伯雷研究》一书中主要通过以下三组形象展开:肉体的肢解、身体下部的突出、筵席。它们都关涉到死亡,肢体、食物和生命在这里死去,同时粪便和(污言秽语指向的)下部又孕育着新的生命。“它们都与世界欢快的物质相联,与诞生、死亡和自生相联,与吞食和被吞食相联,但结果却总是与成长、增加,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好,越来越富足相联。这种欢快的物质是正反同体的:它既是坟墓,又是诞生之地,既是正在消逝的过去,又是正在来临的将来,它是生长本身。”[10](P.224)广场上没有孤独的个人,也没有孤立的死亡,死亡与它的对立面——新生紧密相连。狂欢的广场语言不能引起杂念,当它指向身体下部的时候,没有与生育无关的淫秽念头产生。巴赫金在分裂的、怪诞的人体中发现了两个身体,“一个是生育和萎死的身体,另一个是受孕、成胎、待生的身体,这总是怀孕和生育的人体,或至少是准备受孕和怀胎的人体,特别是突出阳具和阴户。在一个人体上总是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和程度突出另一个新的人体。”[2](P.31)
而在购物商场这一切都是不能想象的。在大众文化中完美是追求的指向灯。麦当娜、闪光灯、海滩布局和秩序、电玩游戏,菲斯克列举的这些事物都是设计精美的。而影视艺术中充斥的凶杀和类似于下部的人体,给观众带来的更多的是震撼,冲击感战胜了深层次的再生主题。发生在银幕上的一切并没有观众的身体力行,同时广场的缺席又使狂欢的生育不再可能,生育在现代社会是个人行为,与观者无关甚至根本不能被观看。但是荧屏上又经常出现类似于下部的身体部位,下部虽然与生育有关,而“类似”就丧失了生育的功能,残存的只有快感。中央电视台拍摄的《水浒传》中平白地为潘金莲增添了洗澡情节;《东周列国志》六十六回中齐相国崔杼之妻“棠姜惊骇,自缢于房”,在电视剧中改变成被人扯去衣衫露出部分胸部。暴力在此的唯一作用就是刺激眼球,狂欢理论中死亡与孕育的关系被切断了。鲁迅曾经揶揄过中国人的想象力,“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乱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力惟有在这一层面上才能如此跃迁。”[7](P.533)大众文本正是利用了不止中国人具有的这种“想象力”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姿态出现。大众欣赏到的只是遮遮掩掩的过程。合法性不复存在。伴随着罪感,受过教育的现代人只好偷偷摸摸地进行游击战,而约翰·菲斯克恰恰把购物者的反抗看作是游击战。大众文化是没有终极关怀的文化,而狂欢是与人类的基本境遇联系在一起的。
笑,是狂欢的内在精神。笑具有巨大的威力,“相逢一笑泯恩仇”。笑使原有的秩序失去尊严,笑拉近了人与人的距离,事实上在广场上没有个人,有的只是人民这样一个在现代社会中很可笑的集合概念。笑就像瘟疫一样弥漫在广场上空,在不设防的人民中传播着,不带有任何卑鄙的意图。柏格森说:“笑——就应该是一种社会姿态。笑通过它所引起的畏惧心理来制裁离心的活动,使那些有孤立或沉睡之虞的次要活动非常清醒,保持互相的接触,同时使一切可能在社会机制表面刻板僵化的东西恢复灵活。[8](P.208)而狂欢的笑中,制裁都不再必要,笑已经成为共识,成为人民的共同举动,作为社会姿态的笑战胜了阴暗严肃的恐惧和官方文化。“对拉伯雷形象体系来说,最富特色的是死亡与笑声的结合,”[2](P.176)死亡与欢乐紧紧联系在一起。欢乐的笑同时具有了双重含义:既关注生者又关注死者,对丑陋的肆无忌惮的笑就是对美好的最迫切的呼唤。而在大众文化中的笑是单向度的,是针对可笑之人、可笑之事的缺乏反应的笑,笑被精心设计过了,周星驰的无厘头喜剧片因此很难带给观众参与性的乐趣。它展现的是有缺陷的人或物,他们或者它们在荧屏中,于是荧屏前的观众的笑就建立在这一前提下:事实上并无伤害发生。苏坦在分析喜剧中的“卡塔西斯”时指出过:“当替身激发起坏的情感时,观众由于对喜剧可笑之处的赏识——这被看作不合适的——嘲笑替身。”[9](P.81)他说通过“卡塔西斯”净化了这些坏的情感,走出剧院的观众与走进剧院的观众的不同仅仅在于曾经笑过,曾经被净化过。在大众文化中不存在狂欢意义上的笑。现代人是精致的因而是脆弱的,需要太多呵护。精心制作的电影电视、音乐节目、海滩文化、电玩游戏、节日庆典,都照顾到了个人的心情,为的是搏人一笑。而人又是那么难得一笑,人文精神熏陶下的哈姆雷特王子已经没有了笑的权力,他的肩上扛着前途、家庭、社会甚至是国家和人类。而在人文精神丧失的今天,人已经没有了笑的欲望,所以才需要喜剧片来激发这难得的一笑。喜剧不是广场唯一的声音,只是其中的一种,这更凸现了现代人的尴尬:需要调剂才出现的笑只指示一种事物,那就是麻木。大众的反抗既是对人文传统的有限反抗,同时也是对现实问题的蔑视:一笑了之。
约翰·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中并没有麻木这一关键词。与笑相对待的关键词的缺失不是缺憾,恰恰表明了他所面临的时代和具体问题已经截然不同于巴赫金笔下的狂欢节,他的解决方法也不同于巴赫金。
三
对巴赫金狂欢理论与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之间的关系,国内学者已有论及。论者或一味认可前者对后者在精神上的理论启发[10],或根本否定这种理论渊源关系存在的可能[11]。面对两者之间既有的借鉴关系,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两者在外在形式和内在精神上的异同来说明,大众文化之“狂欢”,非巴赫金之狂欢。
巴赫金展现在我们面前的狂欢是极其令人向往的,但他同时写道:“在狂欢的世界上,一切等级都被废除了,一切阶层和年龄都是平等的。一个小孩子可以吹熄父亲的蜡烛并向他喊道:“你死吧,父亲先生!”——狂欢节到此结束了。大约半夜时分,每个家庭都在进行会餐,开始大吃特吃肉食,要知道它很快就要被禁止了。”[2](P.190)原来狂欢节只是一年365天紧张的工作和压抑下得到允许甚至是鼓励的宣泄方式。事实是狂欢节现在仅仅存在于少数国家,而且形式也与以前有了巨大的改变。巴赫金曾经说《巨人传》是狂欢精神的最好体现,同时也承认它也包含了与狂欢不同的内容,狂欢成为乌托邦式的理论。在英国作家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中,老猪去世前用一首《动物之歌》描绘了动物掌握政权后的美好前景。当不经意间动物们赶走了人类后,面对的恰恰是菲斯克眼中的大众文化式的狂欢:乐在其中,因为这是前人的梦想,这是实现了的梦想;苦在其中,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承受这厚礼。于是庸俗化的狂欢替代了原本意蕴丰富的狂欢,偷偷摸摸的游击战替代了正大光明的颠覆。约翰·菲斯克在这种无奈的逃避似的战斗中发现了大众的积极的战斗精神,发现了一种类似于萨特的存在主义小说《恶心》中的反抗:对现实感到恶心,于是逃走了。
詹明信说过,在当前的社会里,主体的解放不仅意味着个人从“沉湎颓废”的困局中所得到的解放,更不止代表了当代人的自焦虑懊恼的愁思中所找到的出路,而且显示了主体也可以从一切情感中解放了出来。“自我”既然已经不存在了,所谓“情感”也就无法寄托了,那“情感”也就自然不存在了。[12](P.449)他的这番话指明了后现代社会中人们心灵状态的尴尬:对个体的过分重视反而造成了个体的消解,大众文化不仅不“欢”而且也“狂”得勉强。而且菲斯克强调的大众行动的颠覆性也值得怀疑。由于社会规范的要求,在公共场所特别是购物广场身着破衣烂衫的不是中下层人民,而往往是“权力集团”的成员,只有他们才会有时间、精力去对抗“权力集团”。[13]对抗权力是权力拥有者的游戏,这就使得颠覆无从谈起,平等也就不复存在了。
菲斯克的重要贡献是赋予大众创造文化制品的权力,并把这种创造看作与权威的对抗,这也是他应用狂欢理论的可能所在。大众一直以来是贬义的词语,在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对大众多有抨击,认为大众的概念事实上取消了个人的存在,个人消泯在“乌合之众”中,没有了个性。菲斯克则指出了大众的活力,他们不是无生命的,而是在积极地对抗着、生产着,有为大众正名的意味。在菲斯克的理论中,大众的反抗是在对大众关怀备至的环境下发生的。为了使更多的人(大众)有机会拥有公共场所和文化制品,它们便以更符合消费需求的面貌出现,比如舞台上的麦当娜,比如公共场所的道德规范。形象更加美好的麦当娜是为了满足大众的需要,使得她可以更好地变成女孩的影响源,变成女孩玩弄男孩的有力工具,从而剥去了麦当娜“男孩工具”的罪名。这样大众文化在两种层面上体现了人文关怀:满足了大众的消费欲求,同时提供了生产欲求的实现场所。大众不仅享受着“禁止喧哗”等规范的利处,更以对它的反抗实现了生产的欲望。
但是正如上文指出的,这种反抗是类似于逃避的,因而效果要打折扣。其重要特征是偷偷摸摸,而非正大光明,这就使得反抗的合法性从缘起处削弱了。根本原因就是本文中分析的,大众文化中的大众是由有活力的个人组成,而狂欢中没有个人的概念。菲斯克在赋予大众活力的同时,给大众以积极的评价,而前提是把大众分解成个人。菲斯克关注的是个人,虽然他借用了巴赫金狂欢理论为武器,但他已经改变了狂欢中人群的含义,或者说他试图用大众来替换人群,结果就是使人群的乌托邦行为变成了庸俗的大众行为。
[1]刘海龙:《从费斯克看通俗文化研究的转向》[J],《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4期,第52页
[2][俄]巴赫金:《拉伯雷研究》[M],夏忠宪、李兆林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版,《〈拉伯雷研究〉题注》(夏忠宪)第14页,第224页,第31页,第176页,第190页
[3][德]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多诺:《启蒙辩证法》[M],梁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46页
[4][美]约翰·菲斯克:《解读众大文化》[M],杨全强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5页,第46页
[5][美]约翰·菲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王晓钰、宋伟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127页,第129页,第137页
[6]尼采:《悲剧的诞生》[M],周国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9页。“在酒神的魔力下,不但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再次得以巩固,甚至那被疏远、被敌视、被屈服的大自然也再次庆贺她与她的浪子人类言归于好——你便能体会到酒神的魔力了。此时,奴隶也是自由人;此时,专横的礼教,和、‘可耻的习俗’,在人与人之间树立的顽强敌对的藩篱,蓦然被推倒;此时,在世界大同的福音中,人不但感到自己与邻人团结了,和解了,融洽了,而且是万众一心;仿佛‘幻’的幛幔刹时间被撕破,不过在神秘的‘太一’面前还是残叶似的飘零。人在载歌载舞中,感到自己是更高社团的一员;他陶然忘步,混然忘言;他行将翩跹起舞,凌空飞去!他的姿态就传出一种魅力。”
[7]鲁迅:《而已集:小杂感》[M],《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33页
[8][法]柏格森:《笑》[C],载朱利元主编:《二十世纪西方美学经典文本》第一卷(本卷主编张德兴),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08页
[9]Dana.F.Sutton: The Catharsis of Comedy [J],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 1994, p81
[10]陆道夫,《狂欢理论与约翰·菲斯克的大众文化研究》[J],载《外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4期
[11]吴承笃,《巴赫金的狂欢话理论对当代大众文化的启示》[J],载《东疆学刊》,2006年1月刊
[12][美]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M],陈清侨等译,北京: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449页
[13] Marty, Martin E, Fashions of the power bloc [J], see Christian Century, Vol. 113, Issue 25,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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