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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的后果是人员减少了,机构也削减了,基层政权的费用开支也大大压缩了。但在另一个层面上,基层组织的服务性并没有增加。改革后基层治理能力弱化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乡镇一级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在大部分缺乏土地承包费、乡镇企业收入等地方性收入低的乡镇,财力不足限制了治理能力。以河南省的几个乡镇调查为例,有的乡镇每年的办公经费只有20—30万元,除去日常办公费、招待费等开支,几乎没有财力支撑积极的治理行为。
其次,改革之后,乡镇一级与村民打交道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基层政权陷入了不作为的境地。一方面乡政府没有积极作为的动力;另一方面,积极的作为有可能触动农民的利益,就有可能导致农民上访行为,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局面下,消极行政成为一些乡镇领导的最优选择。
再次,村一级在取消税费之后,在集体收入不足的前提下,在办理村庄的公益事业上發挥作用越来越小。另外,当前的土地制度限制了村集体调地的能力。很多农村信访就是反映村庄公共品供给不足或者要求土地调整的。(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首先,乡镇一级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在大部分缺乏土地承包费、乡镇企业收入等地方性收入低的乡镇,财力不足限制了治理能力。以河南省的几个乡镇调查为例,有的乡镇每年的办公经费只有20—30万元,除去日常办公费、招待费等开支,几乎没有财力支撑积极的治理行为。
其次,改革之后,乡镇一级与村民打交道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基层政权陷入了不作为的境地。一方面乡政府没有积极作为的动力;另一方面,积极的作为有可能触动农民的利益,就有可能导致农民上访行为,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局面下,消极行政成为一些乡镇领导的最优选择。
再次,村一级在取消税费之后,在集体收入不足的前提下,在办理村庄的公益事业上發挥作用越来越小。另外,当前的土地制度限制了村集体调地的能力。很多农村信访就是反映村庄公共品供给不足或者要求土地调整的。(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