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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公正护法》是一篇略读课文。课后星号题要求学生改写剧本,于是我设计了改写其中一个片段的习作训练。习作前我准备了一份《奴隶英雄》的阅读课件(因为这是一个剧本),让学生再一次阅读这个剧本,目的是明确剧本改写的基本形式。此外我对写作方法做了一个简单的指导,学生明确要求后开始写作。
之后,我在批改学生习作时发现,学生习作质量并不高。例如有一学生这样的:
狄仁杰公正护法
时间:公元676年
地点:皇宫内
人物:狄仁杰 唐高宗 大臣
布景:狄仁杰免权善才的罪
第一幕
狄仁杰:说明按律令应该免去权善才的职位。
唐高宗:免职的处罚太轻了,立即处死。
狄仁杰:(坚决地说)此人不当死。
唐高宗:他害我不孝,立即处死。
狄仁杰:如果您这样用刑,那天下人会把皇帝看成什么呢?
唐高宗:有理有理。就按你说的去做。
——幕落
从这篇习作中我们不难发现,这只仅仅是一个剧本的基本表现形式而已。人物形象不丰满不说,关键是学生的人物对白缺乏时代的气息。
此时我想到了自己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时,有一堂关于作文教学的讲座,提到了“一文多写”这种习作方法。于是我想尝试一下这种教学方法。
我临时调整教学任务,又上了一次作文课。课上我将这篇习作读给学生听,让学生找找不足之处。学生兴味盎然,纷纷举手挑了许多毛病,有形式上的问题,有内容上的缺陷等等。但学生始终没有提到,人物对白缺乏时代的气息的问题。于是,我说:“老师从这篇作文里感觉,这唐朝皇帝是我们现代人啊,他难道是千年老妖吗?”学生哗然大笑,一语激起千层浪,笑过之后恍然大悟,明白了习作当中语言表述上存在的问题。此时我让学生讨论,习作中人物之间将怎样称呼?通过讨论学生明确了一些语言的表达方法,例如:皇帝自称应该是“朕”,众臣自称应该是“臣如何如何”等。明确了这些不足后,我又要求学生当堂进行第二次改写。
改写后的作文有了较大的转变。看下面这位同学的习作,就可以看出明显的差距:
狄仁杰公正护法
时间:公元676年
地点:朝堂之上
人物:狄仁杰 唐高宗 众大臣 权善才
布景:唐高宗坐在龙椅上,众大臣分两列站立。
众大臣:(叩首)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唐高宗:(挥手)众爱卿平身。
唐高宗:众爱卿,今日朕召集尔等前来,所谓何事想必已经有所耳闻吧。
众大臣:(毕恭毕敬)臣等愚钝,请陛下明见。
唐高宗:(很生气)罪臣权善才竟然砍了朕昭陵上的树,陷朕于不孝,该当何罪?
权善才:(跪地求饶)陛下,臣并非故意所为啊!
唐高宗:(暴跳如雷)大胆奴才,竟敢狡辩,拖出去斩首示众。
狄仁杰:(急忙上前下跪)陛下请息怒,臣以为按律令此人应该免去其职位较为妥当。
唐高宗:狗奴才,陷朕于不孝之中,难道还不该问斩吗?
狄仁杰:(据法力争)请陛下三思,按照我朝律法,此人所犯并非死罪,如果陛下硬要问斩,以后岂不让天下百姓手足无措吗?
唐高宗:(思索片刻)狄爱卿所言即是,那就按爱卿的意思去办吧。
众大臣:陛下圣明。
——幕落
通过改写,学生的习作有所改变,而且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反思过去,我们忙于一篇篇不同题材的习作训练。从三年级的起步作文开始,到六年级写整篇作文,每学期不算片断练习,就大作文要写到6——8篇。几年下来写的题目不少,但真正写好的又有几篇?
纵观教材,我们的习作不是写人就是写事,写景状物的文章占少数。我们知道写人离不开记事,如果我们从一开始的起步作文,用“一文多写”的方法,指导学生把一件事写好,那他们就会写好两件事、三件事。写事的作文写具体了,那么写人的作文,学生也就自然能够抓住典型事例,来突显人物的精神品质了。
但是,我们在过去的习作教学中,因为教学理念肤浅,所以将自己陷于困境却不知所措。提起作文老师和学生一样犯难,最后只能找个开拓自己的理由,怨学生课外阅读太少,所以写不出像样的作文。
如果我们能够做到“一文多写”,当然是在学生写作文,第一次不成功的前提下,采取这样的指导方法。一学期下来,学生的习作水平提高了,而且学生修改作文的能力也会随之上升。试想,学生具备了修改作文的能力,不就把老师从繁重的习作批改中渐渐地解脱出来了吗?
“一文多写”真好!
之后,我在批改学生习作时发现,学生习作质量并不高。例如有一学生这样的:
狄仁杰公正护法
时间:公元676年
地点:皇宫内
人物:狄仁杰 唐高宗 大臣
布景:狄仁杰免权善才的罪
第一幕
狄仁杰:说明按律令应该免去权善才的职位。
唐高宗:免职的处罚太轻了,立即处死。
狄仁杰:(坚决地说)此人不当死。
唐高宗:他害我不孝,立即处死。
狄仁杰:如果您这样用刑,那天下人会把皇帝看成什么呢?
唐高宗:有理有理。就按你说的去做。
——幕落
从这篇习作中我们不难发现,这只仅仅是一个剧本的基本表现形式而已。人物形象不丰满不说,关键是学生的人物对白缺乏时代的气息。
此时我想到了自己参加《国培计划》培训时,有一堂关于作文教学的讲座,提到了“一文多写”这种习作方法。于是我想尝试一下这种教学方法。
我临时调整教学任务,又上了一次作文课。课上我将这篇习作读给学生听,让学生找找不足之处。学生兴味盎然,纷纷举手挑了许多毛病,有形式上的问题,有内容上的缺陷等等。但学生始终没有提到,人物对白缺乏时代的气息的问题。于是,我说:“老师从这篇作文里感觉,这唐朝皇帝是我们现代人啊,他难道是千年老妖吗?”学生哗然大笑,一语激起千层浪,笑过之后恍然大悟,明白了习作当中语言表述上存在的问题。此时我让学生讨论,习作中人物之间将怎样称呼?通过讨论学生明确了一些语言的表达方法,例如:皇帝自称应该是“朕”,众臣自称应该是“臣如何如何”等。明确了这些不足后,我又要求学生当堂进行第二次改写。
改写后的作文有了较大的转变。看下面这位同学的习作,就可以看出明显的差距:
狄仁杰公正护法
时间:公元676年
地点:朝堂之上
人物:狄仁杰 唐高宗 众大臣 权善才
布景:唐高宗坐在龙椅上,众大臣分两列站立。
众大臣:(叩首)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唐高宗:(挥手)众爱卿平身。
唐高宗:众爱卿,今日朕召集尔等前来,所谓何事想必已经有所耳闻吧。
众大臣:(毕恭毕敬)臣等愚钝,请陛下明见。
唐高宗:(很生气)罪臣权善才竟然砍了朕昭陵上的树,陷朕于不孝,该当何罪?
权善才:(跪地求饶)陛下,臣并非故意所为啊!
唐高宗:(暴跳如雷)大胆奴才,竟敢狡辩,拖出去斩首示众。
狄仁杰:(急忙上前下跪)陛下请息怒,臣以为按律令此人应该免去其职位较为妥当。
唐高宗:狗奴才,陷朕于不孝之中,难道还不该问斩吗?
狄仁杰:(据法力争)请陛下三思,按照我朝律法,此人所犯并非死罪,如果陛下硬要问斩,以后岂不让天下百姓手足无措吗?
唐高宗:(思索片刻)狄爱卿所言即是,那就按爱卿的意思去办吧。
众大臣:陛下圣明。
——幕落
通过改写,学生的习作有所改变,而且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反思过去,我们忙于一篇篇不同题材的习作训练。从三年级的起步作文开始,到六年级写整篇作文,每学期不算片断练习,就大作文要写到6——8篇。几年下来写的题目不少,但真正写好的又有几篇?
纵观教材,我们的习作不是写人就是写事,写景状物的文章占少数。我们知道写人离不开记事,如果我们从一开始的起步作文,用“一文多写”的方法,指导学生把一件事写好,那他们就会写好两件事、三件事。写事的作文写具体了,那么写人的作文,学生也就自然能够抓住典型事例,来突显人物的精神品质了。
但是,我们在过去的习作教学中,因为教学理念肤浅,所以将自己陷于困境却不知所措。提起作文老师和学生一样犯难,最后只能找个开拓自己的理由,怨学生课外阅读太少,所以写不出像样的作文。
如果我们能够做到“一文多写”,当然是在学生写作文,第一次不成功的前提下,采取这样的指导方法。一学期下来,学生的习作水平提高了,而且学生修改作文的能力也会随之上升。试想,学生具备了修改作文的能力,不就把老师从繁重的习作批改中渐渐地解脱出来了吗?
“一文多写”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