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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禁止垄断法对限制竞争行为的宽容,是日本竞争思想中的历史及传统文化的因素所致。日本传统的文化认为协调是“美德”,竞争是“恶德”。从悠久的农耕历史中形成的“村落的伦理”,强调对内协调、对外竞争,个体归属于群体。这些思想渗透于现代日本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形成日本特有的“协调竞争”的方式。而日本的竞争政策也正是基于其传统文化和伦理,维持着日本特有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