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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原则不仅显耀于私法,在公法领域也逐渐得到认可.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是民商法的调整范围,与民商法相对应的基本法的是经济法、行政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是实体(经济法)和程序(行政法)的分工.在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领域中,经济法与行政法分别以实体法规范(授予行政权力)和行政法规范(设定行政行为的程序)的方式互动地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目标,本文拟从行政法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政府信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