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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国有企业、从事公务、委派等核心词语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造成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特别是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尤显复杂。国家出资公司是否属于国有公司、公司人员是否是委派、是否从事公务等因素都会影响其工作人员的身份定性,进而影响到其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公职职务犯罪类型。根据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注重国有资本代表权的本质。对于实践中国有资本参与公司人员身份的认定,需要根据国有资本方面着手审查认定是否属于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