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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国创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城考"制度、城市创建制度等城市环境治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城市政府和排污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环境"城考"制度是通过实行定量考核,对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活动予以管理和调整的一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城市创建制度则包括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生态城市、创建绿化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创建园林城市等一系列治理措施。这些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城市环境治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