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交易的合同法规制研究

来源 :今日湖北·下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eidyteam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银行是一种依托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查询、支付、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新型商业运作模式。而网络银行交易正是在这一背景和动因下,在网络银行依托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通过网络电子平台为客户提供多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以电子货币或数字现金为媒介,实现价值交换。网络银行的发展与网络银行交易的兴盛,不仅成为各国促进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因素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问题。
  一、合同法规制网络银行交易的缺位
  由于合同在网络银行交易中的基础地位,虑及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在确定网络银行与其客户、网络银行与第三方之间权利义务及责任方面的关键作用,笔者在此围绕网络银行交易中电子合同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几项重大挑战,简析其给传统民商法制度带来的冲击及相应法律革新的必要性。
  1、确认电子合同法律地位与效力的法律规制的缺位。我国《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将数据电文纳入合同书面形式,在《电子签名法》的第三条以反言法对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等形式加以肯定,但在电子合同、数据电文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效力及确切依据等方面却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一系列相关法律规制的缺位势必会为电子合同的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网络银行交易安全的构建。
  2、传统合同法规则已不能完全适用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为表现形式,从本质上来说,电子合同也是网络发展的衍生物,必然具有网络环境中存在的一些特性,如无形性和易于删改性。而在实践中,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证据力以及电子合同的可执行力程度,是否与其他书面合同具有同等证明能力等,现行法律法规仅仅一笔带过,不能为实务中案件的处理提供详尽可参的法律依据。
  因此,研究和分析传统合同法中的规定,充分考虑网络银行交易与电子合同的特殊性,对原有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改革,并确立新的关于网络交易安全环境下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则势在必行,其对网络银行交易安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二、构建电子合同法律制度体系
  1、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即通过成文法的形式,肯定电子合同及其中包含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赋予其相当于一般书面文件的法律地位。首先,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当事人实施的是无纸化贸易,通过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网上谈判,将磋商结果做成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签订贸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标的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交易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违约责任、服务、索赔等合同条款后,双方用EDI签约或用数字签字签约,形成电子合同,传递订单、提单、保险单等,这些电子单证被记录和保存在磁性介质中,储存于计算机的存储设备内,采用的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赋予了电子合同合法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其次,电子合同是数据电文诸多形式的一种,数据电文内含电子合同。再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电子商务交易对象分类,电子商务可分为四类:即商业机构、消费者、政府机构、消费者政府机构。其中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的,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商业机构对政府的电子商务是在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的。例如政府机构可将采购办公用品清单在因特网上发布,企业以电子化方式回应,经过选择确定供方,与之达成电子合同。这些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都必然要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合法的电子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而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与效力,间接承认了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为我国采纳电子证据提供了法律基础,
  2、设立电子合同的一般规定
  21世纪电子商务将成为全球商务的主导模式,我国《合同法》仅在总则部分的第11条、16条、26条、33条和34条有所涉及,在《合同法》中设立电子合同的一般规定,将电子合同单列成一章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完全自动化、双方利用计算机进行,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通过网络自动发出要约或表示承诺,而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应如何判断电子合同的承诺是否生效以及该合同是否因此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呢?《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对于此类既有规定,可作适当调整并纳入电子合同一章。
  3、完备电子合同的其他规定
  电子合同一般规定之外的其他规定应当包括电子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的特征与类型(内含网络银行交易中电子合同的特征与类型)、监督和管辖、争议及解决的规定;境内同涉外电子合同的区别与界定的规定等等。参照一般法规的改革方法,借鉴传统合同法条款既有规定,整合确定电子合同的其它规定,不容忽视。一方面,唯有对特殊合同的一般事项与其它必要事项作出规定,才能有效保障该特殊合同在法律层面上的有序运行与发展;另一方面,确定电子合同的其它规定是解决实务的基本依据,是电子合同立法可行性的重要体现。此外,既有法条是结合各种法学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而成的精华,且起着一般对特殊的指导作用,借鉴参照既有合同法条的规定,利于电子合同法规的成熟、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
其他文献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英语教学内容与生活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对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提高课堂效率、扩大课堂 教学容量是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的关键。在英语教学中,如何借助这些课文来提高学生的阅读速度、阅读理解能力和语言水平呢?经过教学实践和不断尝试,笔者发现:不同阅读活动阶段,必须采用不同阅读理解模式以求不同阅读教学目标的实现。  一、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
位于市区东风东街的潍坊市老年大学,可谓闹中取静的好去处.进得门来,出得门去,处处皆有风景,尤其是学员们每日两次的放学,那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n当放学铃声响过后,那
期刊
综述早春刚至,云南省民委工作会议于2月23日、24日在昆明隆重举行。这是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组成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民委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五年来
摘 要:在作文教育中提倡“快乐教育”,是和谐教育的一种体现,应渗透于作文教学中,关注人性本真,发展儿童语言,让学生写真情实感,激发学生写作热情。  关键词:作文教学 教学改革 作文训练    一、作文改革的原因  关于作文教学,叶圣陶先生早在六十年代就曾经说过:“作文教学的最终目的应为:自能作文,不待教师改;教师之训练必做到这一点,乃为教学之成功。”这就是说,作文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写作的能力,以
200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基于我国日益增大的流动性过剩压力以及逐步凸显的通货膨胀压力,决定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年初以来,虽然我国历经雪灾、地震等多项自然灾害,但是国家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决心并没有动摇。随着央行六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在不同程度上加大了信贷紧缩力度,货币政策对银行信贷投放的影响逐步显现。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地方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民营企业,其融资状况是否恶化是各级地方政
5月20日下午,阴天微雨。我就“旧村如何改造”问题,和几位同事一起到辉埠镇东乡村调研。这是第3次到东乡了。前2次,虽是蜻蜓点水,但感觉旧村改造做得不错,特别是农民建房管理
期刊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街道办事处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服务机构。新时期背景下,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如何促进街道办事处服务经济的发展成为该机构部门人员思考的重点问题
摘 要 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鉴定意见对裁判结果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如何判断鉴定意见的合法性、正确使用鉴定意见,成为各国司法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的司法鉴定实践,提出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构我国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鉴定意见 质证  鉴定意见的质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鉴定结论证明能力和证明力问题进行询问、质疑、说明、解释、咨询等,从而确定证据能力的有无,
发展是时代永恒的主题。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的经济取得了高速的发展,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自然环境的持续恶化,加大了中国的压力。为了使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