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音乐是我们今天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门艺术,河南舞阳贾湖骨笛的出土,证明我国音乐已有8000多年的可考历史。那么,这门古老而年轻的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笔者认为:
特殊性之一:音乐是以声音为构成材料的艺术。
世界上,无论是荒无人烟的沙漠,一望无际的大海,高耸入云的雪山,迷雾笼罩的森林,还是小桥流水的村庄,高楼密布的都市,时时处处都有声音。风声、雨声、雷声、飞沙走石声、滚滚波涛声、猛兽咆哮声、树叶飘动声、潺潺流水声、重鸣鸟叫声、人们的说话声、读书声、笑声、哭声、喊声……无声不成世界。当然,杂乱无章的声音不是音乐。构成音乐形象的声音,是一种有组织有规律的和谐的声音,包括旋律、节奏、调式、和声、曲式,等等,总称为音乐语言,而当我们在说一种艺术美或一部艺术作品美的时候,首先是针对构成这种艺术或艺术作品的物质材料而言的,比如:我们说音乐美,首先是指音乐的声音美。任何一种艺术作品,它给人的印象总是从构成它的物质材料开始的。音乐是“声音”的艺术,音乐是以声音为物质材料的艺术。这些“声音”有高低、强弱、音色等特性。作曲家应用这些“声音”创作出音乐作品来反映我们的生活,表演家用它来表现音乐作品,欣赏者通过它来欣赏作品,这是体现音乐艺术特殊性的基础。
特殊性之二:音乐是听觉艺术。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是人们用听觉感知的,歌唱者要用听觉辨别、检验、校正歌唱的音调是否准确,声音是否动听,吐字是否清楚,节奏是否正确,情感表达是否动人,演奏者要用听觉辨别自己的发音是否准确、清楚、富有感情。人们常有这样的体验:“闻其声如见其人”。心理学上讲的这种痛感现象,既是欣赏者感知音乐形象或意境的心理基础,也是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所具有的特征。人们在欣赏音乐时,主要通过听觉渠道,接受的是听觉的刺激,因而产生丰富的、生动的联想和想象,进而引起强烈的感情反应。贝多芬说得好:《田园交响曲》不是绘画,而是表达乡间的乐趣在人心里所引起的感觉,因而是描写对农村生活的一些感觉。此外,舞蹈者要用听觉感知音乐的节奏,感知音乐的节奏和起止,才能随音乐合拍地起舞,才能感受音乐的情感变化,用动作来表达情感。音乐欣赏者则更需要用听觉去感知、想象,去领悟和理解音乐。总之,一切音乐活动都离不开听觉,音乐是听觉的艺术。
特殊性之三:音乐是需要表演的艺术。
音乐是需要表演的艺术,在表现方式上与非表演艺术很不相同,画家作完一幅画,就完成了一件独立的艺术作品,一部小说或一首诗,一经完成就可以直接和读者见面,也无需任何中间环节,就能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实现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音乐艺术则不同,它必须通过表演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才能实现其自身的审美价值,因为记录音乐的乐谱,不同于语言文字,它是一种特殊的声音符号,除少数专业音乐工作者可以通过阅读乐谱产生内心听觉外,广大的音乐听众是不可能从中获得任何审美体验的,即使是音乐专业人士也不能仅仅靠乐谱来欣赏音乐,因此,音乐是离不开表演的艺术。
特殊性之四:音乐是擅长抒发感情的艺术。
“情感”这两个字在音乐艺术中是最重要的,音乐就是音乐家用声音创造出来的情感形象。我们不防观察一下人们的情感表达,如喜悦时的欢快性,回忆叙述时的缓慢平稳性,忿恨时的强烈激动性,悲哀时的低沉断续性,矛盾冲突时的混乱嘈杂性,紧张时的肃静恐惧性,等等。通过音乐的音响,人们产生形象上的联系和感情上的共鸣。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和表现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曾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过于乐”。如:在欣赏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时,每当我们耳边响起“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这样的旋律时,无数先辈与侵略者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镜头便浮现在我们的眼前,它唱出了我们中华民族不屈不挠、不畏强暴、坚定、坚强、勇敢向上的民族精神。音乐的音响与节奏的种种规律及内在的情感特征正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变化差的音响而逐步展现出来。因此,只听音乐作品中个别乐节、乐句和乐段,不可能获得整体的音乐形象。音乐形象是指整个音乐作品所表现的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并在欣赏者的思想感情中唤起的形象或意境。例如,《春江花月夜》用甜美、安适、恬静的曲调,表现了在江南月夜泛舟于景色如画的春江上的感受,创造了令人神往的音乐意境。可以说音乐形象是一个过程,它是在时间的推移、音的发展过程中形成和丰富起来的。又如,我们在聆听《二泉映月》时,琴音时而婉转,时而高亢,时而低回┅┅旋律里饱含着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苦难人生的哀叹、抗争与无奈。我们便会想到那位用失明的双眼把暗夜看透的老艺人—阿炳,这琴声不正是他人生的写照和内心世界的表白吗!难怪小征泽尔说:这种音乐应该跪下来听┅┅
特殊性之一:音乐是以声音为构成材料的艺术。
世界上,无论是荒无人烟的沙漠,一望无际的大海,高耸入云的雪山,迷雾笼罩的森林,还是小桥流水的村庄,高楼密布的都市,时时处处都有声音。风声、雨声、雷声、飞沙走石声、滚滚波涛声、猛兽咆哮声、树叶飘动声、潺潺流水声、重鸣鸟叫声、人们的说话声、读书声、笑声、哭声、喊声……无声不成世界。当然,杂乱无章的声音不是音乐。构成音乐形象的声音,是一种有组织有规律的和谐的声音,包括旋律、节奏、调式、和声、曲式,等等,总称为音乐语言,而当我们在说一种艺术美或一部艺术作品美的时候,首先是针对构成这种艺术或艺术作品的物质材料而言的,比如:我们说音乐美,首先是指音乐的声音美。任何一种艺术作品,它给人的印象总是从构成它的物质材料开始的。音乐是“声音”的艺术,音乐是以声音为物质材料的艺术。这些“声音”有高低、强弱、音色等特性。作曲家应用这些“声音”创作出音乐作品来反映我们的生活,表演家用它来表现音乐作品,欣赏者通过它来欣赏作品,这是体现音乐艺术特殊性的基础。
特殊性之二:音乐是听觉艺术。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是人们用听觉感知的,歌唱者要用听觉辨别、检验、校正歌唱的音调是否准确,声音是否动听,吐字是否清楚,节奏是否正确,情感表达是否动人,演奏者要用听觉辨别自己的发音是否准确、清楚、富有感情。人们常有这样的体验:“闻其声如见其人”。心理学上讲的这种痛感现象,既是欣赏者感知音乐形象或意境的心理基础,也是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所具有的特征。人们在欣赏音乐时,主要通过听觉渠道,接受的是听觉的刺激,因而产生丰富的、生动的联想和想象,进而引起强烈的感情反应。贝多芬说得好:《田园交响曲》不是绘画,而是表达乡间的乐趣在人心里所引起的感觉,因而是描写对农村生活的一些感觉。此外,舞蹈者要用听觉感知音乐的节奏,感知音乐的节奏和起止,才能随音乐合拍地起舞,才能感受音乐的情感变化,用动作来表达情感。音乐欣赏者则更需要用听觉去感知、想象,去领悟和理解音乐。总之,一切音乐活动都离不开听觉,音乐是听觉的艺术。
特殊性之三:音乐是需要表演的艺术。
音乐是需要表演的艺术,在表现方式上与非表演艺术很不相同,画家作完一幅画,就完成了一件独立的艺术作品,一部小说或一首诗,一经完成就可以直接和读者见面,也无需任何中间环节,就能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实现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音乐艺术则不同,它必须通过表演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才能实现其自身的审美价值,因为记录音乐的乐谱,不同于语言文字,它是一种特殊的声音符号,除少数专业音乐工作者可以通过阅读乐谱产生内心听觉外,广大的音乐听众是不可能从中获得任何审美体验的,即使是音乐专业人士也不能仅仅靠乐谱来欣赏音乐,因此,音乐是离不开表演的艺术。
特殊性之四:音乐是擅长抒发感情的艺术。
“情感”这两个字在音乐艺术中是最重要的,音乐就是音乐家用声音创造出来的情感形象。我们不防观察一下人们的情感表达,如喜悦时的欢快性,回忆叙述时的缓慢平稳性,忿恨时的强烈激动性,悲哀时的低沉断续性,矛盾冲突时的混乱嘈杂性,紧张时的肃静恐惧性,等等。通过音乐的音响,人们产生形象上的联系和感情上的共鸣。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和表现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曾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过于乐”。如:在欣赏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时,每当我们耳边响起“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这样的旋律时,无数先辈与侵略者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镜头便浮现在我们的眼前,它唱出了我们中华民族不屈不挠、不畏强暴、坚定、坚强、勇敢向上的民族精神。音乐的音响与节奏的种种规律及内在的情感特征正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变化差的音响而逐步展现出来。因此,只听音乐作品中个别乐节、乐句和乐段,不可能获得整体的音乐形象。音乐形象是指整个音乐作品所表现的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并在欣赏者的思想感情中唤起的形象或意境。例如,《春江花月夜》用甜美、安适、恬静的曲调,表现了在江南月夜泛舟于景色如画的春江上的感受,创造了令人神往的音乐意境。可以说音乐形象是一个过程,它是在时间的推移、音的发展过程中形成和丰富起来的。又如,我们在聆听《二泉映月》时,琴音时而婉转,时而高亢,时而低回┅┅旋律里饱含着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苦难人生的哀叹、抗争与无奈。我们便会想到那位用失明的双眼把暗夜看透的老艺人—阿炳,这琴声不正是他人生的写照和内心世界的表白吗!难怪小征泽尔说:这种音乐应该跪下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