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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指出:“活动,是教与学的主要方式。”2016年秋,《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活动性”这一特点更为凸显。《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设计的依据是什么?怎样的活动才是有效的?对此,不少教师还存在认识误区,或将教学活动与德育活动相混淆,或重活动形式轻活动意义。作为学科教学活动,究竟该从何而来,往何而去,真正引领学生在回望过去中发展当下、服务未来,这是一线教育工作者亟待厘清的重要课题。
在2018年江苏省《道德与法治》优质课展评活动中,江苏省教研室副主任、省特级教师顾润生指出,德育学科要区别于德育活动。德育学科具有学科性,遵循一定的学科知识逻辑体系,而德育活动遵循的是学生的生活逻辑。在《道德与法治》的教学中,教师在设计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在活动中落实教材要求,注重对教材的解读。
一位教师在教学部编二年级《家乡物产养育我》一课时,设计了如下教学活动。(1)请学生根据课前调查分小组说说家乡物产,并在此过程中进行知识拓展。(2)请学生拿着教师准备好的美食给听课教师品尝。(3)请“剪纸”民间艺人为大家现场介绍、展示这一传统工艺。(4)请学生品尝教师自己家乡的美食。
这节课上,教师设计的活动一个接一个,热闹非凡,但细究这几个活动,落脚点均在“介绍”,而本课的教学重点是“养育”,对应的课程内容是“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显然,这位教师对教材的研读不到位,没有真正领悟教材的编写意图,因此也没能落实教材的教学要求。其实,“养育”离不开“物产”,如何将两者有机结合,这是活动设计的关键所在。如,在介绍大闸蟹的时候,教师可以请学生说说是怎么品尝这一美食的,因为学生年龄比较小,一般都是由父母或长辈剥好的,这“剥”中不就蕴含着“养育”吗?又如,教师可以请学生自己准备家乡物产介绍给听课教师,可以介绍制作工艺,也可以是自己与特产的故事,结合学生自己的生活实际多元地凸显家乡物产对自己的“养育”,在此过程中激发学生爱家乡、爱家人的情感。
可见,在设计活动前,教师要充分解读教材,对其相对应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本册教材中的同一单元内容、不同年段间的相关内容要再三推敲。唯有这样,教学活动的指向性才会明确,活动的目的才会落地开花。
有人说《道德与法治》公开课的教学投入在各学科教学中是最大的。话虽有偏颇,却不乏事实。纵观近年来的公开课,《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课件无不制作精美,其素材往往来自拍摄、录制及加工。各种教学准备,如板贴、教具等更是五花八门,大部分由广告公司进行制作,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当然,这与课程的特殊性,与教师对教材的再开发有关。然而,《道德与法治》教学非得这样“热闹”才能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吗?回答当然是否。《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应从效用的角度出发进行设计,辅以必要的补充、延展。
一位教师在教学部编二年级《团团圆圆过中秋》一课时,为每组学生准备了月饼,在课上请大家品尝、交流,最终得出“中秋的味道像月饼一样,是甜甜的”这一结论。在课末,教师先请学生动手做灯笼(灯笼是网购的,只要拉开、支起就行),然后,在事先准备好的祝福卡上写上中秋祝福语(卡上已分组写上了祝福内容,有的是祝福健康、有的是祝福生活……),最后,请学生将灯笼挂到支架上进行展示。仅这三个活动的设计,月饼、灯笼、卡片、支架,投入已然不少,但活动真的有价值吗?学生都吃过月饼,有必要在课上再吃一次吗?把现成的灯笼支起来能让学生理解中秋赏灯的意义吗?另外,学生要祝福谁,怎么祝福,为什么要做硬性规定?灯笼是挂起来了,但教师没有组织学生去观赏,那为什么要挂?
针对这一教学环节,教师完全可以请学生回望自己的中秋生活,感受与家人在一起赏月、品食的快乐。也可以结合当地开展的中秋赏灯活动,请学生谈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在交流与分享中了解这一习俗的意义。当然,教师还可以为学生介绍灯笼的制作工艺、历史及种类等,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在这样朴素的活动方式中,如春风化雨般带领学生明理、益智、悟情,他们自然会深刻理解“中秋”这一祖国的传统佳节的文化内涵并能产生深厚情感。
活动固然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呈现样态,但“活动”能否有效服务于教学目标的达成,服务于学生的生命成长,真正成为一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学过程,还有待一线教育工作者拨正观念,从“效用”角度出发,向“回归”方向前行,追求返璞归真。
活动设计从何而来?从学生的现有生活而来。这是《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的回答,也是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共识。那么,什么是学生的现有生活?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还是未来生活?这是教育工作者首先应该厘清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放宽视域,看到学生的“现有”与“会有”,看到学生的“当下”与“未来”。
在教学部編二年级《我们小点儿声》一课时,笔者根据教材与本校学生实际,引导学生通过活动体验解决了“关门声吵、凳子声吵、追逐声吵……”等诸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然而,当来到另一所学校试教时,笔者尴尬地发现该校使用的是消音桌椅,预设的活动并不符合学生的实际生活。那么,是不是该取消这一活动设计呢?从学校生活的范畴出发,确实不需要。然而,从学生的家庭、社会及未来生活出发,这是不可避免的常见问题,具有一定教学价值。但显然,原有的设计不能照搬照抄,要换一种活动方式。为此,笔者进行了如下调整:(先播放吵闹的椅子声)“同学们,你们在教室里有没有听到过这样吵闹的椅子声?”“这是为什么呢?让我们来观察下,看椅脚上藏着什么小秘密。”“如果椅脚没穿小鞋子,该怎样小点儿声?”“是的,轻移轻放要注意,一拳一尺要牢记!让我们一起来试试吧!”在笔者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观察、交流,很快找到了椅脚的秘密,同时也在实践中学会了文明的坐姿及行为。
可见,《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活动设计是要关乎学生的当下生活,但教学者对“学生生活”的界定要广义,要着眼于学生现有的、将来的社会生活,用发展的眼光对“可能性”做出充分预设,让活动为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服务。
《道德与法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课程,承载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体现了鲜明的价值导向,具有其他学科课程所不能替代的育人功能。其教学归根结底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学什么、教什么;二是如何学、如何教。前一个是“内容选择问题”,后一个是“教与学的方法问题”。从学生的当下出发,从学生的视角出发,从学生的未来出发,以学习活动为核心建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以学生学习活动所指向的问题区域作为教材的基本结构,才能把学生放在首位。 而适切的、真实的、关联的、递进的、有效的活动,才能让“学”真正发生,让“德”真正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梁丰小学)
(责任编辑 岳 舒)
一、重解读,指向学科教学要求
在2018年江苏省《道德与法治》优质课展评活动中,江苏省教研室副主任、省特级教师顾润生指出,德育学科要区别于德育活动。德育学科具有学科性,遵循一定的学科知识逻辑体系,而德育活动遵循的是学生的生活逻辑。在《道德与法治》的教学中,教师在设计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在活动中落实教材要求,注重对教材的解读。
一位教师在教学部编二年级《家乡物产养育我》一课时,设计了如下教学活动。(1)请学生根据课前调查分小组说说家乡物产,并在此过程中进行知识拓展。(2)请学生拿着教师准备好的美食给听课教师品尝。(3)请“剪纸”民间艺人为大家现场介绍、展示这一传统工艺。(4)请学生品尝教师自己家乡的美食。
这节课上,教师设计的活动一个接一个,热闹非凡,但细究这几个活动,落脚点均在“介绍”,而本课的教学重点是“养育”,对应的课程内容是“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显然,这位教师对教材的研读不到位,没有真正领悟教材的编写意图,因此也没能落实教材的教学要求。其实,“养育”离不开“物产”,如何将两者有机结合,这是活动设计的关键所在。如,在介绍大闸蟹的时候,教师可以请学生说说是怎么品尝这一美食的,因为学生年龄比较小,一般都是由父母或长辈剥好的,这“剥”中不就蕴含着“养育”吗?又如,教师可以请学生自己准备家乡物产介绍给听课教师,可以介绍制作工艺,也可以是自己与特产的故事,结合学生自己的生活实际多元地凸显家乡物产对自己的“养育”,在此过程中激发学生爱家乡、爱家人的情感。
可见,在设计活动前,教师要充分解读教材,对其相对应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本册教材中的同一单元内容、不同年段间的相关内容要再三推敲。唯有这样,教学活动的指向性才会明确,活动的目的才会落地开花。
二、强效用,引领学生真实发展
有人说《道德与法治》公开课的教学投入在各学科教学中是最大的。话虽有偏颇,却不乏事实。纵观近年来的公开课,《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课件无不制作精美,其素材往往来自拍摄、录制及加工。各种教学准备,如板贴、教具等更是五花八门,大部分由广告公司进行制作,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当然,这与课程的特殊性,与教师对教材的再开发有关。然而,《道德与法治》教学非得这样“热闹”才能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吗?回答当然是否。《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应从效用的角度出发进行设计,辅以必要的补充、延展。
一位教师在教学部编二年级《团团圆圆过中秋》一课时,为每组学生准备了月饼,在课上请大家品尝、交流,最终得出“中秋的味道像月饼一样,是甜甜的”这一结论。在课末,教师先请学生动手做灯笼(灯笼是网购的,只要拉开、支起就行),然后,在事先准备好的祝福卡上写上中秋祝福语(卡上已分组写上了祝福内容,有的是祝福健康、有的是祝福生活……),最后,请学生将灯笼挂到支架上进行展示。仅这三个活动的设计,月饼、灯笼、卡片、支架,投入已然不少,但活动真的有价值吗?学生都吃过月饼,有必要在课上再吃一次吗?把现成的灯笼支起来能让学生理解中秋赏灯的意义吗?另外,学生要祝福谁,怎么祝福,为什么要做硬性规定?灯笼是挂起来了,但教师没有组织学生去观赏,那为什么要挂?
针对这一教学环节,教师完全可以请学生回望自己的中秋生活,感受与家人在一起赏月、品食的快乐。也可以结合当地开展的中秋赏灯活动,请学生谈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在交流与分享中了解这一习俗的意义。当然,教师还可以为学生介绍灯笼的制作工艺、历史及种类等,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在这样朴素的活动方式中,如春风化雨般带领学生明理、益智、悟情,他们自然会深刻理解“中秋”这一祖国的传统佳节的文化内涵并能产生深厚情感。
活动固然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呈现样态,但“活动”能否有效服务于教学目标的达成,服务于学生的生命成长,真正成为一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学过程,还有待一线教育工作者拨正观念,从“效用”角度出发,向“回归”方向前行,追求返璞归真。
三、大视域,关照学生整个生活
活动设计从何而来?从学生的现有生活而来。这是《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的回答,也是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共识。那么,什么是学生的现有生活?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还是未来生活?这是教育工作者首先应该厘清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放宽视域,看到学生的“现有”与“会有”,看到学生的“当下”与“未来”。
在教学部編二年级《我们小点儿声》一课时,笔者根据教材与本校学生实际,引导学生通过活动体验解决了“关门声吵、凳子声吵、追逐声吵……”等诸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然而,当来到另一所学校试教时,笔者尴尬地发现该校使用的是消音桌椅,预设的活动并不符合学生的实际生活。那么,是不是该取消这一活动设计呢?从学校生活的范畴出发,确实不需要。然而,从学生的家庭、社会及未来生活出发,这是不可避免的常见问题,具有一定教学价值。但显然,原有的设计不能照搬照抄,要换一种活动方式。为此,笔者进行了如下调整:(先播放吵闹的椅子声)“同学们,你们在教室里有没有听到过这样吵闹的椅子声?”“这是为什么呢?让我们来观察下,看椅脚上藏着什么小秘密。”“如果椅脚没穿小鞋子,该怎样小点儿声?”“是的,轻移轻放要注意,一拳一尺要牢记!让我们一起来试试吧!”在笔者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观察、交流,很快找到了椅脚的秘密,同时也在实践中学会了文明的坐姿及行为。
可见,《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活动设计是要关乎学生的当下生活,但教学者对“学生生活”的界定要广义,要着眼于学生现有的、将来的社会生活,用发展的眼光对“可能性”做出充分预设,让活动为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服务。
《道德与法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课程,承载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体现了鲜明的价值导向,具有其他学科课程所不能替代的育人功能。其教学归根结底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学什么、教什么;二是如何学、如何教。前一个是“内容选择问题”,后一个是“教与学的方法问题”。从学生的当下出发,从学生的视角出发,从学生的未来出发,以学习活动为核心建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以学生学习活动所指向的问题区域作为教材的基本结构,才能把学生放在首位。 而适切的、真实的、关联的、递进的、有效的活动,才能让“学”真正发生,让“德”真正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梁丰小学)
(责任编辑 岳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