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与刘兰芝的爱情悲剧令人惋惜,千百年来人们一直把焦仲卿的母亲当作这一悲剧的罪魁祸首来指
责,我在这一系列文章中为焦母“平反”。前一篇《道是无情却有情——〈孔雀东南飞〉中焦母人物形象解读之一》中,从“事实”与“情理”两个方面,深入地分析了焦母与儿子仲卿深厚真挚的情感。本文从社会客观环境和焦仲卿个人主观条件两个方面详尽的分析了,刘兰芝给焦仲卿带来的潜在危害,揭示了焦母拆散焦仲卿与刘兰芝的根本的、合理的原因。
【关键词】焦仲卿;社会环境;自身条件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金子是财富的象征,是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无论是谁,都不会轻易放弃它。但在特定的情境下,“该放就放”的道理也同样适用于金子。有一则流传很广的寓言故事:一个很善于游泳的生意人,一次带着很多金子渡河,到江心遇到暴风激浪,船被打翻。别人都纷纷舍弃财物逃得性命,而他却因为舍不得丢弃金子,最终葬身于江心激流中。
能够娶上品貌皆优,且对自己用情专一的妻子,是任何一个男人的“福分”;可有时候,这种“福分”也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我认为,焦母正是敏锐地看到了,这个貌似“儿子福分”的女人,正有可能随时给儿子带来“杀身之祸”,才痛下决心逼儿驱妻的。下面从客、主观两个方面分析刘兰芝会给焦仲卿带来杀身之祸的原因。
客观之一:是当时的社会环境。据《孔雀东南飞》诗序记载,故事发生在东汉建安年间,也就是东汉最后一个皇帝汉献帝在位时期。东汉末年阶级矛盾尖锐,并于公元184年发生了席卷全国的黄巾大起义,起义结束后,地方豪强势力迅速壮大,东汉政权已名存实亡,各割据势力相互残杀,民不聊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汉献帝公元196年继位,据说就是在大军阀——董卓挟持下进行的。董卓何许人也?据《三国志》卷6《董卓传》记载:董卓“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至于好乱宫人公主。其凶逆如此。”那是一个老百姓“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他们的任何权益包括生命都没有保障,“刀剑,强权”代替了“法律、道德”。
客观之二:刘兰芝是一个不仅勤劳能干(“十三学织素,十四学裁衣”“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知书达礼(“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而且更是貌若天仙的绝世佳人。她的美貌不仅可以从原诗文字表述直接体现:“腰若流纨素……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而且可以从侧面看出:县令,太守的公子、少爷对如此一个被谴送回家的有夫之妇趋之若鹜。并且一旦答应,以太守之尊不但不认为孩子娶得有夫之妇“有辱门楣”,反而“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试想如果不是有倾城之貌,那可能吗?依我看不会比那个被王允“伯乐”发现的“千里马”貂蝉差。也就是说她是一个任何男人见之都会赞叹、心仪,甚至魂不守舍的绝色美女。
客观之三:刘兰芝的美貌已经是声名远播,至少在当地是名声在外的,而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你想,“刘兰芝”被谴送回家,这对刘焦两家来说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们肯定不会大肆宣扬,可就在这等“秘密状态”之下,她“还家十余日”,便有“县令谴媒来”,而且拒绝一个又来一个,“媒人去数日,寻谴丞请还”这说明这位绝色美女,早已被无数个有“实力”的“公子、少爷”垂涎三尺、虎视眈眈。
这三个客观结合到一块就形成了这样的现实:在一个弱肉强食,“奴隶规则”被撕得粉碎的时代,人人皆知焦家有一个令无数有权有势的男人垂涎的绝色美女。这就好像在强盗丛中有人露出旷世奇宝;饿狼群里有人手捧一块肥肉一样,能否真正拥有珍宝或肥肉,那要看这位珍宝与肥肉的持有人自身的主观条件。
我们再来分析焦仲卿的主观条件:他是“庐江府小吏”,说明他无权;对母亲的严令逼迫,他虽然极不情愿,却既不敢违背,也无计变通,说明他懦弱、无智;当听说心爱的人被迫改嫁时,他既没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度量,蓄势、修身、待时报仇;也没有勇气操一把菜刀找仇人拼命,说明他无度量,无血性。当听说心爱的人“举身赴清池”时,便选择了最不应该的“自挂东南枝”,说明他只是一个痴情的“无能者”。当然更看不出他有什么“出众的才华”“超凡的武功”。
试想以这样一个无权无能、无智无谋、无度量无血性、无才华也无武功的懦弱书生,去拥有这样一位绝色佳人。就好像强盗丛中,一岁婴儿死守旷世奇宝;饿狼群里,三岁小孩紧抱一块肥肉一样,结果只能是招致杀身之祸。
作者简介:张四兴,男,1973年生,河北省邢台县人。1996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后因工作需要到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学习,现任教于邢台县职教中心。工作中既长期从事语文课教学,有多篇论文发表于知名刊物,又从事财会专业教学研究工作,2015年独立编著《基础会计复习指导》,由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
(编辑:龙贤东)
责,我在这一系列文章中为焦母“平反”。前一篇《道是无情却有情——〈孔雀东南飞〉中焦母人物形象解读之一》中,从“事实”与“情理”两个方面,深入地分析了焦母与儿子仲卿深厚真挚的情感。本文从社会客观环境和焦仲卿个人主观条件两个方面详尽的分析了,刘兰芝给焦仲卿带来的潜在危害,揭示了焦母拆散焦仲卿与刘兰芝的根本的、合理的原因。
【关键词】焦仲卿;社会环境;自身条件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金子是财富的象征,是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无论是谁,都不会轻易放弃它。但在特定的情境下,“该放就放”的道理也同样适用于金子。有一则流传很广的寓言故事:一个很善于游泳的生意人,一次带着很多金子渡河,到江心遇到暴风激浪,船被打翻。别人都纷纷舍弃财物逃得性命,而他却因为舍不得丢弃金子,最终葬身于江心激流中。
能够娶上品貌皆优,且对自己用情专一的妻子,是任何一个男人的“福分”;可有时候,这种“福分”也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我认为,焦母正是敏锐地看到了,这个貌似“儿子福分”的女人,正有可能随时给儿子带来“杀身之祸”,才痛下决心逼儿驱妻的。下面从客、主观两个方面分析刘兰芝会给焦仲卿带来杀身之祸的原因。
客观之一:是当时的社会环境。据《孔雀东南飞》诗序记载,故事发生在东汉建安年间,也就是东汉最后一个皇帝汉献帝在位时期。东汉末年阶级矛盾尖锐,并于公元184年发生了席卷全国的黄巾大起义,起义结束后,地方豪强势力迅速壮大,东汉政权已名存实亡,各割据势力相互残杀,民不聊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汉献帝公元196年继位,据说就是在大军阀——董卓挟持下进行的。董卓何许人也?据《三国志》卷6《董卓传》记载:董卓“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至于好乱宫人公主。其凶逆如此。”那是一个老百姓“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他们的任何权益包括生命都没有保障,“刀剑,强权”代替了“法律、道德”。
客观之二:刘兰芝是一个不仅勤劳能干(“十三学织素,十四学裁衣”“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知书达礼(“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而且更是貌若天仙的绝世佳人。她的美貌不仅可以从原诗文字表述直接体现:“腰若流纨素……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而且可以从侧面看出:县令,太守的公子、少爷对如此一个被谴送回家的有夫之妇趋之若鹜。并且一旦答应,以太守之尊不但不认为孩子娶得有夫之妇“有辱门楣”,反而“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试想如果不是有倾城之貌,那可能吗?依我看不会比那个被王允“伯乐”发现的“千里马”貂蝉差。也就是说她是一个任何男人见之都会赞叹、心仪,甚至魂不守舍的绝色美女。
客观之三:刘兰芝的美貌已经是声名远播,至少在当地是名声在外的,而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你想,“刘兰芝”被谴送回家,这对刘焦两家来说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们肯定不会大肆宣扬,可就在这等“秘密状态”之下,她“还家十余日”,便有“县令谴媒来”,而且拒绝一个又来一个,“媒人去数日,寻谴丞请还”这说明这位绝色美女,早已被无数个有“实力”的“公子、少爷”垂涎三尺、虎视眈眈。
这三个客观结合到一块就形成了这样的现实:在一个弱肉强食,“奴隶规则”被撕得粉碎的时代,人人皆知焦家有一个令无数有权有势的男人垂涎的绝色美女。这就好像在强盗丛中有人露出旷世奇宝;饿狼群里有人手捧一块肥肉一样,能否真正拥有珍宝或肥肉,那要看这位珍宝与肥肉的持有人自身的主观条件。
我们再来分析焦仲卿的主观条件:他是“庐江府小吏”,说明他无权;对母亲的严令逼迫,他虽然极不情愿,却既不敢违背,也无计变通,说明他懦弱、无智;当听说心爱的人被迫改嫁时,他既没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度量,蓄势、修身、待时报仇;也没有勇气操一把菜刀找仇人拼命,说明他无度量,无血性。当听说心爱的人“举身赴清池”时,便选择了最不应该的“自挂东南枝”,说明他只是一个痴情的“无能者”。当然更看不出他有什么“出众的才华”“超凡的武功”。
试想以这样一个无权无能、无智无谋、无度量无血性、无才华也无武功的懦弱书生,去拥有这样一位绝色佳人。就好像强盗丛中,一岁婴儿死守旷世奇宝;饿狼群里,三岁小孩紧抱一块肥肉一样,结果只能是招致杀身之祸。
作者简介:张四兴,男,1973年生,河北省邢台县人。1996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后因工作需要到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学习,现任教于邢台县职教中心。工作中既长期从事语文课教学,有多篇论文发表于知名刊物,又从事财会专业教学研究工作,2015年独立编著《基础会计复习指导》,由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
(编辑:龙贤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