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物业税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面的约束条件。在物业(房地产)保有环节单独引进一项新税种而不对现行相关的税费制度进行配套改革,是难以成功的。如何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进行配套改革.为新的物业税制的顺利推出创造必要的条件.是一个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