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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平等已成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道德共识与核心价值,但是如何有效地推进其健康生长,需要我们对其前提进行反思。总体来说,既要承认其伦理的前提——宽容意识,又要承认其思维的前提——多样性。只有在承认二者的前提下,自由与平等才能得到“准生”与“保护”。更为重要的是,宽容与多样性不是割裂的模块,而是有机的统一体,但是宽容也不是无限的退让,多样性也不是虚无。而强调二者相互阐释的重要性,以及明确二者应有的理论与实践“界域”,才是真正促进其良性发展的重要生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