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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中利用信息优势侵害公民财产权的事件频发于转型期的中国,而现有文献对公民财产权受损根源的分析具有一定片面性。理论分析表明,只有当“利己”倾向嬗变为机会主义倾向,且市场秩序不能起到有败约束时,信息占优的企业才能借此侵害公民财产权。因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约束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保护公民财产权有着重要作用。有序的市场竞争和有败的市场监管是良好市场秩序形成的标志,市场秩序的形成和维护有赖于第三方治理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