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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是我国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在扶贫实践过程中,由于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环境不成熟,给金融扶贫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本文结合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现状,对金融扶贫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解决对策。
农村地区 金融扶贫 对策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研究现状
关于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尚未有统一的认识。但从关于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相关研究来看,其核心就是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结合农村地区的发展特点,配合财政扶贫、产业扶贫等措施,向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资源,引导贫困人口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郭晗[1]认为,金融扶贫就是在扶贫工作中,政府通过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利用信贷、保险、期货等金融手段为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提供所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为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综合扶贫等项目提供一定的经济资源,促进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古洁[2]研究了海南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现状,刘静[3]探讨了国内外的若干金融扶贫案例, 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4] 基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视角,研究了湖南地区金融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对金融扶贫的研究大都限于通过完善金融扶贫制度,使得贫困人口获得脱贫的经济资源。然而如果贫困人口获得了外部的资源,但没有能力利用好外部赋予的资源,不仅会造成金融扶贫资源的浪费,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本文基于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困境的表象出发,深入探讨了困境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困境及其原因
(1)农村地区生产方式难以形成规模优势
从金融机构的工作机制来看,单个农村家庭受限于经营规模,并不能成为优质客户,自然无法获得足够的经济资源来扩大生产。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基数大,市场潜力高,可是却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从农村地区经济体制来看,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所能耕作的土地面积十分有限,靠农业增产来增加收入是不能持续的。如果农民选择外出务工,家庭里劳动力有限,加之现有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较低,不能显著增加收入。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流转尚未有成熟的实施模式,后续仍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民暂时无法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2)农村地区保险业不发达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很低,农业生产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农村地区受到旱灾、冰雹、台风、疫病等打击之后,农民根本不能承受损失,极易因此而陷入贫困。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保险业极不发达。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保险标的保额有限,保险损失难以衡量,加上贫困地区地理环境恶劣等等,使得保险业在农村地区的运营成本极高,收益却很低,因此保险公司大都将主要业务转向城市。
此外,我国农业保险在制度设计上仍然以政府为主体,农业保险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补贴,保障水平和投保率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农民参保意识不强,对投保的热衷度不高,提高保障水平和投保率暂时只能靠政府补贴。这样既会影响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又会限制农业保险在农村贫困地区发挥更大的保障作用。
在保险业欠发达的情况下,农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得不到稳定的保障,有后顾之忧,自然无法承担通过创业带来的风险。
(3)农村地区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
如果贫困人口通过抵押资产或权益获得经济资源,手里的资源十分有限,只能从土地“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两大主要权益入手。然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土地“三权分置”尚未完全落实,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的价值很低,根据金融机构的工作机制,这些资产或权益的抵押并不能给贫困人口带来较大的金融资源。
此外,农村地区产权交易很不规范。农村地区产权不够明晰,这样导致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参与到农村地区产权交易中去,另一方面也无法让农村地区的产权流动起来。
(4)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
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在县区,镇级金融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当地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而村级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乡镇金融网点工作人员极少,业务不可能触及农村的各个角落。农村地区贷款额度小,风险大,政策性银行虽然享受到了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却没有从农村业务获得足够的效益激励,这也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又没有足够的意愿,也缺乏足够的能力去引导农民理性投资。加之农民如果没有接受专业的指导,投资渠道会变得十分单一。即便农村地区得到了经济资源,由于农村地区种植、养殖、开店的同质化非常严重,这也给扶贫资金带来了很大风险。农村地区贫困人口缺乏能力利用好资源,这也给政府及金融机构引导贫困人口脱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存在信息不对称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需要各个部门协调配合,现实当中,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缺乏扶贫政策联动。金融机构对贫困人口如何使用优惠贷款之后,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引导。不同地区贫困人口的情况不尽相同,金融机构一旦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很难有针对性地设置种植、养殖、畜牧、创业等专项金融产品
对策研究
(1)做好金融扶贫顶层设计
通过改革,探讨农村扶贫的新思路。一是要适当扩大县市级单位的权限,使其提供金融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二是要结合土地流转、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专业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组织形式,通过扩大单个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吸引金融机构业务下沉;三是要将农村地区金融扶贫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 (2)建立贫困地区动态数据库
政府扶贫部门在利用扶贫信息卡建立档案时,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掌握贫困地区动态数据。建立数据库之后,从宏观层面把握农村贫困地区的地域分布、致贫原因、家庭劳动力等信息。同时也要积极探讨和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统计工具,为金融扶贫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3)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顺利进行,需要有完善的金融体系为支撑。金融扶贫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农村地区信贷扶贫和保险扶贫,引导金融机构与村镇开展合作,把金融扶贫的触角伸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各个角落。
应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惠农产品。通过财政拨款、贷款贴息、减税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种植、养殖、个体经营、电商等不同特点,开发金融产品。利用存款准备金率、贷存比、贷款额度等硬性规定,引导农村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还应努力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一是加大农业保险作用的宣传力度,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二是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品种,给予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一些保费补贴或者是税费优惠,调动这些公司的积极性,将保险费率调到农民接受的范围;三是加强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调,建立统一的政策性農业保险经营模式;四是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市场,建立农业风险分散机制。
(4)推动金融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的结合
金融扶贫是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方式之一,必须要与其他扶贫措施相结合,才能共同发挥作用。在金融扶贫过程中,必须要结合教育扶贫、产业扶贫、转移支付扶贫等多种方式,相互弥补,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总结
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的困境可以看出,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困境主要在于农村地区生产单位过于分散。传统以家庭联产生产责任制为前提进行的扶贫,难度大,周期长,且效果并不明显。要发挥金融扶贫的作用,就要转变扶贫观念,充分营造适合农村金融发展的环境,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地区贫困人口改善生产方式,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1]郭晗.四川农村金融扶贫路径选择研究. [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14:1-20.
[2]古洁.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策略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 2016(4), 49:51.
[3] 刘静.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问题研究. [D].河北:河北师范大学,2013:1-52.
[4]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以湖北省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2, 99:103.
[5]刘永佶.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6]杨思远.中国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3.
[7]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2005.
作者简介:李茂生(1993—),男,汉族,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6级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农村地区 金融扶贫 对策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研究现状
关于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尚未有统一的认识。但从关于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相关研究来看,其核心就是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结合农村地区的发展特点,配合财政扶贫、产业扶贫等措施,向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金融资源,引导贫困人口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郭晗[1]认为,金融扶贫就是在扶贫工作中,政府通过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利用信贷、保险、期货等金融手段为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提供所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为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综合扶贫等项目提供一定的经济资源,促进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古洁[2]研究了海南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现状,刘静[3]探讨了国内外的若干金融扶贫案例, 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4] 基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视角,研究了湖南地区金融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对金融扶贫的研究大都限于通过完善金融扶贫制度,使得贫困人口获得脱贫的经济资源。然而如果贫困人口获得了外部的资源,但没有能力利用好外部赋予的资源,不仅会造成金融扶贫资源的浪费,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本文基于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困境的表象出发,深入探讨了困境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困境及其原因
(1)农村地区生产方式难以形成规模优势
从金融机构的工作机制来看,单个农村家庭受限于经营规模,并不能成为优质客户,自然无法获得足够的经济资源来扩大生产。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基数大,市场潜力高,可是却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从农村地区经济体制来看,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所能耕作的土地面积十分有限,靠农业增产来增加收入是不能持续的。如果农民选择外出务工,家庭里劳动力有限,加之现有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较低,不能显著增加收入。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流转尚未有成熟的实施模式,后续仍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民暂时无法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2)农村地区保险业不发达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很低,农业生产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农村地区受到旱灾、冰雹、台风、疫病等打击之后,农民根本不能承受损失,极易因此而陷入贫困。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保险业极不发达。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保险标的保额有限,保险损失难以衡量,加上贫困地区地理环境恶劣等等,使得保险业在农村地区的运营成本极高,收益却很低,因此保险公司大都将主要业务转向城市。
此外,我国农业保险在制度设计上仍然以政府为主体,农业保险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补贴,保障水平和投保率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农民参保意识不强,对投保的热衷度不高,提高保障水平和投保率暂时只能靠政府补贴。这样既会影响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又会限制农业保险在农村贫困地区发挥更大的保障作用。
在保险业欠发达的情况下,农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得不到稳定的保障,有后顾之忧,自然无法承担通过创业带来的风险。
(3)农村地区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
如果贫困人口通过抵押资产或权益获得经济资源,手里的资源十分有限,只能从土地“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两大主要权益入手。然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土地“三权分置”尚未完全落实,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的价值很低,根据金融机构的工作机制,这些资产或权益的抵押并不能给贫困人口带来较大的金融资源。
此外,农村地区产权交易很不规范。农村地区产权不够明晰,这样导致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参与到农村地区产权交易中去,另一方面也无法让农村地区的产权流动起来。
(4)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
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在县区,镇级金融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当地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而村级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乡镇金融网点工作人员极少,业务不可能触及农村的各个角落。农村地区贷款额度小,风险大,政策性银行虽然享受到了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却没有从农村业务获得足够的效益激励,这也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又没有足够的意愿,也缺乏足够的能力去引导农民理性投资。加之农民如果没有接受专业的指导,投资渠道会变得十分单一。即便农村地区得到了经济资源,由于农村地区种植、养殖、开店的同质化非常严重,这也给扶贫资金带来了很大风险。农村地区贫困人口缺乏能力利用好资源,这也给政府及金融机构引导贫困人口脱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存在信息不对称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扶贫需要各个部门协调配合,现实当中,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缺乏扶贫政策联动。金融机构对贫困人口如何使用优惠贷款之后,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引导。不同地区贫困人口的情况不尽相同,金融机构一旦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很难有针对性地设置种植、养殖、畜牧、创业等专项金融产品
对策研究
(1)做好金融扶贫顶层设计
通过改革,探讨农村扶贫的新思路。一是要适当扩大县市级单位的权限,使其提供金融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二是要结合土地流转、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专业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组织形式,通过扩大单个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吸引金融机构业务下沉;三是要将农村地区金融扶贫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 (2)建立贫困地区动态数据库
政府扶贫部门在利用扶贫信息卡建立档案时,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掌握贫困地区动态数据。建立数据库之后,从宏观层面把握农村贫困地区的地域分布、致贫原因、家庭劳动力等信息。同时也要积极探讨和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统计工具,为金融扶贫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3)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顺利进行,需要有完善的金融体系为支撑。金融扶贫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农村地区信贷扶贫和保险扶贫,引导金融机构与村镇开展合作,把金融扶贫的触角伸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各个角落。
应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惠农产品。通过财政拨款、贷款贴息、减税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种植、养殖、个体经营、电商等不同特点,开发金融产品。利用存款准备金率、贷存比、贷款额度等硬性规定,引导农村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还应努力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一是加大农业保险作用的宣传力度,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二是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品种,给予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一些保费补贴或者是税费优惠,调动这些公司的积极性,将保险费率调到农民接受的范围;三是加强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调,建立统一的政策性農业保险经营模式;四是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市场,建立农业风险分散机制。
(4)推动金融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的结合
金融扶贫是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方式之一,必须要与其他扶贫措施相结合,才能共同发挥作用。在金融扶贫过程中,必须要结合教育扶贫、产业扶贫、转移支付扶贫等多种方式,相互弥补,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总结
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的困境可以看出,农村地区金融扶贫的困境主要在于农村地区生产单位过于分散。传统以家庭联产生产责任制为前提进行的扶贫,难度大,周期长,且效果并不明显。要发挥金融扶贫的作用,就要转变扶贫观念,充分营造适合农村金融发展的环境,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地区贫困人口改善生产方式,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1]郭晗.四川农村金融扶贫路径选择研究. [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14:1-20.
[2]古洁.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策略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 2016(4), 49:51.
[3] 刘静.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问题研究. [D].河北:河北师范大学,2013:1-52.
[4]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以湖北省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2, 99:103.
[5]刘永佶.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6]杨思远.中国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3.
[7]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2005.
作者简介:李茂生(1993—),男,汉族,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6级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