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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真抓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西青区委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并按照相关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深入思考了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同志提出的“为官为什么”“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权大还是法大”等重点问题。通过学习和思考,总的感觉是,这次学习活动十分及时而且十分必要,对于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句话虽然朴实无华,却内涵丰富,极其深刻地指出了一个领导干部“为官为什么”的价值取向。为官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担当。为官一任,就要勤政廉政、造福一方。我们党的性质和党的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首先,为官为的是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党的事业需要我们每一个党员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是在党的关怀和培养下成长起来的,组织培养提拔领导干部,既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工作成绩的肯定,又为领导干部施展本领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以便更好地发挥才能,肩负起更重要的职责,为党、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当前,天津市正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叠加期,我们必须抓住历史性机遇,奋发进取,有所作为,加快转型发展、富民强区,建设美丽西青,为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为官为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党的威望和形象,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察民情、解民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做到“当官要为民做主”。要大力实施好十项民心工程,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解决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生态环境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
最后,为官为的是实现人生价值。这个价值不是指升官发财等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而是说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和政绩观,把党和国家事业、群众利益作为终身追求和职责所在,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为人民的事业献计出力。要牢记入党誓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焦裕禄、杨善洲等同志为榜样,脚踏实地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地创政绩,在西青区的发展历程中留下自己坚实的足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党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党委书记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各级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整个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党建工作紧紧地抓在手上,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全程管,也就是说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做到责任第一。
首先,要对照“三个是不是”,把抓好党建作为我们工作最大的政绩,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更加有效地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其次,要践行“三严三实”,在“严”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秉持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组织原则、严明的纪律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认真踏实的处世态度,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入地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或回潮。
再次,要严明党的纪律,把党的纪律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管党治党的尺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加大监察力度,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工作中的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最后,要强化考核监督,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区政府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管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当好责任人,种好责任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是一个真命题。”这句话的意思是,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可以对公共事务、公共资源作出权威性的决定,每一项决策都事关公共利益。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定的形式赋予的,所以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规范行使权力,也就是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前,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治不彰、法治废弛的现象,这给法治建设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依法依规正确使用权力。
首先,要心中有法、认真学法。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其次,要依法办事、造福群众。牢记职权法定,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固树立法治建设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观念,切实保护人民利益。
最后,要严以律己、接受监督。要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真正做到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 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句话虽然朴实无华,却内涵丰富,极其深刻地指出了一个领导干部“为官为什么”的价值取向。为官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担当。为官一任,就要勤政廉政、造福一方。我们党的性质和党的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首先,为官为的是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党的事业需要我们每一个党员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是在党的关怀和培养下成长起来的,组织培养提拔领导干部,既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工作成绩的肯定,又为领导干部施展本领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以便更好地发挥才能,肩负起更重要的职责,为党、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当前,天津市正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叠加期,我们必须抓住历史性机遇,奋发进取,有所作为,加快转型发展、富民强区,建设美丽西青,为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为官为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党的威望和形象,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察民情、解民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做到“当官要为民做主”。要大力实施好十项民心工程,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解决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生态环境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
最后,为官为的是实现人生价值。这个价值不是指升官发财等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而是说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和政绩观,把党和国家事业、群众利益作为终身追求和职责所在,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为人民的事业献计出力。要牢记入党誓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焦裕禄、杨善洲等同志为榜样,脚踏实地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地创政绩,在西青区的发展历程中留下自己坚实的足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党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党委书记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各级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整个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党建工作紧紧地抓在手上,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全程管,也就是说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做到责任第一。
首先,要对照“三个是不是”,把抓好党建作为我们工作最大的政绩,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更加有效地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其次,要践行“三严三实”,在“严”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秉持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组织原则、严明的纪律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认真踏实的处世态度,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入地改进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或回潮。
再次,要严明党的纪律,把党的纪律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管党治党的尺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加大监察力度,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工作中的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最后,要强化考核监督,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区政府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管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当好责任人,种好责任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是一个真命题。”这句话的意思是,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可以对公共事务、公共资源作出权威性的决定,每一项决策都事关公共利益。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定的形式赋予的,所以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规范行使权力,也就是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前,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治不彰、法治废弛的现象,这给法治建设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依法依规正确使用权力。
首先,要心中有法、认真学法。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其次,要依法办事、造福群众。牢记职权法定,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固树立法治建设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观念,切实保护人民利益。
最后,要严以律己、接受监督。要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真正做到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