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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婚姻法的主要任务就是培育他们对婚姻的理性态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对婚姻均衡性的破坏。基于此,文章认为婚姻法中的夫妻关系制度应当给予婚姻主体在法律框架内自由设置夫妻权利义务的权利。在离婚制度方面,应确定"严重损害婚姻期望利益"的诉讼离婚标准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并对没有过错离婚的女方,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