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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电子商务协同、高效发展的需要,各高等院校应主动转变发展理念,将办学思路轉变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增强服务行业企业技术进步的能力,提高为学习者服务的能力。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在于将其专业知识应用于实际生产,将学术研究成果用于指导社会生产实践,为人类社会创造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与非物质形态。[1]而交叉学科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战略抉择,是应然路径,更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必然策略。[2]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正是交叉学科应用型专业的典型代表之一,是为适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而特设的。本文以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为例,从人才培养现状出发,针对其中突出的问题与困境进行分析,以期为未来人才培养提出创造性的改进。
一、 国内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面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与日益增多的相关法律实务问题,促进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教育事业的规范化,将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与社会电子商务高效发展的需求结合,培养交叉应用型的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化人才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一)各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概述
从“十二五”到“十三五”期间,为培养交叉学科的应用型人才,一批高校相继成立了具有交叉性质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电子商务及法律就是其中之一。自教育部将电子商务类独立于工商管理门类,二者同属于管理学的学科门类,并特设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以来,至2018年4月已批准13所院校设立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开展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这些高校既有教育部直属大学,也有地方高校和独立学院,办学层次多样,学科特点也各不相同,各区域经济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人才也各有所需。
目前,国内高校在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教育领域开展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电子商务及法律是一门交叉学科和新型学科,其课程内容涉及法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学等基础学科,目标是培养具有电子商务网站开发能力,精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级管理人才。虽各高校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都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但国内多数高校的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是依托其现有师资与学科优势而成立的,因此,其培养方向与各高校院系的专业有明显的关联性。
(二)国内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成立了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教学实体的各个高校都在积极进行包括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写等的学科建设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教育资源方面,部分高校采用法律与管理类学科的专业交叉整合。在课程设置上,教学内容仍处于理论阶段,仍需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完善和提高。在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方面,高校都积极与各地电商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了电子商务及法律教学实践实训基地,力求加强电子商务认知,构建适应社会经济与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
各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运作模式上也存在差异。各高校的办学传统与特色汇聚了学校历届领导、师生智慧与实践成果,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淀而成。就目前来看,各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设置大致分为四个方向:一是电子商务法律实务方向。培养具备信息技术与管理学基础专业知识,了解电子商务基本理论与实务运营知识,精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知识,能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电子商务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等互联网法律问题的人才。二是电子商务运营方向。培养具有积极的创业意识,了解信息科学、法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具备电子商务运作管理模式、电子商务资源开发、网络营销策划等实践能力,能在相关专业机构从事电子商务项目统筹管理,或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人才。三是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管理方向。培养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具备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与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能力,能在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从事系统运营维护等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人才。四是电子商务法律风险管理方向。培养掌握管理学基本理论、信息管理技术基本知识、电子商务实际技能,精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能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管理实务与解决问题,能对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商事关系提供管理和法律的专业知识,以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和风险管理能力见长的人才。
二、 应用型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
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受教育者的统一标准与总体要求,是高校进行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3]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不同于研究型与技能型。对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其发现、探索客观规律的能力。相反地,技能型人才围绕岗位的具体应用,重在掌握职业技能,而不要求知识结构的系统和完整性。[4]而对于应用型人才来说,既强调扎实的理论教育与技术体系的系统性教育,也重视综合应用科学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
高校需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明确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但部分高校对社会人才需求未进行充分、系统的调查与认识,盲目模仿重点大学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至其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定位不准确,培养方向不明确,导致理论教学转换为实践教学时存在脱节,因而该专业学生与企业需求不符,就业率不高。
(二)教学模式单一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广泛地涉及经济、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不同于以往,人才培养方式也应有所不同,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面向实践,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
从实践来看,实践教学的基本流程是教师在教室对学生讲授理论知识后,引导学生在专门实验室进行模拟实验。受学生人数、学校硬件设施等的影响,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度不足,不利于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利于交叉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交叉学科不是将各单个学科简单相加,而体现为学术思想的交融,以及综合学科之间的思维方式,形成系统辩证思维。[5]
(三)专业的师资队伍力量不足
高校教师要具备知识提炼能力、知识创新能力、知识传播能力。 [6] 但高校在选任、聘任教师时,着重其学历、职称以及所学专业等因素,直接从企业中招聘教师的情况少见。 [7] 加之,多数教师长期从事理论教学,缺乏实战经验,与相关行业企业脱节,其自身对新技术、新行业趋势了解较少,从而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来说,各高校在进行师资配备时,任课于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教师没有丰富的电子商务相关就业经验,甚至也没有经过系统的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化师资培训。如部分教师是法学专业出身,精通法学理论,对电子商务相关知识缺乏系统认识,对于电子商务的相关课程建设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对法学课程授课时,存在如何将之与电子商务运营思想相结合等问题。
(四)学生就业兴趣和自身定位模糊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充分体现了学科交叉性与宽口径的特点,因而,该专业学生容易在学习过程中形成多学科知识的堆砌,无法对电子商务与法律的内在规律形成认识,知识与技能的培养缺乏层次性和方向性。而且,由于学校专业定位不明确,学生就业方向模糊,对专业认识不足,容易导致毕业生在应聘职位时针对性不强,不了解本专业的应用现状及发展前景,不能准确定位岗位要求,缺乏工作热情,从而未能成功就业。
三、 应用型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实现路径
(一)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高校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进行定位时,不应对培养方向偏向电子商务或偏向法律划分明確的界限,而应形成电子商务与法律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观念,培养学生成为懂电子商务、懂信息技术、懂法律,具有战略眼光并能进行风险分析的交叉应用型人才。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建设要结合社会需求和高校自身情况,明确人才培养方向。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设立是以解决数字经济大发展背景下社会重大的、复杂的问题为出发点,目标是培养掌握多元知识,能在较宽泛的领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运作与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法律风险管控的应用型人才,从而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
(二)完善课程内容体系
构建专业知识体系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也是保证大学本科生教育质量的基础。交叉应用型专业的知识结构是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动态和社会需求决定的。各高校在编制知识体系时,应考虑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知识和能力的需求、院校学科背景、层次、特色以及区域需求的差异性,强调课程的应用性、创造性和适用性。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具有复合性、实务性、多元化等特征,其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方面:一是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二是信息科学知识;三是法律知识,尤其是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四是管理学理论基础知识。学校应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注重某一方面的学科设置。其课程设置模块可划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工具性课程模块。
(三)加强实验实践教学
基于政校企行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学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和功能特长的协同与集成化,以理论教学为基础,以应用技能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8]让学生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对实验实践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分析与讨论,在此期间,教师可帮助学生寻找解决方案,进而提高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推进校内网络学习平台建设,鼓励学生个性化学习。除利用校外精品课程外,高校内部也应积极组织平台课程建设团队,开展教学研讨会,针对本校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创造性的对课堂教学进行设计。如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由任课教师围绕教学目标提出问题,学生通过视频自主学习,随后在课堂上进行主题报告,老师与学生们针对重疑难点交流互动,学生也参与到教学设计当中,在先的自主学习和老师有针对性的讲解有利于其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深刻认识。此外,利用校外各电子商务企事业单位的资源优势,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将课堂教学与实训基地实践有效结合,通过校企合作,使学生了解实际商务运作方式,为学生提供电子商务企业最新发展动态,较快树立专业意识与学习目标。
(四)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的主要工作是以专业内容为基础,结合科学研究,积极引导并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建设的关键,专业教师不仅要精通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需要学习信息社会商业发展等与电子商务相关方面知识。具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其一,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水平。安排青年教师到企业锻炼,学习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的管理经验,了解电子商务在企业应用的实际状况,明确企业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人才需求,从而增强与企业的联系,并用于指导教学活动。其二,提升教师学术水平。与其他兄弟院校交流调研,参加电子商务及法律教育与学术研讨会。由于电子商务理念在不断变化,无论在管理或技术上都不成熟,仍需要对其进行理论研究。在学术研讨会上,教师可以了解各个院校的人才培养措施,提供教学改革思路;把握最新动态,了解最前沿知识,拓宽科研视野。其三,积极引进国内外相关行业专家人才,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可邀请或适当聘请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行业协会的专家等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
参考文献:
[1]宋克慧,田圣会,彭庆文. 应用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及其培养[J]. 高等教育研究,2012,33(07):94-98.
[2]姜淼芳,肖爱. 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建设模式的反思与体制创新[J]. 江苏高教,2017(09):32-35.
[3]徐立清. 地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的设计思路与实现路径[J]. 高等教育研究,2017,38(05):81-85.
[4]吴中江,黄成亮. 应用型人才内涵及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02):66-70.
[5]马廷奇. 交叉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J]. 高等教育研究,2011,32(06):73-77.
[6]何培育,彭志强. 论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的问题与完善[J]. 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29(12):71-72+78.
[7]胡婷婷,张文秀. 高校转型发展视角下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J]. 教育与职业,2016(18):101-102.
[8]陈旭华. 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义乌市为例[J]. 价格月刊,2014(03):66-69.
作 者:何培育,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马雅鑫,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 波
一、 国内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面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与日益增多的相关法律实务问题,促进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教育事业的规范化,将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与社会电子商务高效发展的需求结合,培养交叉应用型的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化人才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一)各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概述
从“十二五”到“十三五”期间,为培养交叉学科的应用型人才,一批高校相继成立了具有交叉性质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电子商务及法律就是其中之一。自教育部将电子商务类独立于工商管理门类,二者同属于管理学的学科门类,并特设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以来,至2018年4月已批准13所院校设立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开展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这些高校既有教育部直属大学,也有地方高校和独立学院,办学层次多样,学科特点也各不相同,各区域经济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人才也各有所需。
目前,国内高校在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教育领域开展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电子商务及法律是一门交叉学科和新型学科,其课程内容涉及法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学等基础学科,目标是培养具有电子商务网站开发能力,精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级管理人才。虽各高校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都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但国内多数高校的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是依托其现有师资与学科优势而成立的,因此,其培养方向与各高校院系的专业有明显的关联性。
(二)国内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成立了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教学实体的各个高校都在积极进行包括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写等的学科建设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教育资源方面,部分高校采用法律与管理类学科的专业交叉整合。在课程设置上,教学内容仍处于理论阶段,仍需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完善和提高。在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方面,高校都积极与各地电商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了电子商务及法律教学实践实训基地,力求加强电子商务认知,构建适应社会经济与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
各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运作模式上也存在差异。各高校的办学传统与特色汇聚了学校历届领导、师生智慧与实践成果,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淀而成。就目前来看,各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设置大致分为四个方向:一是电子商务法律实务方向。培养具备信息技术与管理学基础专业知识,了解电子商务基本理论与实务运营知识,精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知识,能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电子商务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等互联网法律问题的人才。二是电子商务运营方向。培养具有积极的创业意识,了解信息科学、法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具备电子商务运作管理模式、电子商务资源开发、网络营销策划等实践能力,能在相关专业机构从事电子商务项目统筹管理,或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人才。三是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管理方向。培养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具备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与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能力,能在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从事系统运营维护等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人才。四是电子商务法律风险管理方向。培养掌握管理学基本理论、信息管理技术基本知识、电子商务实际技能,精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能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管理实务与解决问题,能对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商事关系提供管理和法律的专业知识,以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和风险管理能力见长的人才。
二、 应用型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
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受教育者的统一标准与总体要求,是高校进行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3]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不同于研究型与技能型。对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其发现、探索客观规律的能力。相反地,技能型人才围绕岗位的具体应用,重在掌握职业技能,而不要求知识结构的系统和完整性。[4]而对于应用型人才来说,既强调扎实的理论教育与技术体系的系统性教育,也重视综合应用科学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
高校需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明确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但部分高校对社会人才需求未进行充分、系统的调查与认识,盲目模仿重点大学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至其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定位不准确,培养方向不明确,导致理论教学转换为实践教学时存在脱节,因而该专业学生与企业需求不符,就业率不高。
(二)教学模式单一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广泛地涉及经济、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不同于以往,人才培养方式也应有所不同,高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面向实践,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
从实践来看,实践教学的基本流程是教师在教室对学生讲授理论知识后,引导学生在专门实验室进行模拟实验。受学生人数、学校硬件设施等的影响,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度不足,不利于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利于交叉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交叉学科不是将各单个学科简单相加,而体现为学术思想的交融,以及综合学科之间的思维方式,形成系统辩证思维。[5]
(三)专业的师资队伍力量不足
高校教师要具备知识提炼能力、知识创新能力、知识传播能力。 [6] 但高校在选任、聘任教师时,着重其学历、职称以及所学专业等因素,直接从企业中招聘教师的情况少见。 [7] 加之,多数教师长期从事理论教学,缺乏实战经验,与相关行业企业脱节,其自身对新技术、新行业趋势了解较少,从而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来说,各高校在进行师资配备时,任课于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教师没有丰富的电子商务相关就业经验,甚至也没有经过系统的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化师资培训。如部分教师是法学专业出身,精通法学理论,对电子商务相关知识缺乏系统认识,对于电子商务的相关课程建设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对法学课程授课时,存在如何将之与电子商务运营思想相结合等问题。
(四)学生就业兴趣和自身定位模糊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充分体现了学科交叉性与宽口径的特点,因而,该专业学生容易在学习过程中形成多学科知识的堆砌,无法对电子商务与法律的内在规律形成认识,知识与技能的培养缺乏层次性和方向性。而且,由于学校专业定位不明确,学生就业方向模糊,对专业认识不足,容易导致毕业生在应聘职位时针对性不强,不了解本专业的应用现状及发展前景,不能准确定位岗位要求,缺乏工作热情,从而未能成功就业。
三、 应用型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实现路径
(一)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高校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进行定位时,不应对培养方向偏向电子商务或偏向法律划分明確的界限,而应形成电子商务与法律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观念,培养学生成为懂电子商务、懂信息技术、懂法律,具有战略眼光并能进行风险分析的交叉应用型人才。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建设要结合社会需求和高校自身情况,明确人才培养方向。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设立是以解决数字经济大发展背景下社会重大的、复杂的问题为出发点,目标是培养掌握多元知识,能在较宽泛的领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运作与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法律风险管控的应用型人才,从而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
(二)完善课程内容体系
构建专业知识体系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也是保证大学本科生教育质量的基础。交叉应用型专业的知识结构是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动态和社会需求决定的。各高校在编制知识体系时,应考虑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知识和能力的需求、院校学科背景、层次、特色以及区域需求的差异性,强调课程的应用性、创造性和适用性。
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具有复合性、实务性、多元化等特征,其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方面:一是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二是信息科学知识;三是法律知识,尤其是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四是管理学理论基础知识。学校应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注重某一方面的学科设置。其课程设置模块可划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工具性课程模块。
(三)加强实验实践教学
基于政校企行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学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和功能特长的协同与集成化,以理论教学为基础,以应用技能为核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8]让学生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对实验实践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分析与讨论,在此期间,教师可帮助学生寻找解决方案,进而提高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推进校内网络学习平台建设,鼓励学生个性化学习。除利用校外精品课程外,高校内部也应积极组织平台课程建设团队,开展教学研讨会,针对本校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创造性的对课堂教学进行设计。如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由任课教师围绕教学目标提出问题,学生通过视频自主学习,随后在课堂上进行主题报告,老师与学生们针对重疑难点交流互动,学生也参与到教学设计当中,在先的自主学习和老师有针对性的讲解有利于其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深刻认识。此外,利用校外各电子商务企事业单位的资源优势,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将课堂教学与实训基地实践有效结合,通过校企合作,使学生了解实际商务运作方式,为学生提供电子商务企业最新发展动态,较快树立专业意识与学习目标。
(四)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的主要工作是以专业内容为基础,结合科学研究,积极引导并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建设的关键,专业教师不仅要精通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需要学习信息社会商业发展等与电子商务相关方面知识。具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其一,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水平。安排青年教师到企业锻炼,学习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的管理经验,了解电子商务在企业应用的实际状况,明确企业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人才需求,从而增强与企业的联系,并用于指导教学活动。其二,提升教师学术水平。与其他兄弟院校交流调研,参加电子商务及法律教育与学术研讨会。由于电子商务理念在不断变化,无论在管理或技术上都不成熟,仍需要对其进行理论研究。在学术研讨会上,教师可以了解各个院校的人才培养措施,提供教学改革思路;把握最新动态,了解最前沿知识,拓宽科研视野。其三,积极引进国内外相关行业专家人才,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可邀请或适当聘请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行业协会的专家等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
参考文献:
[1]宋克慧,田圣会,彭庆文. 应用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及其培养[J]. 高等教育研究,2012,33(07):94-98.
[2]姜淼芳,肖爱. 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建设模式的反思与体制创新[J]. 江苏高教,2017(09):32-35.
[3]徐立清. 地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的设计思路与实现路径[J]. 高等教育研究,2017,38(05):81-85.
[4]吴中江,黄成亮. 应用型人才内涵及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02):66-70.
[5]马廷奇. 交叉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J]. 高等教育研究,2011,32(06):73-77.
[6]何培育,彭志强. 论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的问题与完善[J]. 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29(12):71-72+78.
[7]胡婷婷,张文秀. 高校转型发展视角下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J]. 教育与职业,2016(18):101-102.
[8]陈旭华. 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义乌市为例[J]. 价格月刊,2014(03):66-69.
作 者:何培育,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马雅鑫,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