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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1月1日开始率先在上海实行而后将在全国推广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对企业、地方财政、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这些影响进行深层次分析,提出完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方面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建议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营业税则课征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流转税制显现出不合理性。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下文简称“营改增”),进行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是必然的选择。
一、“营改增”对各方面带来的影响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营改增”对企业、地方财政、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从整个社会全行业的角度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从而减轻社会整体的税负压力。但是针对个体企业而言,由于目前增值税并非全行业、全国性征收,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也不同,因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也不相同,从而对不同企业的税负变化造成了不同的影响。
交通运输业名义税率由营业税的3%提高到增值税的1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名义税率由营业税的5%提高到增值税的17%。这部分行业的一般纳人企业在试点前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未取得增税专用发票,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得不到抵,在试点的初期,名义税率的大幅提高成了实际负的大幅提高,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物流企业反映税负增加,还表现在高速公路的过路费,过路费是物流企业的一大成本,但过路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另在经营过程中除了自有车辆外,还有一些雇佣的社会车辆,司机加油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部分纳税人税负出现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二是服务业企业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三是制造业企业,货物批发和零售企业能抵扣接受服务的相关进项项。四是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5%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
(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在实行营业税征收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比较简单,营业税基本是按照营业毛收入征税,不涉及进项税扣除,使用普通发票即可满足需求。改征增值税后除了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计算之外,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使用。现今有部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正规,在改征增值税后,对这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营改增”对财政的影响
(1)“营改增”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大幅度下降,地方财政收入将会下降。营业税在地税收入中占据的比重较大,一般占45%,有些地方超过50%。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当前的营业税将由地税收入变成国税收入,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显著下降。虽然试点期间所征增值税全部归属地方财政,但税负下降超40%,仍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
(2)“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潜力削弱,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降低。现行试点方案规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人仍归属试点地区”,该规定虽然保证了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却无法保证地方政府充分享有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必将不断提高,服务业将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活跃因素。“营改增”后原属于地方税收入的存量部分可明确划分,但是原属于营业税行业的增量部分要分清收入归属就复杂得多,由于增值税属国税管理,收入归属划分权掌握在国税手中,地方政府处于被动地位。
(3)“营改增”后会增加财政支出。“营改增”后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由此涉及的出口退税增加了财政负担。
3.“营改增”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营改增”后会加速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由于试点后企业总体税负基本下降,有利于试点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从而会扩大企集中,从而造成非试点地区遭受产业和税收的双重流失。尤其是试点地区服务业试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抵扣,势必形成在试点地区集中开票纳税,在非试点地区分散抵扣的局面,使非试点地区经济发展处于不断“失血”的劣势,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二、完善“营改增”政策的建议
1.营改增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营改增不仅涉及现行的税制改革的调整,还涉及到财政体制的变革,牵涉面广,情况复杂,需要统筹考虑。现行的增值税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营业税适用行业怎样更好适用增值税征管也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2.引导税改带来的价格变动,保护消费者利益。“营改增”后很多人认为由于税改产生的传导作用,会使一些商品和服务可能降价,然而事实上税改对物价的影响并不乐观。因为一些从税改中获得好处的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由于油价等运输成本的上升抵消了减轻税负的降价影响,而加重税负的一些行业反而会通过提价来弥补税收增加的负担,企业很有可能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导致某些行业价格的上涨。
3.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平衡中央地方税收的利益。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近一半的两大主体税。两税种的改革必然会对各级政府的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在现行的税制体制下,协调好地方的利益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一种减税的政策,这种减税必然会减少部分地方的财政收入,至少在短期内部分地方的税收收入将会有所减少,那么如何在实施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地方财政不受到重大的压力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在实务中,有必要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保证改革后的营业税和增值税还是归属于原地区,按照规定入库,保证地方的财政收入。
参考文献:
[1]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字2011(110号)[z].
[2]邢 丽:营业税改增值税难点透视[J].中国报道,2012(4).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建议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营业税则课征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流转税制显现出不合理性。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下文简称“营改增”),进行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是必然的选择。
一、“营改增”对各方面带来的影响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营改增”对企业、地方财政、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从整个社会全行业的角度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从而减轻社会整体的税负压力。但是针对个体企业而言,由于目前增值税并非全行业、全国性征收,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也不同,因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也不相同,从而对不同企业的税负变化造成了不同的影响。
交通运输业名义税率由营业税的3%提高到增值税的1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名义税率由营业税的5%提高到增值税的17%。这部分行业的一般纳人企业在试点前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未取得增税专用发票,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得不到抵,在试点的初期,名义税率的大幅提高成了实际负的大幅提高,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物流企业反映税负增加,还表现在高速公路的过路费,过路费是物流企业的一大成本,但过路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另在经营过程中除了自有车辆外,还有一些雇佣的社会车辆,司机加油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部分纳税人税负出现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二是服务业企业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三是制造业企业,货物批发和零售企业能抵扣接受服务的相关进项项。四是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5%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
(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在实行营业税征收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比较简单,营业税基本是按照营业毛收入征税,不涉及进项税扣除,使用普通发票即可满足需求。改征增值税后除了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计算之外,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使用。现今有部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正规,在改征增值税后,对这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营改增”对财政的影响
(1)“营改增”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大幅度下降,地方财政收入将会下降。营业税在地税收入中占据的比重较大,一般占45%,有些地方超过50%。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当前的营业税将由地税收入变成国税收入,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显著下降。虽然试点期间所征增值税全部归属地方财政,但税负下降超40%,仍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
(2)“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潜力削弱,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降低。现行试点方案规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人仍归属试点地区”,该规定虽然保证了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却无法保证地方政府充分享有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必将不断提高,服务业将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活跃因素。“营改增”后原属于地方税收入的存量部分可明确划分,但是原属于营业税行业的增量部分要分清收入归属就复杂得多,由于增值税属国税管理,收入归属划分权掌握在国税手中,地方政府处于被动地位。
(3)“营改增”后会增加财政支出。“营改增”后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由此涉及的出口退税增加了财政负担。
3.“营改增”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营改增”后会加速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由于试点后企业总体税负基本下降,有利于试点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从而会扩大企集中,从而造成非试点地区遭受产业和税收的双重流失。尤其是试点地区服务业试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抵扣,势必形成在试点地区集中开票纳税,在非试点地区分散抵扣的局面,使非试点地区经济发展处于不断“失血”的劣势,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二、完善“营改增”政策的建议
1.营改增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营改增不仅涉及现行的税制改革的调整,还涉及到财政体制的变革,牵涉面广,情况复杂,需要统筹考虑。现行的增值税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营业税适用行业怎样更好适用增值税征管也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2.引导税改带来的价格变动,保护消费者利益。“营改增”后很多人认为由于税改产生的传导作用,会使一些商品和服务可能降价,然而事实上税改对物价的影响并不乐观。因为一些从税改中获得好处的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由于油价等运输成本的上升抵消了减轻税负的降价影响,而加重税负的一些行业反而会通过提价来弥补税收增加的负担,企业很有可能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导致某些行业价格的上涨。
3.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平衡中央地方税收的利益。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近一半的两大主体税。两税种的改革必然会对各级政府的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在现行的税制体制下,协调好地方的利益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一种减税的政策,这种减税必然会减少部分地方的财政收入,至少在短期内部分地方的税收收入将会有所减少,那么如何在实施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地方财政不受到重大的压力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在实务中,有必要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保证改革后的营业税和增值税还是归属于原地区,按照规定入库,保证地方的财政收入。
参考文献:
[1]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字2011(110号)[z].
[2]邢 丽:营业税改增值税难点透视[J].中国报道,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