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施米特认为,近代宪法包含着法治国要素和政治要素,这一双重结构决定了宪法的整体结构,也造成法律概念等核心概念的双重性。他以这两个要素为分析工具,将法律分为法治国的法律概念和政治的法律概念,并分析了德国当时的形式法律概念和实质法律概念。他指出,法治国的法律概念和政治的法律概念之间存在冲突与紧张。他的思考值得我们在法治建设中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