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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改革的需要,这项政策对农村、农民是有着巨大积极作用的;,以东平县为例.比如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但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中捉出了相关的对策。
关键词:东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近几年,东平县部分乡镇在遵守中央精神的前提下,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耕地向种植能手集中,实行瓜菜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不仅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剩余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一、基本情况
东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14个乡镇,716个行政村,68.8万人,土地面积94.7万亩,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86.62万亩,涉及685个村,二轮土地延包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6.59万份,签订率96%,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5.67万份,发放率91%。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土地必然要进行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东平县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县、乡、村各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特别是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跟踪服务,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到2009年12月份,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4367.31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7%,涉及151个村,10805个农户。其中,2009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6255.7亩。与此同时,2009年东平县所隶属的泰安市土地流转率为7.6%。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东平在全市还是属于比较落后的。在几种主要的流转形式中,出租是主要形式,仅接山乡就达到了8700多亩。
二、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及其积极效应
当前全国各地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通过调查和座谈得知,东平县土地流转成绩突出的接山乡34个行政村和沙河站镇小辛庄村的土地流转都属于出租这种形式。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造了传统农业,优化了农业经济结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农民规避了“两个风险”。规避市场风险,农民通过流转土地,既不用担心生产农产品无市场,出现卖难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市场价格低的问题;规避自然风险,农民由于提前收取了承包费或租金,不用担心遭遇旱涝风雹病虫等自然灾害而欠收或绝收的问题。这两个风险均转嫁给了租赁大户或龙头企业一方。
(二)农民实现了“四个增收”。一是土地租金收入。如接山乡出租土地的农户每亩每年可获得600-650元的土地租金收入,沙河站镇小辛庄村每亩每年可获得550元的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租金可以说是旱涝保收,是固定的。二是流转农户给租赁大户或企业打工收入。如接山乡3200多名农民出租土地后成了农业产业工人,在基地务工人均年收入7800多元,收入最多的一天能净到100多元;沙河站镇小辛庄村,由于租赁大户每年需雇用100-120多名农民为其打工100天左右,农民年可增收2000元左右。三是外出务工收入。土地流转后,在秋麦望月外出务工农民可安心继续打工,仅此一项,外出人员可增收2500元左右。四是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既可以学习借鉴租赁大户的经营或企业管理经验,从事瓜菜等种植业,也可以发展养殖或从事二、三产业,增收渠道拓宽了。
(三)促进了大户致富。以接山乡辛庄村辛庄农场为例,场主武士峰依托绿龙公司,租赁了200亩土地,实行“越冬菠菜,荷兰豆(或毛豆、青刀豆等)一菜花”三作三收种植模式。亩纯收入1500,2500元,年总纯收益30-50万元。辛庄农场不仅给土地租赁者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够吸纳周边村庄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每年为本村及周围村民带来46万多元的经济收益(含每年每亩500元的土地租金),达到个人致富、农田增值、群众增收的目的。目前,接山乡8700多亩蔬菜基地采用了三作三收或四作四收种植模式,年亩纯收入在2000元左右,全乡种植大户纯收入可达1700万元左右。
(四)拉长了产业链条。即通过土地租赁经营,可以引导当地发挥规模种植优势,发展壮大瓜菜这一主导产业,带动其加工业,拉动农业经济增长。如接山乡通过两年来的发展,建立起100亩以上基地20多个,全乡仅此一项新增产值2600万元。今年该乡引进了韩国多益蔬菜加工项目。项目投产后,可带动有机蔬菜基地近万亩。
三、东平县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尽管东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推进土地流转有不同的想法和看法。村级管理层面,认为土地流转费按政策规定须全额返还到农户,而村集体经济无“花头”,有的村干部对此持与己无关、高高挂起的态度和看法;乡镇级管理层面,有的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与种植大户的事,直接参与这项工作会自找麻烦、白吃“苦头”,于是采取放任不管、听之任之的态度。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心态比较复杂、多变,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户,习惯于靠种地养活自己,担心流转土地后会失去生活的依靠,“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思想严重;兼职从事二、三产业,农闲时从事农业的农户,都想留几亩土地来补充家庭收入,土地流转的意愿不强;已经脱离农业或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把土地作为今后生活的“退路”。不少农户怕政策多变,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概念混淆不清,担心土地流转后,以后征用土地时得不到相应的补偿费。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农户间的自发流转大多以口头约定或“君子协议”为主,土地流转的随意性比较大,遇到利益冲突时,解决起来难度较大。而流转时订立书面流转合同的,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概念不清、约定不明、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具体、流转期满处理办法不明确等问题。
三是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四是缺乏健全的服务体系。县、乡(镇)、村没有健全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不能及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纠纷调解等经常性事务以及经验总结、推广。
五是保障措施还不够到位。对因土地流转后农户的保障机制还没 有跟上,导致农户害怕流转、不敢流转。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实行土地规模经营,产生土地规模效应;提高土地产出率。但当前对大户租赁经营的保护措施还不够大,个别群众过分地提高土地流转费,使大户感到左右为难,扩大规模,搞活经营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四、东平县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村长期稳定的重要保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今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流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深入贯彻和实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农产品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的新阶段,家庭经营由于受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制约而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资金、技术、信息限制,产业结构趋同、产品单一、品质不优,商品化、产业化程度低,难以适应激烈竞争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二是土地平均承包不能满足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有田无人种与有人无田种同时并存。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尊重市场规律,按照效益优先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各级务必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住机遇,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创新,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科学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必须坚持的原则有:
1.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原则。在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推进土地流转,要让广大农民吃下定心丸,使他们认识到,土地流转只是在流转期限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暂时转出,并非流转后就永远失去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是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形式的选择、报酬的确定等都应由土地流转双方自主决定。土地流转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应当限定在土地承包期内。
3.坚持三个“不得改变”: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底线。
4.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设土地流转市场需从当地客观实际出发,从农民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坚持原则、把握政策的前提下,严格流转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一年以上的,都应当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具体的流转方式要采取相应的、规范的程序。
(四)积极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渠道
积极采取多种渠道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是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二是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带动土地流转;三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土地流转;四是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带动土地流转;五是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带动土地流转。
(五)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县农业局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信息库,定期发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指导乡镇、村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各乡镇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积极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确保土地流转程序合法,合同规范,手续完备。各村民委员会要做好土地流转信息的登记、上报备案、转让土地受让方资质审核以及为流转农户提供相关信息、政策咨询、合同文本等服务。
县、乡、村要在保障农户土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培育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运用土地评等定级成果,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价格标准。同时,引入竞价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让土地流转的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网络,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最后,值得~提的是,笔者通过调查发现了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在新的一轮的土地流转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非粮化”现象。对于这种“非粮化”冲动,笔者认为,目前农户对农户流转的土地基本还是用来种粮食,但农户对协会、农户对企业、农户对种养殖大户的流转,多数出现了土地“非粮化”趋势,并且这一趋势还会加快。这个趋势目前看来对粮食安全尚未构成实质性影响,但这个苗头必须要给予充分重视。这里边关键是如何处理高效农业与粮食种植业的关系,如何掌握流转的“度”,其实核心问题还是种粮效益与其他经济作物或养殖效益剪刀差问题。
关键词:东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近几年,东平县部分乡镇在遵守中央精神的前提下,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耕地向种植能手集中,实行瓜菜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不仅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剩余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一、基本情况
东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14个乡镇,716个行政村,68.8万人,土地面积94.7万亩,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86.62万亩,涉及685个村,二轮土地延包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16.59万份,签订率96%,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5.67万份,发放率91%。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土地必然要进行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东平县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县、乡、村各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特别是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跟踪服务,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到2009年12月份,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4367.31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7%,涉及151个村,10805个农户。其中,2009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6255.7亩。与此同时,2009年东平县所隶属的泰安市土地流转率为7.6%。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东平在全市还是属于比较落后的。在几种主要的流转形式中,出租是主要形式,仅接山乡就达到了8700多亩。
二、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及其积极效应
当前全国各地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通过调查和座谈得知,东平县土地流转成绩突出的接山乡34个行政村和沙河站镇小辛庄村的土地流转都属于出租这种形式。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造了传统农业,优化了农业经济结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农民规避了“两个风险”。规避市场风险,农民通过流转土地,既不用担心生产农产品无市场,出现卖难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市场价格低的问题;规避自然风险,农民由于提前收取了承包费或租金,不用担心遭遇旱涝风雹病虫等自然灾害而欠收或绝收的问题。这两个风险均转嫁给了租赁大户或龙头企业一方。
(二)农民实现了“四个增收”。一是土地租金收入。如接山乡出租土地的农户每亩每年可获得600-650元的土地租金收入,沙河站镇小辛庄村每亩每年可获得550元的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租金可以说是旱涝保收,是固定的。二是流转农户给租赁大户或企业打工收入。如接山乡3200多名农民出租土地后成了农业产业工人,在基地务工人均年收入7800多元,收入最多的一天能净到100多元;沙河站镇小辛庄村,由于租赁大户每年需雇用100-120多名农民为其打工100天左右,农民年可增收2000元左右。三是外出务工收入。土地流转后,在秋麦望月外出务工农民可安心继续打工,仅此一项,外出人员可增收2500元左右。四是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既可以学习借鉴租赁大户的经营或企业管理经验,从事瓜菜等种植业,也可以发展养殖或从事二、三产业,增收渠道拓宽了。
(三)促进了大户致富。以接山乡辛庄村辛庄农场为例,场主武士峰依托绿龙公司,租赁了200亩土地,实行“越冬菠菜,荷兰豆(或毛豆、青刀豆等)一菜花”三作三收种植模式。亩纯收入1500,2500元,年总纯收益30-50万元。辛庄农场不仅给土地租赁者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够吸纳周边村庄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每年为本村及周围村民带来46万多元的经济收益(含每年每亩500元的土地租金),达到个人致富、农田增值、群众增收的目的。目前,接山乡8700多亩蔬菜基地采用了三作三收或四作四收种植模式,年亩纯收入在2000元左右,全乡种植大户纯收入可达1700万元左右。
(四)拉长了产业链条。即通过土地租赁经营,可以引导当地发挥规模种植优势,发展壮大瓜菜这一主导产业,带动其加工业,拉动农业经济增长。如接山乡通过两年来的发展,建立起100亩以上基地20多个,全乡仅此一项新增产值2600万元。今年该乡引进了韩国多益蔬菜加工项目。项目投产后,可带动有机蔬菜基地近万亩。
三、东平县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尽管东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对推进土地流转有不同的想法和看法。村级管理层面,认为土地流转费按政策规定须全额返还到农户,而村集体经济无“花头”,有的村干部对此持与己无关、高高挂起的态度和看法;乡镇级管理层面,有的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与种植大户的事,直接参与这项工作会自找麻烦、白吃“苦头”,于是采取放任不管、听之任之的态度。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心态比较复杂、多变,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户,习惯于靠种地养活自己,担心流转土地后会失去生活的依靠,“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思想严重;兼职从事二、三产业,农闲时从事农业的农户,都想留几亩土地来补充家庭收入,土地流转的意愿不强;已经脱离农业或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把土地作为今后生活的“退路”。不少农户怕政策多变,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概念混淆不清,担心土地流转后,以后征用土地时得不到相应的补偿费。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农户间的自发流转大多以口头约定或“君子协议”为主,土地流转的随意性比较大,遇到利益冲突时,解决起来难度较大。而流转时订立书面流转合同的,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概念不清、约定不明、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具体、流转期满处理办法不明确等问题。
三是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四是缺乏健全的服务体系。县、乡(镇)、村没有健全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不能及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纠纷调解等经常性事务以及经验总结、推广。
五是保障措施还不够到位。对因土地流转后农户的保障机制还没 有跟上,导致农户害怕流转、不敢流转。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实行土地规模经营,产生土地规模效应;提高土地产出率。但当前对大户租赁经营的保护措施还不够大,个别群众过分地提高土地流转费,使大户感到左右为难,扩大规模,搞活经营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四、东平县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村长期稳定的重要保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今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流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深入贯彻和实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农产品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的新阶段,家庭经营由于受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制约而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资金、技术、信息限制,产业结构趋同、产品单一、品质不优,商品化、产业化程度低,难以适应激烈竞争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二是土地平均承包不能满足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有田无人种与有人无田种同时并存。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尊重市场规律,按照效益优先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各级务必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住机遇,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创新,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科学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必须坚持的原则有:
1.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原则。在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推进土地流转,要让广大农民吃下定心丸,使他们认识到,土地流转只是在流转期限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暂时转出,并非流转后就永远失去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是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形式的选择、报酬的确定等都应由土地流转双方自主决定。土地流转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应当限定在土地承包期内。
3.坚持三个“不得改变”: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底线。
4.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设土地流转市场需从当地客观实际出发,从农民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坚持原则、把握政策的前提下,严格流转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一年以上的,都应当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具体的流转方式要采取相应的、规范的程序。
(四)积极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渠道
积极采取多种渠道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是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二是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带动土地流转;三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土地流转;四是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带动土地流转;五是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带动土地流转。
(五)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县农业局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信息库,定期发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指导乡镇、村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各乡镇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积极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确保土地流转程序合法,合同规范,手续完备。各村民委员会要做好土地流转信息的登记、上报备案、转让土地受让方资质审核以及为流转农户提供相关信息、政策咨询、合同文本等服务。
县、乡、村要在保障农户土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培育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运用土地评等定级成果,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土地价格标准。同时,引入竞价承包、招标租赁等交易方式,让土地流转的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网络,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最后,值得~提的是,笔者通过调查发现了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在新的一轮的土地流转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非粮化”现象。对于这种“非粮化”冲动,笔者认为,目前农户对农户流转的土地基本还是用来种粮食,但农户对协会、农户对企业、农户对种养殖大户的流转,多数出现了土地“非粮化”趋势,并且这一趋势还会加快。这个趋势目前看来对粮食安全尚未构成实质性影响,但这个苗头必须要给予充分重视。这里边关键是如何处理高效农业与粮食种植业的关系,如何掌握流转的“度”,其实核心问题还是种粮效益与其他经济作物或养殖效益剪刀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