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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应纳入财政管理范畴。这是我国财政体制上的又一重大改革,目的是通过加强和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调整和理顺政府与各部门的横向利益关系。目前,国务院非常重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把它作为规范政府行为,整治经济环境,健全财政职能,振兴国家财政,消除奢侈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强化我省预算外资金管理,1997年10月,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吉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我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