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到思想的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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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 混
  诗歌语言有其特殊性,它追求表达的凝练,可“破空而来,绝尘而去”(余光中语);诗歌语言追求语义的丰富,它可有比兴义、象征义、双关义、暗示义、隐喻义等;在形式上,为表情达意的需要,诗歌语言还追求反常,它可以突破逻辑、语法的樊篱,肆意“越轨”,可含混、歧义、变形、错位……以追求新奇中特有意义的表达。
  所谓含混,就是指语言的模糊表达,从而造成意义表达的多解性。一个语词、一个句子的意义多解,往往会丰富诗的内涵。如“枯藤老树昏鸦”句中的“昏”字就有“黄昏”“昏暗不明”“昏惑”“昏头昏脑”“混乱”及“混沌”等多种诠解;“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可以理解为“感于时事花在溅泪,恨于伤别鸟也惊心”,也可以理解为“感于时事人看见花容而溅泪,恨于伤别人听见鸟音而惊心”,还可以作互文见义的理解,“感于时事人、花均在溅泪,恨于伤别人、鸟全都惊心”。
  李商隐写了大量的“无题”诗,由于用典与含混的语词,使得诗的意境朦胧,意义丰富,理解多样。“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李商隐《锦瑟》),本来是传说中的人事,着一“迷”一“托”,使得“晓梦”“春心”更加凄迷奇幻,读之令人怅惘。本真意义上的诗歌往往通过语态的失衡来呈现诗人个体经验认识的极限性,诗的含混性让读者有了二度创作的欲望,有利于诗境的开拓、诗意的阐释、诗情的抒发。李小宁诗《隐喻》
  手捧一万个小心,星星
  点灯,点不亮我的领袖
  怎能点亮我的胸襟
  马首,所能回眸的狮身
  蛇腰的美人,鱼
  欲望的灯火愉快地领路
  如果说“小心”(小小的心灵,小心点儿,小心眼儿)“点灯”(一点灯火,点点灯火,点亮灯火)等语汇多义,往往带有机械生发的味道,那么“领袖”(头领)常用的比喻义经过“胸襟”的拉扯,使其极力回到原始意义,但又不能够,便形成张力。“马首”(马首是瞻)“狮身”(狮身人面像)的组合,便有“斯芬克司”之谜的隐喻。“蛇腰的美人”(“美人鱼”),即“欲望”(“鱼”,即“欲”即“育”即“雨”);“领路”又还原了“领袖”“马首”等普遍的世俗意义。隐喻,则必然含混。
  实用语言总是力图取消含混,或降低含混发生的机率,从而使意思变得明朗、确定、固定、唯一;而含混则是人对世界的歧义性理解。相对处于正统地位的本义来说,它是异端,它实际对语言与世界(名与实)共构的秩序造成威胁。名实共构,是指世界在语言下的规范和语言对世界的确认这二者共同构成的人类心理(集体无意识)的非自然状态。人类的教育过程总是从这一状态开始,以后一直伴随着这一状态,并不断使之得到加强。与名实共构相对的另一种状态,就是“无言”状态。它是人们在使用语言以前对世界的认识,这种认识是一种纯粹的、不受外界干扰的、整体的、混沌的个体感觉(个体意识),是原认识。
  因人们的误读而可能生成的语义,称为“误义”。利用误义,可以使语词本义的影响受到削弱,甚或可以使本义受到侵害而溃散,提高人们的误识、误解的几率,从而强化语言的诗意性表达的效果。
  将一事物指示为另一事物,并通过强迫性思维让阅读者寻找两事物之间可能有的渊源,以期在它们之间建立全新的因果关系,称为“强指”。将两个或多个表面看来无甚关联,而实际上在某些方面有着内在相关性的事物强制性地牵扯到一起,使它们产生一定的联系。利用强指,可以于荒谬之间彻底颠覆词语本义;颠覆约定俗成的本义,使诗意的解读走上更为广阔的道路。
  诗歌的解读,强调“随机”的解读。将解读的主动权完全交给读者,作者从作品中淡出,让语言“自语”。将表面看来无甚关联的词语抑或语句叠加在一起,以期产生奇妙的效果。当然这种随机是作者有意制造的,而不是一些所谓“先锋诗人”那样随意翻动词典胡乱组合的那种随机。作者是要创造一种在读者看来其诗句是随机组合的新异效果。“随机义”的创造,往往更可能导致整个名实共构的意义系统的崩溃,从而形成对“无言”状态的无限逼近,以期最大可能的接近心灵“混沌”的那个真实状况。
  总之,含混、误义、强指和随机义都是旨在消解既定意义,复原深受集体无意识影响而自我戕害的个体感觉,使诗歌真正从作者的一厢情愿和图解式的写作中解放出来,尊重读者“个人”的阅读,尊重“人”的不同发现与体验,从而使诗歌真正走向“真实”。这样做,实际上也是对权威和既有知识的挑战,是针对约定俗成意义的强有力的反叛。
  诗歌创作本身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的寻“道”,“名可名,非常名”的命“名”,一种寻道、命名的不可能的可能,是意义“在场”与“不在场”的双重可能,是“多义”和“含混”的无限可能……同时,诗歌创作也是本真生命的构建和彰显的最好方式。
  诗歌语言的丰富性和含混性可以激发读者的想象,培养创造能力。可以说,越是优秀的诗作,其激发人想象的空间就越大,读者也就在这样的被激发中尝到了阅读的快乐,从而培养了纯正的文学趣味。
  混 沌
  诗歌的“含混”是从表达的角度而言的,侧重于语言,也就是诗人的“言语”状态;“混沌”则是从内容的角度而言的,侧重于思想,也就是诗人的“意识”状态。
  《庄子》有个“倏”“忽”为“浑沌”凿七窍的寓言,日凿一窍,第七日“浑沌”就死了。显然,人有七窍人就有了看清世界的欲望,但“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老子》),人根本是无法看清世界的,人的痛苦就在所难免。人痛苦的根源就在于人的欲望与理性追求之间的矛盾。
  所谓“诗意地栖居”,是要人对抗人的此岸的现实存在,而去追求人的彼岸的精神存在,只能用诗的含混语言诠释隐藏于万物深处的神性——“存在之真”。“只有当诗发生和出场,栖居才会发生”(海德格尔语),这让我们看到了诗必须存在的理由。
  诗歌意义的混沌性追求,恰好拯救了诗的生命。诗之生命,即展现人之生命本真的活动。人性之中最活跃最能动的部分应是潜意识,诗的使命就是要把最富生命力的东西挖掘出来,且要表达得鲜活,而不是清晰。顾城诗《远与近》:“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作者欲用含混的语言表达一个人生命内里的混沌的感觉。   其实,一个人立于世的模样,如同一扇窗户被打开的情状;心灵在混沌忙乱之隙,总有偷暇外窥的焦渴,此时所能见的野鹤闲云般的景象,总是那么让人感到亲切、美好。语言,特别是诗的语言,必须为混沌的心灵做件相称的嫁衣。李小宁诗《牵牛花》
  嘴如露,眼似霞
  柔软,蛇一样缠绵
  无数脸盘,闪现
  湿漉漉,花瓣
  人对于美首先是一种混沌的直觉,由“牵牛花”之美到“美人”之美,这只是一种无意识的跳跃。嘴,如“露”般玲珑剔透,谁人见之?眼,似“霞”般灿烂迷幻,亦非写真。“露”与“霞”既是美好易逝之物,“美人”也是,但此类物常招人怜惜。此诗看起来只是诗人一次真实地“追忆逝水年华”(普鲁斯特语)的“心动”(而不是“旗动”),但由于“花瓣”(庞德诗句“湿漉漉、黑黝黝的树枝上的花瓣”)的强制还原,不至于拟人化的混沌之美只停留在人事上,而使其表达具有了更为广泛的意义,即“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王国维《人间词话》)的移情。
  《诗经·蒹葭》是一首很混沌的诗,不能像一般的诗评家那样,把它简单的归入“朦胧”一类。“古之写相思,未有过之《蒹葭》者。”相思之所谓者,望之而不可即,见之而不可求;虽辛劳求之,终不可得。于是幽幽情思,漾漾于文字之间。一个人混沌的情思,靠含混的语言暧昧地言语,以抵达生命的真实。
  白居易诗不仅以语言浅近著称,其意境亦多清晰,意蕴亦多显露。不过,有首题为“花非花”(无题)的诗,却颇显“混沌”之味,于白氏诗中,确乎为一特例。白居易诗“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诗首二句“花非花,雾非雾”,给人一种难以捉摸、飘忽不定的感觉。“夜半来,天明去”,则颇使读者疑心似在说梦。但从下句“来如春梦”四字,则见又不然了,“梦”原来也是一比。“夜半来”者春梦也,春梦虽美却易逝去,便引出一问——“来如春梦几多时”?“天明”见者朝霞也,霞虽美却易幻灭,则引出一叹——“去似朝云无觅处”!一连串比喻,谓之博喻。诗环环紧扣,如云行水流,自然成文;反复以鲜明的形象突出一个未曾说明的喻意。然而此诗只见喻体而不明本体,就如同一个耐人寻味的谜,则使诗的意境蒙上一层“混沌”的色彩,不明了了。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诗的混沌主要体现在语言表情达意上的含混上。含混不是意象重叠,晦涩难懂,含混美是诗歌的理想艺术形态。含混与混沌之间没有壁垒森严的鸿沟,含混是由于言语的混乱,混沌则是因为心灵的暧昧。
  现代诗,就“含混”这点而言,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作品内涵越丰富,其语言的弹性与张力就更大。由于作家的多意性追求,所表达思想时甚或会与传统相悖,理解起来的确有一定难度。但是,只要不过于违背生命的真实,过多使用佶屈聱牙的语言,堆砌过于繁复的意象,在精神内涵上不是十分空乏,那应该还是可以接受的。假如是“含混”得过了头,给读者领会作品造成一定的难度,难免会给人一种故弄玄虚的感觉。倘或如此,则对作品的艺术生命的延伸造成严重伤害,这不应该是值得肯定的做法。
  语言本身的模糊性和多义性,则为诗歌指向“混沌”的生长提供了实质的现实环境。语言是一切文学的载体,诗歌借助语言而具有了飞翔的可能。诗人对语言驾驭的不确定性,也会让诗歌滋生出多重理解的含混。海德格尔说“诗作是从一种模糊的两义性来说话的”,这种“模糊的两义性”即“混沌”,海德格尔同时指出“但诗意的道说的这种多义性并不转化为不确定的歧义性”(《海德格尔——思想之路》)。也就是说,诗歌语言的多义性并不是“松懈的不准确”,而是由组成这首诗的核心来决定这种多义性的延伸范围。它是自由的,但不是绝对自由,它必须遵循存在的规律。因此,从一个方面来说,诗歌含混的指向性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增加了诗歌混沌美的魅力。
  里尔克说:诗人是秘密的存在。在任何一个时代,诗的灵魂都是自由而卓尔不群的。诗人靠自由精神活着,没有了自由,诗人的生命即意味着终结。从某种关联上来说,“混沌”可以归结为自由的一种。“混沌”这一因素为诗歌的存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延伸空间,但它必须遵守“和谐”的原则,否则,它会让诗歌的创作与阅读误入歧途。
  * 本文为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诗歌鉴赏基本原理的研究”课题(批准号:GS[2013]GHB0080)成果。
  [作者通联:甘肃白银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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