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璧失窃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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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这是在《飞·魔幻》上发表的第二篇稿子啦!感谢川贝贝对于我迟迟没有修改好的宽容~~想法其实挺简单的,一见钟情是视觉的偏差,没有人会仅仅喜爱一张皮囊,重要的还是那个人带给你的感觉吧。
  一
  我记得我是在三月十五庙会那天被扔出青州程府的,可程三小姐坚持说那天已经是十六了。不管是哪天,白云璧确实失窃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府里的人大多数都兴高采烈地出去逛庙会,临走前叮嘱我看好宅院。我本着身为护卫就要恪尽职守的原则,更何况程三小姐也没有出去,便点头答应了他们。
  原本我应该尽职尽责地守在门口,可程三小姐提来一壶上好的桃花酿,面带桃花般的微笑对我说;“月明风清,如此良夜。”我生怕她下一刻会说出“春宵苦短,及时行乐”这样的话来,心中隐隐有些激动,但她只是说,“且饮一杯吧。”
  虽然这句话令我有些失望,却不妨碍我就着她的手喝下一大口酒。这酒极烈,然后我就醉了,朦胧间只看到程三小姐的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连“春宵苦短,及时行乐”这样的话都还没说出口,我就失去了知觉。
  梦中有一位红裳女子,看不清面容,却不妨碍我在她身上产生一股强烈的熟悉感。我已经在梦中见过她数次了。恍惚间我觉得自己被绑了起来,还有个声音恶狠狠地对我说:“老实点,不要乱动。”我仅存的意识开始疑惑,很想问他我都被绑起来了怎么还能乱动,以及我为什么会非要不老实地去乱动。
  醒来时,我发现夜色正浓,而自己却被五花大绑躺在程府门口,屁股处传来的剧痛证明了我是直接被粗暴地扔出的事实。
  程三小姐从后门跑出来,因为跑得急切双颊绯红,像极了初绽的桃蕊。她帮我松绑,告诉我因为我的醉酒,程府传家之宝白云璧失窃,作为一个赏罚分明的掌家大小姐,她只好把我赶出府,将璧寻回将功赎罪。
  她红着眼眶往我怀里塞银票,并给了我一大包丹药:“季郎,对不起,喝酒误事,不该给你酒喝的。”
  我咧嘴一笑:“无妨,正所谓‘桃花酿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程三小姐俏脸一红,起身就想走,我抬手拉住她的裙摆,话还未出口只见她受惊似的后退数步。因手上没有用力,她的纱裙便如同流云般从我指缝间滑落。
  程三小姐整理好裙裾站定后,我才反应过来方才的举动是多么失礼,只好尴尬地咳嗽两声道:“你还记得三年前,我们就是在这十五庙会上相遇的吗?”
  这句话本来在喝酒时我就想对她说,可我一喝就醉了。
  程三小姐在走前还不忘送我一个风情万种的白眼,她说:“呆子,今天已经十六了。”
  二
  在去寻找白云璧的路上,我已经将程三小姐的桃花酿和她的面若桃花想了无数遍。
  八字胡每每看到我发呆都会加以嘲笑,语气豪迈地对我说:“大丈夫何患无家,痴痴想念一个女人绝不是男儿本色。”
  八字胡是我被赶出程府在街头游荡时遇见的。在程三小姐翻完那个美丽的白眼离开后,我也站起身朝前走去。虽是深夜,因没有宵禁,街上依旧游人如织,我在拥挤的人群中走着,觉得自己走了很久,又觉得其实没走几步。我忽然想到应该问下时间,于是随手拉住了一个路人,而那个人正是八字胡。
  “八字胡”是初次见面我在心里给他起的诨号,因为我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他那一对极小极短却又分外显眼的八字胡。后来,他说自己行走江湖不用名字,就叫作“八字胡”。
  八字胡看了看附近店里的滴漏,告诉我已经子时一刻了。由于我弄不清自己到底走了多久,因此无法得出被扔出来的那一刻究竟属于十五还是十六的结论。
  八字胡說:“相逢不如偶遇,月明风清,如此良夜。”我生怕他下一刻会说出“春宵苦短,及时行乐”这样的话来,面对这样一个瘦弱的男人,心中还是隐隐有些害怕,正想转身逃走,但他是说,“我有些口渴,且请我吃碗酒吧。”
  在酒桌上我仍旧以一种警惕且严肃又急切的目光盯着他,想试图通过目光告诉他,虽然我知道自己长得帅,但绝对不是什么随便的男人,而且还有要事在身。
  令我感到难过的是,在喝了一坛酒、吃了两只烧鸡后,八字胡仍在奋力攻克第三碗馄饨,一丝视线都没有落到我身上。我的双眼委屈地生疼,却模模糊糊地记起,以前也曾请人吃过酒。
  “这位兄弟,你到底多久没吃饭了?”我看他衣衫破烂,面黄肌瘦,猜测他可能是某位遭人追杀的逃命者,或是不堪忍受主人虐待而出逃的护卫,虽这般吃相心中也并未反感,反倒有些不忍。
  “哈哈哈,我很久没这么饱过了!”八字胡放下碗,终于看向了我,“这般爽快,你这个兄弟我认下了!”
  我看着他十分激动的神情,也十分激动地冲他点了点头。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如此神奇。比如我和八字胡,面对他让我产生一种熟悉之感;更如我和程三小姐,三年前我在庙会上对她一见倾心,硬是死皮赖脸进了程府当护卫,以为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
  八字胡介绍自己是个浪迹江湖的剑客,有时帮镖局押镖,勉强混口饭吃。而我则郑重地告诉了他,自己此次出行的光荣使命。我也说不清为何会对八字胡产生信任之感,将事情和盘托出,可能是太郁闷了,急需找人倾诉吧。
  “白云璧?这样的宝贝,你们竟然弄丢了?”八字胡瞪大了眼睛,眼神中传递出对程府护卫水平的不屑。
  “这不是大家都出去逛庙会了嘛,”我有些羞愧地挠挠头,“而且我又正好不小心喝醉了。”
  “依我看,有这个作案时间又熟悉地形的,恐怕就只有你的老相好程三小姐了吧。”八字胡喝了口酒,露出讳莫如深的笑容。
  我一把夺下他的酒碗,重重放在桌上:“你开什么玩笑!且不说程三小姐上头的长姐早夭,父兄又在三年前身死,她身为程家的掌家小姐没有这个去偷的必要,单就说这白云璧,还是她以前拼了性命保下来的!”
  那是在我进入程府成为护卫之前发生的事。三年前,那是程府的白云璧第一次被盗,程家老爷死在藏璧的房间里,一片狼藉,而少爷却离奇失踪。大家都以为是少爷所为,后来被捕快发现青州桃花寨才是贼人。程家仅剩的三小姐得知后,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后性格大变,竟然只身策马去到桃花寨中。没有人教过她骑马,更没有人教过她如何纵火烧了桃花寨。从她独自一人怀抱白云璧自火海中走出后,程氏的家主之位便毋庸置疑地落在了她的身上。   程三小姐也和我说过,埋怨自己从前柔弱的性格,父兄不在了,只能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说实话,我庆幸是在后来才遇见她,我喜欢看她一双巧手拨弄算盘的模样,眉间透着灵巧与妩媚。如果是个风一吹就倒的弱女子,我可能就没兴趣死皮赖脸地缠着她了吧。
  八字胡自知失言,不好意思地朝我笑了笑,随后眼珠一转道:“实不相瞒,我知道一些有关白云璧的线索。”
  我十分惊讶地挑了挑眉,这白云璧才刚丢,他如何知道什么线索?
  “你就权当病急乱投医,信我一次吧,反正你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
  我凝视了他良久,刚刚产生的信任感立即消失。程三小姐曾说我太过天真,总轻信他人,我花了三年也没能改了这个毛病。心知若八字胡不是窃璧贼人,也必定与贼人相识,接近我也不知有何打算,我终于佯装无奈地叹了口气:“也罢,去哪里?”
  “青州北边,与文州的接壤处。”
  于是,我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跟着八字胡上了路。面对他的嘲笑,我瞥了眼他鼻子下那撮小却显眼的八字胡,只是笑笑。
  八字胡问我:“你在喜欢程三小姐之前,就没喜欢过别人吗?”
  我正色道:“作为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我的生命中只有她。”
  我在三年前失忆,醒来容貌尽毁,后来程三小姐请来大夫为我诊治,大夫说是被大火烧伤的。我只记得自己姓季,有一身高强的武艺,跌跌撞撞地走在青州街头,如丧家之犬。我不知道三年前发生过什么,但当我见到程三小姐第一面时,内心忽然产生汹涌的情感,仿佛听见全身血液暗暗叫嚣的声音,心底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虽然程三小姐第一眼像看疯子一样看我,却并不妨碍我爱上她。
  我在晨光熹微时踏上去文州的路,对八字胡说:“我一定要尽快找到白云璧,回到程三小姐身边守护她。”
  三
  我必须承认,有很多人不愿我找到白云璧。
  一路上,我和八字胡不知挡了多少杀手。八字胡的武功稍弱,几次险些丧命。这又使我产生疑惑,如果八字胡和窃贼不是一伙的,那么他接近我到底有何目的?
  我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梦中那位女子远远站着,看不清面容,只听她幽幽地问道:“你喜欢的究竟是我这张脸,还是我这个人?”
  而我则笃定地答道:“你就是你,你的脸是你整个人的一部分,就算有一天你不是这张脸了,我依旧会爱上你。”
  这个梦境似乎带着某种暗示,我想可能在三年前我真的有一个喜欢的女子,还对她许下这样的誓言。那么,她如今在何处?
  伸手摸了摸自己现在的这张脸,这是程三小姐遍请名医帮我重新塑造的,不知道如果再见那个女子,她是否会认出我。
  三年过去了,我现在想要守护的,只有程三小姐一人。
  在并肩作战的过程中,我对八字胡产生的那种诡异的熟悉感越来越浓,就直接问他是否从前与我相识。他一脸无辜地说不认识,并且反问我:“真的不记得一点过去的事了?”
  我瞧着他眼中的希冀,摇了摇头。
  八字胡所说的接壤处竟然是一片被烧焦的树环绕着的废墟,我在盛怒之下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道:“你知不知道程三小姐身为程府唯一的继承人,会遭受多少明枪暗箭?你却这样浪费我的时间!万一她遇到了什么危险,我决不饶你!”
  八字胡平静地看着我道:“如果我告诉你,这个程三小姐只是个冒牌货呢?”
  我一拳朝他脸上砸去:“说什么鬼话!”
  八字胡灵巧地避开,并在我想要再打一拳时握住了我的拳头:“你想想,三年前,程三小姐性格柔弱,后來却变得精明能干,将偌大的程家产业管得井井有条,这变化也太大了。而且,一介弱女子,如何纵火烧了这么大一个寨子?后来面对官府的询问,她更是含糊其辞。”
  “人总是会长大的,父兄去世使这个从小娇养的少女一夜之间长大,又不是不可能事。”
  “不妨告诉你,当年我正是青州府衙的捕快,与同僚围攻过桃花寨。此地就是桃花寨旧址,”八字胡缓缓说道,“当时女寨主的尸身被烧得面目全非,我们也没做多想。后来某天夜里洗脚时,我才忽然想起了不对劲的事。”
  “何事?”
  “脚啊!声音可以模仿,习惯也可以模仿,可那女尸虽不辨容貌,却是一双实打实的三寸金莲,而程三小姐却可以骑马。一个闯荡江湖的女土匪,一个养在深闺的富家千金,她们二人的脚,都是不合常理的。”
  “鬼话连篇!我们围攻桃花寨时与寨主正面对决,而三小姐在家昏迷不醒。试问她一人如何同时在两地分饰两角?”我厌恶地瞥他一眼,想要转身离去。
  “你听我说完。我相信昏迷的是程三小姐,可骑马烧寨子的肯定不是!”八字胡急忙拦住我,“于是,我夜探程府,却被人发觉,府中暗藏的许多高手将我囚禁在密室之中。不管你相信与否,我真的是三月十五庙会当天才逃出来的。后来我看见你被扔出了程府,就一路跟着你。”
  我重新以审视疯子的眼神看着他,心里感到他可能真的是个神经病吧。毕竟当年我不曾经历,他说的疑点又未能亲见,只听他的一面之词,岂能轻易相信?
  不过,令我懊恼的还是自己的识人之明,竟然把这种疯子当成了兄弟亲近。毕竟和这种人较真胜利了也没有什么成就感,我索性不再理他,甩开他的手。
  八字胡还想拦我,猝不及防被我一掌击中腹部,飞出好远。我朝他冷笑道:“且不说你这副落拓模样竟是个捕快,令人难以置信,单单就凭你对程三小姐的污蔑,我就应当砍了你!有多远滚多远,别再让我看到你!”
  为了证明我对程三小姐的爱意,我还加了一句:“退一万步,就算程三小姐是个冒牌货,我喜欢的人也是她,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咳咳,你这么说就是心生怀疑了。”
  八字胡的声音自身后响起,但我没再理会,径直向前走去。
  四
  我又梦到了一片桃花林海,它们环绕着一座寨子,门前书“桃花寨”三字,有个红裳女子策马朝我奔来。这次,我看清了她的面容:眉不似柳,一点青黛盈盈入鬓,眼尾上挑,瞳仁中满是凌厉的幽黑。她右手执缰绳,左手拿酒坛,唇边扬着灿烂的微笑,硬生生压下了桃花的风华,使得灼灼花林都沦为她的背影。   她扬手将酒坛扔给我,我接住仰头喝了一大口,朝她笑道:“好酒,多谢小琬姑娘。”
  酒的灼热感在口中尚未散去,我忽然睁大眼睛,大喊一声:“小琬!”
  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之前所做的梦,虽然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但此时我可以肯定,我的过去,一定与桃花寨有关,不然不会在梦中凭空出现那片桃花林和寨子,也绝不会这么清楚地喊出“小琬”这个名字。我感到有些无奈。我恨这种如妇人般无力的无奈感。
  夜色正酣,待我重新走到那片废墟时,只见八字胡静静地躺在地上。我急忙过去扶起他,一探鼻息已是微弱,便连忙喂他吃了颗丹药。
  我可以想象这里曾发生过的一场有预谋的刺杀。郊外废墟没有多余的人,只有厮杀双方的喘息声和剑刃相撞时的琅琅一响,惊得栖息在树上的鸟儿成双成对疾飞而去。后来这场比试终于结束,八字胡倒在了地上。
  正思量间,八字胡已悠悠转醒,他靠着我的手臂,轻声道:“原以为还有时间让你慢慢信我,现在看来是来不及了……我告诉你,你叫季昭,三年前与我同为青州捕快,追查白云璧失踪案。桃花寨失火之际,你被坠落的房梁砸伤后脑,昏倒在火中,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后来应当是你自己醒来,被火烧毁容貌,失去记忆之后的事就不必我说了吧。我被囚禁了三年,在半个月前逃了出来,躲在青州城里,偶然见到你,背影和身手都这般相像,再细细打听,得知你记忆全无,三年前成为护卫,想来必是了。”
  我愣在原地,只听他继续说道:“程氏祖上贵为皇亲宰辅,财富无数,祖陵为防止盗墓设了无数机关……相传地图就藏在白云璧中,因此想得此璧之人不计其数。”
  其实我并不在乎白云璧的秘密,身世由来才是我最吃惊的部分。听着八字胡的讲述,我的眼前仿佛浮现起过去生活的画面,少年得志时的鲜衣怒马,破案侦查时的一丝不苟。我从白云璧失窃现场窗户旁的杏花树下的满地落花中,发现了一小片夹杂其中的桃花花瓣,黑色花蕊,是桃花寨的人自行培育出的新品种,只栽种在桃花寨附近,推断出白云璧为其所窃,程家父子亦为其所杀。后来,我与胡兄率人围攻桃花寨,程三小姐又放了一把大火……至于我为何要冲进火海导致失忆,这个就真的记不清了。
  “季昭,你快去阻止桃花寨的阴谋,快去呀。”八字胡使劲推了推我,“你是捕快,你要记住,邪不胜正!”
  五
  夜里的青州城门已经关闭,我跃上墙头进入城内。
  昔日朱漆大门的程府已沦为一片废墟,我慢慢走了进去,就连那艳丽满枝的桃花树都已被烧得焦黑一片。
  春天已日渐单薄。
  可以推测,真实身份是桃花寨寨主的程三小姐,在监守自盗后已经逃离了。白云璧在她手中已经三年,想必她的人早已找到了程氏祖陵中的财宝,如今可以带着它们远走高飞了。而白云璧此时早已不再重要,它只是程三小姐把我支开的一个借口。我是故意被她赶出去的,真像一个大傻子,活该被她白眼相待。
  “小姐,我回来了,我知道了真相……三年了,你真的不解释一下吗?就算是和我道个别?”我有些疲惫,想找个石凳坐下,这个没被烧焦。
  “季郎,你找我啊?”一道轻柔的女声自身侧响起,“我一直等在这里,想跟你道别呢。”我这才反应过来,她哪里是真的程三小姐,这般高深的内力,靠近我都没能察觉。
  “小姐,我……”不知为何,看着她,我忽然将即将出口的斥责之语生生咽了回去,转而起身问道,“我赶了很久的路,有些口渴,你还有桃花酿吗?”
  冒牌货程三小姐显然不曾料到这个开场白,愣了下,随后笑道:“没了,本来也就没多少,已经给你喝光了。”
  “我以为你已经走了。”
  “我也以为我应该走了,可是我竟然还等在这里。很傻是不是?”
  “傻的那个人是我呀。”我不动声色地将手按上剑柄,朝她挤出一个充满冷意的笑容。
  她却忽然掉下泪来,转过身背对着我抽泣。我相信这一刻她的眼前同样浮现出三年相处的点滴。从最开始对我死缠烂打的不屑一顾,到后来为我寻医治伤的悉心照料,直到最后与我把酒言欢的倾心相托。也许我在过去非常喜欢那个名叫小琬的女子,可这三年来陪伴着我的却是她。
  我出声问道:“你实话告诉我,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她还是背对着我,不答话。一身白衣的她立在焦黑的桃花树下,如同一个纸剪的美人,会随时被风吹走。
  我轻轻走上前,伸手将她揽在怀中,却趁她稍稍松懈之际伸手揭下了她的人皮面具。她浑身一僵,推开我后退数步。她的容貌使我惊讶,与梦中的那张脸如出一辙,只是因长时间不见光而显得苍白,却更加精致。“现在想起来了吗?”她见我发怔,眼波流转,剜了我一眼,带着凶狠与凌厉。
  桃花,桃花酿,再加上这一眼……所有线索组合起来汇成这个身份——桃花寨寨主小琬!
  “你是小琬!”
  我终于知道为何与她朝夕相处却始终不曾记起,毕竟她永远一身素衣,与我记忆中那个神采飞扬的红衣女子有天壤之别。可这绝不该是我迟迟未能想起的借口,我季昭是可以凭借蛛丝马迹找出凶手的青州名捕,如何面对心爱的女子会变得这般迟钝?
  我想起来了,四年前的三月十五庙会,是我和小琬的初遇,她说自己出门忘带银钱,于是我请她喝了碗酒。
  她说会以一坛桃花酒作为答谢。
  我那时的住处门前也有桃花树,不过只有一株。有天她来找我,静静地站在树下,红色裙裾与红色桃花相映成趣,两点漆黑直直盯着我,如墨似染。
  关于她的来历,她不说,我也不问。纵然我极擅联想推理,也不可能因一坛酒而将这个女子与堂堂桃花寨寨主联系起来。
  第三次相遇就是在桃花寨外了,她一身红衣杀气凛凛,单槍匹马于寨门口迎敌。在她与我刀剑相击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满天的桃花纷纷落下,她点墨似的瞳仁中倒影出了一抹粉色的花瓣,使得她看我的眼神在杀意中多了一丝温柔。
  我在剑下留了三分力气,她便在休战之际偷偷过来给我送桃花酿。但我从来没有试图去劝她交出白云璧投降,这种有着睥睨江湖的傲气的女子,是绝不会因别人的劝告而改变自己的想法的。   后来,桃花寨被程三小姐放了一把大火,那天夜里火光冲天,寨子与桃花林成了一片火海。我从一片自指缝间滑落的花瓣中得到了某种暗示,这个女人,是我一生都无法捕捉到的灵动的存在。
  于是,那一夜我冲了进去,在茫茫火海中寻找她的踪影,却没有找到她,反而被坠落的横梁砸中。
  就这样,我失去了生命中最灿烂的一朵桃花。
  其实,我早该想到程三小姐的真实身份,只是我的潜意识里,再也不愿去回想。
  可是小琬,就算你改头换面,我还是再次爱上了你。
  六
  “呆子,你在想什么?”小琬笑吟吟地看着我。
  “我在感叹你的好算计,旁人只道你偷走白云璧只是为了发财,谁料下了这么大的一盘棋。程三小姐的父亲与兄长的死,想必绝不是因为发现你的盗窃行为,而是你故意这么做,是你故意将二人引来。素闻程老爷是莽撞的性子,他以为儿子想要偷璧,少爷又解释不清,二人便大打出手,你在最后助了一臂之力,将二人杀死,再携白云璧与少爷的尸体扬长而去。你原本以为不会有人发现,只需要杀死三小姐再假扮她便平安无事,继承程家家业,白云璧与巨额财富还不是手到擒来?更好的是,还免去了女贼的身份。太妙了,谁知却被我查出了破绽。”
  “很好,不愧是曾经的青州名捕。”小琬不失时机地赞上一句,“可是,在桃花寨前给你桃花酿喝的人,的确是我呀。”
  “不是什么曾经的,我一直都这般聪慧,”我朝她冷笑道,“虽然我之前想不明白,你是如何同时扮演程三小姐和小琬的,但再仔细一梳理也就知道了。受惊昏迷的是如假包换的程三小姐,而你只需要在她醒来之后再假扮她即可。虽然程府守卫森严,但对你这样身手的人来说真算不上什么,更何况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都远在桃花寨。毕竟你的脚骗不过别人,昏迷在床的人,只能是程三小姐,而她后来被你换上寨主装束葬身火海。我说得对吗?”
  “很对,简直不能再正确了。”小琬忽然上前,轻轻在我唇边印上一吻。
  我没有后退,问道:“在我和胡兄去往桃花寨的路上,那么多的杀手,都是你的人?”
  “是呀,”小琬抿嘴一笑,“桃花寨的火是我放的,我的人自然不会折损。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不会不懂。”
  “那胡兄也是你杀的?”
  “他啊,早就该死了。当初我看在他是你同僚的份上没杀他,结果他逃了出来,还把你引向了桃花寨旧址,真是无事生非!”小琬凄然地看着我,全然不复方才的张扬模样,“季郎,我原本只想把你远远引开,再派人跟着不使你丢了,待我找到宝藏再去找你便可。我是真的不想让你回忆起过去的事啊,你是捕快,我是贼,你该如何自处?”
  她长吁一口气,一字一顿地问我:“你今晚,是来杀我的吗?”
  “小琬,你知道的,就算我对你拔剑相向,也不会杀你。”
  “那么,季捕快,放我走吧。”小琬的唇边忽然展开一个明媚的微笑,宛如春日里盛开的桃花。
  “可是,我也不能放你走。”
  “你以为你现在还能拦得住我吗?”她抬手轻抚了一下嘴唇。
  我感到浑身发软,几乎站立不住,心下了然。
  小琬把我扶到石凳坐下:“你就坐在这里吧,这个药六个时辰后就会失效的。你别追了,追不到的。看来我们只有喝喝酒的缘分啊,终究不是同路人。”
  “季郎,如果我说,其实我一直没有去找那份财宝,三年来我守着白云璧,守着程府,只为了能够以一个正当的身份嫁给你,你信吗?”
  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好啦,如今我真的要去寻白云璧了。你要找回它,才能娶程三小姐为妻噢。”
  我坐在石凳上,想伸手拉住她的裙摆,可是我没有力气。我默默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口,像一只鸟儿倏忽不见。
  七
  我在小琬离开的最后一刻还问她今天是什么日子,她告诉我:“已经过了子时,是四月十六了。”
  可我至今不清楚,我被扔出青州程府那天到底是十五还是十六。
  我想我永远不会明白了。
  就像我永远也不会明白,在小琬布的这场局中,我到底是何种身份,以及,在她未来人生的安排中,究竟有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还有,她说想嫁给我,究竟是不是真的。
  我也不想去明白,在小琬走出门后,她将要面对的情景。
  八字胡没有死,他被小琬送给我的丹药吊住了命,我连夜将他送回了青州府衙,同时与知州大人商议,秘密在程府周围埋伏大批人马。
  正如八字胡所言,邪不胜正。
  我只知道,我当下的职责是寻找失窃的白云璧。只有找到它,我才能回到程府,娶到我的程三小姐。
  在我的记忆里有一场纷纷扬扬的桃花雨,小琬踏着点点朱华,笑靥如花,给我提来一壶桃花酿。她说:“月明风清,如此良夜。”她還说,“春宵苦短,及时行乐。”
  然后,我们在桃花树下,一夜缱绻。
  随后,她化成一朵桃花,在我的手心随风飘落。残花遍地,我再也找不到她。
  我只得踏上风沙万里的寻找之路,寻白云璧,寻桃花,也寻她。
  可是,我再也喝不到桃花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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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这大概是个“总会有人不爱你”的故事。元瑾是我笔下唯一一个自始至终的贵胄公子,他有自己的抱负理想,不曾为一时的怜惜折腰。而文珠太固执,太欢喜,便从不计较得失。大概很多年后,元瑾还会想起那个红衣的姑娘,她死在等待一世的马蹄声中,是笑着离开的。希望你们喜欢~  楔子  那是火光冲天的夜。  兵荒马乱的攻城之战,一身华服的文珠公主借着火光攀上城墙。在破壁残垣中,她红衣潋滟,尚带稚气的脸上尽是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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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回顾:周为鹦与李祟离开后,徐天生跟周慎从白日打到了黄昏,最终徐天生胜出,开始替周为鹦向众人讨要份子钱!  我一心想跟李祟出去吃猪肘子,但外公不准我走。我生怕李祟一走,外公会关起门来家法伺候,于是赶忙拽紧了李祟的胳膊。  李祟对我说:“周为鹦,上次在曹府你把我丢下了,但是我讲义气,不记仇,说好了带你去吃猪肘子就一定去!”  他对陈鼻一个眼色示意,陈鼻立刻抽出腰际的软鞭,护在我们身前,他的声音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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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苏:终于过稿了,太不容易了,哭唧唧一下。这篇文的灵感来源于……在四月初就被早起的蚊子送了个红包。泥偶面瘫男和单纯吸血妖,想想还是有点儿萌的。结局很美好,过程很乱搞,就是这样,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吧。  朝曛:这篇文的灵感来自于“江郎才盡”的典故。女主是个傻乎乎的姑娘,可惜的是,不聪明,运气居然也不太好。虽然她最后身心俱疲,但鉴于她一贯的知足常乐,应该不会跳出故事来咬我的。  林格:其实没有那么“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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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昭奚一路从下雪的北方走到南方,此时南方正是东风解冻,蛰虫始报的好时候。她连走了幾日,小腿有些肿痛,便在奚山脚下的一块石碑上坐下来休息。  这数月里,昭奚背着身上的竹简跨过草原,游过急流,都不曾好好休息过。此时艳阳高照,四下无人,她干脆脱了潮湿的鞋袜放在石碑上晾晒。那石碑半截埋入土里,只露出一个“广”字。  昭奚赤脚靠在石碑旁,从行囊中拿出锋利的小刀,在册子上刻着沿路收集的诗歌。刻得累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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