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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困扰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些陈痈痼疾仍然没有根本解决,司法定位的长期偏差,价值认识上的失衡错位,司法机制的泛行政化倾向,司法效率亟待改善,司法环境不容乐观,司法保障欠缺等问题表现突出。司法工作应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目的,实现社会关系和谐与稳定。司法功能和作用是多方面的,但在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其"定纷止争"功能必须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