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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斯顿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墨尔本大学荣誉教授。著作包括《动物解放》《实践伦理学》 《你能拯救的生命》。最近著有《你能做的最大善事》。
人们通常认为,美国比其他国家更加乐善好施;但是,就人口捐钱比例而言,缅甸、马耳他、爱尔兰、英国、加拿大、荷兰和冰岛都比美国做得更好。
但美国在“帮助陌生人”方面的评分最高,再加上其在义务劳动时间上的高分,使美国与缅甸一起成为世界上最慷慨的国家。
人类真的可以受利他主义的驱动吗?我的新书《你能做的最大善事》(The Most Good You Can Do)讨论了被称为“有效利他主义”(Effective Altruism)的新出现的运动,在关于这本书的各种访谈中,我惊奇地发现,这个问题是如此频繁地被提及。
为何我们要怀疑有人至少会有时采取利他行为呢?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考察,我们很容易就能理解对家人的利他主义,以及对那些接受帮助后可能回馈我们的人的利他主义。一个很有道理的说法是,如果我们的推理和思考能力足够发达的话,则可以确保我们明白:陌生人可以与我们一样在生活中有痛苦或者欢乐,那么,至少我们中的一部分人可以基于此而会对陌生人有利他行为。
美国的专业民意调查组织盖洛普公司询问了135个国家的人在过去一个月当中是否为慈善组织捐过钱、为某个组织贡献过义务劳动,或者,帮助过某个陌生人。盖洛普的这项调查实际上也是2014年世界奉献指数(World Giving Index 2014)的基础。该调查的结果表明:大约23亿人,即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每个月至少会有一次利他行为。
更客观的利他主义证据也支持这一发现。在许多国家,医用目的的血液供应依靠志愿者的匿名献血。此外,从全球来看,超过1100万人在骨髓捐献数据库中注册,表示愿意向陌生人捐献自己的骨髓。还有少数人(但人数在不断增加)则更进一步——愿意为陌生人捐献肾脏。2013年,美国有177例在世捐献者的利他捐献,2013年5月~2014年4月英国有118例此类利他捐献。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慈善捐赠。光是在美国,2013年就有2400亿美元的个人慈善捐赠。加上基金会和企业的捐献,总数达到了3350亿美元,这一数字占到国民总收入的2%。
人们通常认为,美国比其他国家更加乐善好施;但是,就人口捐钱比例而言,缅甸、马耳他、爱尔兰、英国、加拿大、荷兰和冰岛都比美国做得更好。在缅甸,91%的受访者在过去一个月中捐过钱(美国的这一比例为68%),缅甸人的这一行为,体现了该国深厚的“小乘佛教传统”。同时,缅甸也是义务劳动时间比例最高的国家(51%)。
但是,美国在“帮助陌生人”方面的评分最高。再加上在义务劳动时间上的高分,使美国与缅甸一起成为世界上最慷慨的国家。
诚然,这些奉献并不完全是利他的。例如,纽约林肯中心上个月宣布,亿万富翁、娱乐业大佬大卫·格芬(David Geffen)为音乐会设施艾弗里·费雪音乐厅(Avery Fisher Hall)捐献1亿美元,条件是将该音乐厅改名为大卫·格芬音乐厅。
这份礼物似乎更多是受名誉而非善行驱动的。毕竟,格芬事先就已知道,让艾弗里·费雪家族同意改名需要给他们1500万美元补偿。无论如何,在这个十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世界,一个利他主义者多半会认为,有许多事情比整修为音乐爱好者服务的演出厅更加慈善。
在奉献人群的反面,研究奉献行为的心理学家认为,向大量慈善机构捐小钱的人与其说是受助人愿望的驱使,不如说是为了从捐钱行为中获得的“温情效应”(warm glow)。另一方面,其他捐献者捐更多的钱,但他们通常根据慈善机构开展活动的信息而做出选择,他们的捐献只针对少数机构。他们希望给世界带来一些正能量,捐献也让他们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美好——但这不是驱动他们的原因。
有效利他主义运动由后一种捐献者构成,他们是知行合一之士。他们的目标是用他们愿意拿来用于慈善目的的资源,尽可能地做最大的善事。
这些资源可能包括他们的收入的十分之一、四分之一乃至于二分之一。他们的利他主义也许包括他们的时间和才华,并影响他们的职业选择。为了实现他们的目标,他们用理性和证据确保他们用于做善事的资源尽可能地有效使用。
一些研究表明,慷慨的人通常比不奉献的人更快乐、更满意于生活。也有一些研究表明,奉献可以引起大脑回馈中心的活动(回馈中心是大脑的区域,它也受美食和性行为的刺激)。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捐赠者不是利他的。他们的直接动机是帮助他人,他们的奉献让他们更快乐,这只是奉献确实帮助了他人的结果。如果这样做的人更多一些,就会有更多的奉献,而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将“利他主义”的定义定得如此狭隘,以至于只能用于奉献与个人总体利益相悖的情形,这就失去了最重要的要点——最理想的状况莫过于促进他人利益与促进自身利益一致。
人们通常认为,美国比其他国家更加乐善好施;但是,就人口捐钱比例而言,缅甸、马耳他、爱尔兰、英国、加拿大、荷兰和冰岛都比美国做得更好。
但美国在“帮助陌生人”方面的评分最高,再加上其在义务劳动时间上的高分,使美国与缅甸一起成为世界上最慷慨的国家。
人类真的可以受利他主义的驱动吗?我的新书《你能做的最大善事》(The Most Good You Can Do)讨论了被称为“有效利他主义”(Effective Altruism)的新出现的运动,在关于这本书的各种访谈中,我惊奇地发现,这个问题是如此频繁地被提及。
为何我们要怀疑有人至少会有时采取利他行为呢?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考察,我们很容易就能理解对家人的利他主义,以及对那些接受帮助后可能回馈我们的人的利他主义。一个很有道理的说法是,如果我们的推理和思考能力足够发达的话,则可以确保我们明白:陌生人可以与我们一样在生活中有痛苦或者欢乐,那么,至少我们中的一部分人可以基于此而会对陌生人有利他行为。
美国的专业民意调查组织盖洛普公司询问了135个国家的人在过去一个月当中是否为慈善组织捐过钱、为某个组织贡献过义务劳动,或者,帮助过某个陌生人。盖洛普的这项调查实际上也是2014年世界奉献指数(World Giving Index 2014)的基础。该调查的结果表明:大约23亿人,即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每个月至少会有一次利他行为。
更客观的利他主义证据也支持这一发现。在许多国家,医用目的的血液供应依靠志愿者的匿名献血。此外,从全球来看,超过1100万人在骨髓捐献数据库中注册,表示愿意向陌生人捐献自己的骨髓。还有少数人(但人数在不断增加)则更进一步——愿意为陌生人捐献肾脏。2013年,美国有177例在世捐献者的利他捐献,2013年5月~2014年4月英国有118例此类利他捐献。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慈善捐赠。光是在美国,2013年就有2400亿美元的个人慈善捐赠。加上基金会和企业的捐献,总数达到了3350亿美元,这一数字占到国民总收入的2%。
人们通常认为,美国比其他国家更加乐善好施;但是,就人口捐钱比例而言,缅甸、马耳他、爱尔兰、英国、加拿大、荷兰和冰岛都比美国做得更好。在缅甸,91%的受访者在过去一个月中捐过钱(美国的这一比例为68%),缅甸人的这一行为,体现了该国深厚的“小乘佛教传统”。同时,缅甸也是义务劳动时间比例最高的国家(51%)。
但是,美国在“帮助陌生人”方面的评分最高。再加上在义务劳动时间上的高分,使美国与缅甸一起成为世界上最慷慨的国家。
诚然,这些奉献并不完全是利他的。例如,纽约林肯中心上个月宣布,亿万富翁、娱乐业大佬大卫·格芬(David Geffen)为音乐会设施艾弗里·费雪音乐厅(Avery Fisher Hall)捐献1亿美元,条件是将该音乐厅改名为大卫·格芬音乐厅。
这份礼物似乎更多是受名誉而非善行驱动的。毕竟,格芬事先就已知道,让艾弗里·费雪家族同意改名需要给他们1500万美元补偿。无论如何,在这个十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世界,一个利他主义者多半会认为,有许多事情比整修为音乐爱好者服务的演出厅更加慈善。
在奉献人群的反面,研究奉献行为的心理学家认为,向大量慈善机构捐小钱的人与其说是受助人愿望的驱使,不如说是为了从捐钱行为中获得的“温情效应”(warm glow)。另一方面,其他捐献者捐更多的钱,但他们通常根据慈善机构开展活动的信息而做出选择,他们的捐献只针对少数机构。他们希望给世界带来一些正能量,捐献也让他们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美好——但这不是驱动他们的原因。
有效利他主义运动由后一种捐献者构成,他们是知行合一之士。他们的目标是用他们愿意拿来用于慈善目的的资源,尽可能地做最大的善事。
这些资源可能包括他们的收入的十分之一、四分之一乃至于二分之一。他们的利他主义也许包括他们的时间和才华,并影响他们的职业选择。为了实现他们的目标,他们用理性和证据确保他们用于做善事的资源尽可能地有效使用。
一些研究表明,慷慨的人通常比不奉献的人更快乐、更满意于生活。也有一些研究表明,奉献可以引起大脑回馈中心的活动(回馈中心是大脑的区域,它也受美食和性行为的刺激)。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捐赠者不是利他的。他们的直接动机是帮助他人,他们的奉献让他们更快乐,这只是奉献确实帮助了他人的结果。如果这样做的人更多一些,就会有更多的奉献,而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将“利他主义”的定义定得如此狭隘,以至于只能用于奉献与个人总体利益相悖的情形,这就失去了最重要的要点——最理想的状况莫过于促进他人利益与促进自身利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