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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贫困既是弱势群体的本质特征,也是造成弱势群体日益被边缘化和固化的根本原因。权利弱化还是当前社会不同群体“非竞争型弱势化”的主要原因。为此,建构以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制度和法律规范,赋予社会弱势群体更多的社会权利争发展机会,使其利益表达、利益博弈、利益获取合法有序,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权益。是实现社会包容与和谐的有效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