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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高血压又发生了脑卒中(可分为缺血性脑卒中和出血性脑卒中两大类)的患者在发病后若能及时地控制血压。可有效地防止脑卒中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促进病情的恢复。然而,此类患者的血压不容易控制,过高或过低的血压都可导致其病情的加重,这令很多此类患者左右为难,不知所措。为此,笔者根据临床经验,就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患者在恢复期和留有后遗症期控制血压的标准及方法介绍如下,以供有需要的患者参考:
一、缺血性脑卒中
此型脑卒中主要是指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临床研究发现,在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发生6个小时以后,其病变中心区域的脑组织就可出现难以恢复的缺血性坏死,但病变周围的缺血区域或水肿区域经过适当地治疗后其功能可恢复正常,这些区域叫做“半暗带”。对急性期缺血性脑卒中治疗的关键就是改善其“半暗带”的供血和降低患者的血压。但此类患者的血压也不宜降得过低,否则会使其大脑的缺血区域出现供血不足而加重其脑损伤。因此,以往有高血压病史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80毫米汞柱左右,将舒张压控制在100—105毫米汞柱之间。而以往血压偏高但未超过正常标准(140/90毫米汞柱)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60—180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90~100毫米汞柱之间。此类脑卒中患者可首选钙拮抗剂中的尼莫地平进行降压治疗。这是因为尼莫地平具有选择性扩张脑血管的作用,非常适合高血压合并缺血性脑卒中的患者使用。该药的用法是:每天服3—4次,每次服20~40毫克。另外,此类患者还可选用尼群地平、尼卡地平、伊拉地平或拉西地平等降压药进行治疗。
二、出血性脑卒中
此型脑卒中患者发病后,其血压可表现为先升后降。这是其机体为了增加脑供血而进行的一种自我调节。如果把此类患者的血压降得过低,就会影响其大脑的供血,引起继发性的脑梗塞,从而会加大治疗的难度。但如果因为担心将此类患者的血压降得过低而不为其降压,则会使其脑出血加重,甚至可引发脑疝而危及其生命。因此,当有高血压病史的出血性脑卒中患者血压超过220/130毫米汞柱时,应对其进行紧急降压治疗,将其血压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20%~25%。而以往血压偏高但未超过正常标准的出血性脑卒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60—170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95—100毫米汞柱之间。以往血压达到140/90毫米汞柱的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80—185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100—105毫米汞柱之间。此类患者可选用尼莫地平(每天服3~4次,每次服20-40毫克)、卡托普利(每天服2—3次。每次服25毫克)、硝酸甘油(每天服2-3次,每次舌下含服0.25-0.5毫克)、硝普钠(稀释后静脉点滴,每分钟的点滴量不得超过3微克,公斤体重)等既可增加脑血流量又不增加颅内压的降压药进行治疗。
三、脑卒中的恢复期和留有后遗症期
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患者在恢复期和留有后遗症期其脑卒中极易复发(该病的复发率为27%),这是影响该病患者预后的重要因素。临床研究发现,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患者在恢复期或留有后遗症期若继续进行降压治疗,可以有效地防止脑卒中的复发。因此,有高血压病史的处于恢复期或留有后遗症期的脑卒中患者,应在保证脑供血的前提下将收缩压控制在140—150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90毫米汞柱左右。而平时血压偏高但未超过正常标准的处于恢复期或留有后遗症期的脑卒中患者,应将血压降至120/80毫米汞柱左右。此类患者可选用卡托普利(每天服2~3次,每次服25毫克)等既有良好的降压效果又有扩张脑血管作用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进行治疗。另外,此类患者还可将卡托普利与双氢克尿塞等利尿剂联用。这是因为利尿剂具有轻度扩张脑血管的作用。
另外,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患者在使用降压药时还应注意一些事项,如出血性脑卒中患者不宜使用利血平等中枢性抑制剂和心得安等β受体阻滞剂进行治疗。处于恢复期和留有后遗症期的脑卒中患者不宜使用心得安等不能增加脑血流量的β受体阻滞剂进行治疗。
一、缺血性脑卒中
此型脑卒中主要是指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临床研究发现,在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发生6个小时以后,其病变中心区域的脑组织就可出现难以恢复的缺血性坏死,但病变周围的缺血区域或水肿区域经过适当地治疗后其功能可恢复正常,这些区域叫做“半暗带”。对急性期缺血性脑卒中治疗的关键就是改善其“半暗带”的供血和降低患者的血压。但此类患者的血压也不宜降得过低,否则会使其大脑的缺血区域出现供血不足而加重其脑损伤。因此,以往有高血压病史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80毫米汞柱左右,将舒张压控制在100—105毫米汞柱之间。而以往血压偏高但未超过正常标准(140/90毫米汞柱)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60—180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90~100毫米汞柱之间。此类脑卒中患者可首选钙拮抗剂中的尼莫地平进行降压治疗。这是因为尼莫地平具有选择性扩张脑血管的作用,非常适合高血压合并缺血性脑卒中的患者使用。该药的用法是:每天服3—4次,每次服20~40毫克。另外,此类患者还可选用尼群地平、尼卡地平、伊拉地平或拉西地平等降压药进行治疗。
二、出血性脑卒中
此型脑卒中患者发病后,其血压可表现为先升后降。这是其机体为了增加脑供血而进行的一种自我调节。如果把此类患者的血压降得过低,就会影响其大脑的供血,引起继发性的脑梗塞,从而会加大治疗的难度。但如果因为担心将此类患者的血压降得过低而不为其降压,则会使其脑出血加重,甚至可引发脑疝而危及其生命。因此,当有高血压病史的出血性脑卒中患者血压超过220/130毫米汞柱时,应对其进行紧急降压治疗,将其血压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20%~25%。而以往血压偏高但未超过正常标准的出血性脑卒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60—170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95—100毫米汞柱之间。以往血压达到140/90毫米汞柱的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将收缩压控制在180—185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100—105毫米汞柱之间。此类患者可选用尼莫地平(每天服3~4次,每次服20-40毫克)、卡托普利(每天服2—3次。每次服25毫克)、硝酸甘油(每天服2-3次,每次舌下含服0.25-0.5毫克)、硝普钠(稀释后静脉点滴,每分钟的点滴量不得超过3微克,公斤体重)等既可增加脑血流量又不增加颅内压的降压药进行治疗。
三、脑卒中的恢复期和留有后遗症期
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患者在恢复期和留有后遗症期其脑卒中极易复发(该病的复发率为27%),这是影响该病患者预后的重要因素。临床研究发现,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患者在恢复期或留有后遗症期若继续进行降压治疗,可以有效地防止脑卒中的复发。因此,有高血压病史的处于恢复期或留有后遗症期的脑卒中患者,应在保证脑供血的前提下将收缩压控制在140—150毫米汞柱之间,将舒张压控制在90毫米汞柱左右。而平时血压偏高但未超过正常标准的处于恢复期或留有后遗症期的脑卒中患者,应将血压降至120/80毫米汞柱左右。此类患者可选用卡托普利(每天服2~3次,每次服25毫克)等既有良好的降压效果又有扩张脑血管作用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进行治疗。另外,此类患者还可将卡托普利与双氢克尿塞等利尿剂联用。这是因为利尿剂具有轻度扩张脑血管的作用。
另外,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患者在使用降压药时还应注意一些事项,如出血性脑卒中患者不宜使用利血平等中枢性抑制剂和心得安等β受体阻滞剂进行治疗。处于恢复期和留有后遗症期的脑卒中患者不宜使用心得安等不能增加脑血流量的β受体阻滞剂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