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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是为民、利民、便民、富民的政府。在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各级国税机关作为同级政府的税收主管部门,大力构建服务型国税,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因此,在服务型政府下如何构建服务型国税机关,成为了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以弘扬服务文化为切入点,大力铸造高品位的税收服务精神
(一)建立一个品质与形象俱优的税收服务机关。铸造高品质的服务精神,提升税收服务文化贡献度,提高税收服务质量,打造一支品质优良的国税服务队伍。一是深刻理解税收服务的内涵。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措施。紧跟经济发展步伐,着力抓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税收公平公正公开、解决税收热点难点问题、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在税收实践中应用和拓展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实现税务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在纳税人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框架下,以为纳税人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并承担服务责任。二是进一步提炼税收服务理念。通过税收服务实践活动对未来税收服务的思想、合理的设想或坚信不疑的认识进行提炼和升华。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公开、公平服务的理念,“三个一切”和“公、快、高、省、廉”的理念、税收服务是税收工作职责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的理念,努力做到税收服务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精神大振奋、工作大发展,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三是不断培育税收服务精神。总结、提炼税收服务观念意识、思维、意志以及行为方式中的积极因素,着力培育主动服务精神、奉献服务精神、团队服务精神。在服务对象开口或提出之前,就知晓要为服务对象做什么,并提前付之于行动,让服务对象在精神上感受到被人服务的满足和需求;不惜时间、力气、热血、辛劳与汗水,力所能及地为服务对象办理所需事项,让服务对象得到零成本服务;通过合适的组织形态将每个人安排至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集体的潜能,让每位服务对象感受到团队服务的诚挚热情的集中体现并从中体会到团队服务的水准。
(二)建立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税收服务机关。树立国税核心价值观,张扬社会主义基本价值,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各项国税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一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加强培育国税核心价值观,并以国税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励士气、弘扬正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脚踏实地、常抓不懈,扎实推进构建国税核心价值观工作的开展,使国税核心价值观逐渐深入人心、融入工作,为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不竭的精神动力。二是提升服务竞争力。开展税收服务技能和服务星级竞赛活动,形成竞争优势,抢占先机 ,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层次。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人力配置、推进全员竞争上岗,增强干部职工的竞争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增强队伍活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三是提升业务竞争力。广泛开展以提升干部岗位业务能力为核心、以“业务讲学”为突破口的干部在岗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全员读书、人人上讲台、网上练兵、现场比武、能手标兵竞赛、实战演练、岗位互换、到企业学习锻炼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接受纳税咨询、解读政策业务、开展纳税辅导、快速准确办理各类税收业务的技能,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竞争力。
(三)建立一个税收与社会和谐的税收服务机关。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推动和谐国税的建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坚持征纳和谐。坚持在广大税务干部中广泛树立征纳平等意识,认真履行税收服务基本职责,建立健全“以纳税人为中心”重建税收工作机制和制度,持续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主题活动,全面执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抓好减负、维权服务措施,不断改进和创新办税方式方法,提高税收服务效能。二是坚持团队和谐。坚持干群和谐,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注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坚持同志和谐,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国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起来,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想结合,处理好内部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温馨的人际情感和融洽的同志关系。三是坚持部门和谐。坚持税权统一,服从当地领导,尊重相关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税收宣传,让全社会关心税收工作,理解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打造国税机关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关系。同时,注重建设国税品牌形象工程,积极主动,促进经济税收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根本点,大力打造高素质的税收服务团队
(一)建立一个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意识等形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是提升创新素质。坚持把已有的科学技术引入税收管理,不断创新求发展,形成一种新的生产能力。积极研究税收服务发展新动向,及时解决税收服务新问题;不断挖掘自身潜力,引进新技术,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科研探索,促进研究成果迅速向税收管理转化;自觉开拓思维,积极不懈追求,努力实现税收服务新目标。二是提升人文素质。坚持在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改善服务态度的同时,坚持学习人文思想,做一个有社会情感、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的人;自觉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学习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经济学等人文基础学科;坚持人文管理的原则,根据服务对象的心理、意愿和需求等开展不同层次的特色税收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提升服务素质。加强服务礼仪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与职业道德,迅速改善和提升仪态举止和服务技能,塑造良好的个人职业形象和单位形象,赢得服务对象的好感。加大服务能力培训,大力培养税收服务骨干、能手、标兵和明星,强化税收服务人力资源保障。
(二)建立一个依法治税的税收服务机关。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牢牢把握税收工作的灵魂,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强稽查职能作用,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一是增强执法服务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正确理解和认识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的关系,与时俱进,转变陈旧的管理观念,努力实现由单纯执法向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等“三个转变”,建立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二是严格执行税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税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是不断加强依法治税和税收服务实践探索。强化税收法治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在普遍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服务;鼓励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服务上大胆创新,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手段,优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创新税收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四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和量化对执法和服务的管理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税务人员在执法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失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一个清正廉洁的税收服务机关。以廉政文化为导向,以廉洁服务为主题,不断净化税收服务环境,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税收服务机关。一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分解领导干部廉政责任,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一岗两责”,确立“廉者留、贪者出”的廉政纪律;规范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建立廉政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渠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廉政正反典型案例、廉政环境资源,大力开展反腐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价值观念教育、风险责任教育,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建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以“反腐倡廉”为题材的主题性廉政文化园,通过书画、摄影、书籍、视频、歌舞等形式,将廉政教育巧妙地融于文化之中,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教育和熏陶。三是强化廉政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网络体系,推进网络监督、服务对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创新监督方式,大力推进电子廉政,将惩防预防、执法监察、征管活动、过错追究以及个人收支、财产转移等内容全部纳入电子廉政监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源头控管。积极探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以优化服务窗口为着力点,大力营造高标准的税收服务环境
(一)建立一个服务体系完善的税收服务机关。建立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使税收服务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税收服务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一是健全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的业务服务流程体系。把提速、减负作为规范流程的重要目标,规范办税服务流程,简化办税服务程序,整合税收服务资源,建设全国统一的税收服务流程和纳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科学简便易行的税收服务。二是健全以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为目标的税收服务岗责体系。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模式下的岗责体系,将税收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界定服务责任,规范细化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统一办理时限承诺,严格问责和处罚,着力解决相互推诿、办税不及时、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三是健全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对税收服务进行科学的监督评估,帮助税务部门正确认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改进服务措施,努力打造服务型国税机关。四是健全以推进税收服务科学化和现代化为重点的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务信息网络建设,在社会涉税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为优化税收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五是健全以推动税收服务发展为宗旨的支持体系。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税务代理体系、协税护税体系、税收服务协调体系、国地税联合办税体系,巩固社会税收服务,为推进税收服务发展提供真实可信的社会支持。
(二)建立一个政务公开透明的税收服务机关。进一步深化国税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持久开展,使之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成为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将税收政策及审批情况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阳光办税服务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建设阳光国税,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政策、透明的办税服务和全程监督的功能,既充分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又让纳税人缴“明白税”和“放心税”。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围绕结构调整、扩大内需、改革创新、效能建设、税收服务、化解矛盾、关注民生等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切实公开政策规定、公开关键环节、公开热点难点,围绕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实施,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防止腐败。三是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坚持畅通门户网站。完善国税系统门户网站统一平台,包括内部行业网、党政网和互联网,全面、及时地反映国税各项重要工作。坚持畅通服务窗口。在窗口内设置直通车、绿色走廊和志愿服务队;集中经办、承办和批办事项,方便服务对象现办、直办、通办服务事项。坚持畅通媒体渠道。坚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全面公开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及事项内容。同时完善新闻发言制度,及时通过媒体渠道公开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信息。
(三)建立一个服务环境优良的税收服务机关。把优化税收服务作为促进地方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助推器”,以税收服务机构(处、科、股)为服务纽带、以办税服务厅为服务阵地、以“税收网上行”为服务重点,积极作为,创新服务,打造优质、高效、便利的税收服务环境。一是建好税收服务平台。首先要建好便捷办税平台。建好办税服务厅服务阵地,积极推行一个办税厅办理、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办结的办税服务新格局,做到“一窗多能、一机多用、一岗多责”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纳税人一窗通办的愿望。其次要建好网络服务平台。建好服务型网站,以纳税人为中心,开展“税收网上行”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和提升金税网络、金融网络、互联网络、电话网络(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短信网络以及QQ、Email等网络服务,建立起人工与自动方式相结合的全天候、多功能的网络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正确及时提供全方位的税收服务。第三要建好权益保障平台。建立纳税人维权中心,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主动到位的政策服务、救济性服务、促进发展的信息服务,以强化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纳税咨询服务专家团队、税收法律援助专家团队,把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送上门。二是推进税收服务“四化”。推进办税厅服务标准化,按照现代化管理要求,在全国推进服务标识、窗口设置、办税指南、服务内容、业务流程、软件运用、文书格式、岗责体系、管理制度、文明用语“十统一”,让纳税人一看便知,一听即懂,一办就好。推进窗口服务功能化,完善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系统,在服务窗口设置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域,增设视频模拟、电子查询(如触摸屏等)、自助银行、网络申报等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自助办税需求。推进纳税申报多元化,健全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申报体系,延伸申报办税服务点,让纳税人尽可能地就地就近办理税收事项。推进税收服务一体化,构建一体化服务大格局,推进征管和服务操作一体化、机关各部门横向服务一体化、省市县三级纵向服务一体化、税收宣传咨询及12366服务热线全省或全国一体化,真正实现税收服务全流程、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三是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立足于服务经济建设,围绕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的目标,坚持不懈地优化税收服务环境,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征管薄弱的行业和地区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使偷骗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开发票案件明显减少。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税收环境的明显好转,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加强与地税、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偷逃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抓好重大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努力提高稽查案件处罚率和查补税款入库率两个比例。
一、以弘扬服务文化为切入点,大力铸造高品位的税收服务精神
(一)建立一个品质与形象俱优的税收服务机关。铸造高品质的服务精神,提升税收服务文化贡献度,提高税收服务质量,打造一支品质优良的国税服务队伍。一是深刻理解税收服务的内涵。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措施。紧跟经济发展步伐,着力抓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税收公平公正公开、解决税收热点难点问题、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在税收实践中应用和拓展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实现税务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在纳税人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框架下,以为纳税人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并承担服务责任。二是进一步提炼税收服务理念。通过税收服务实践活动对未来税收服务的思想、合理的设想或坚信不疑的认识进行提炼和升华。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公开、公平服务的理念,“三个一切”和“公、快、高、省、廉”的理念、税收服务是税收工作职责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的理念,努力做到税收服务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精神大振奋、工作大发展,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三是不断培育税收服务精神。总结、提炼税收服务观念意识、思维、意志以及行为方式中的积极因素,着力培育主动服务精神、奉献服务精神、团队服务精神。在服务对象开口或提出之前,就知晓要为服务对象做什么,并提前付之于行动,让服务对象在精神上感受到被人服务的满足和需求;不惜时间、力气、热血、辛劳与汗水,力所能及地为服务对象办理所需事项,让服务对象得到零成本服务;通过合适的组织形态将每个人安排至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集体的潜能,让每位服务对象感受到团队服务的诚挚热情的集中体现并从中体会到团队服务的水准。
(二)建立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税收服务机关。树立国税核心价值观,张扬社会主义基本价值,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各项国税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一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加强培育国税核心价值观,并以国税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励士气、弘扬正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脚踏实地、常抓不懈,扎实推进构建国税核心价值观工作的开展,使国税核心价值观逐渐深入人心、融入工作,为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不竭的精神动力。二是提升服务竞争力。开展税收服务技能和服务星级竞赛活动,形成竞争优势,抢占先机 ,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层次。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人力配置、推进全员竞争上岗,增强干部职工的竞争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增强队伍活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三是提升业务竞争力。广泛开展以提升干部岗位业务能力为核心、以“业务讲学”为突破口的干部在岗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全员读书、人人上讲台、网上练兵、现场比武、能手标兵竞赛、实战演练、岗位互换、到企业学习锻炼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接受纳税咨询、解读政策业务、开展纳税辅导、快速准确办理各类税收业务的技能,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竞争力。
(三)建立一个税收与社会和谐的税收服务机关。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推动和谐国税的建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坚持征纳和谐。坚持在广大税务干部中广泛树立征纳平等意识,认真履行税收服务基本职责,建立健全“以纳税人为中心”重建税收工作机制和制度,持续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主题活动,全面执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抓好减负、维权服务措施,不断改进和创新办税方式方法,提高税收服务效能。二是坚持团队和谐。坚持干群和谐,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注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坚持同志和谐,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国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起来,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想结合,处理好内部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温馨的人际情感和融洽的同志关系。三是坚持部门和谐。坚持税权统一,服从当地领导,尊重相关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税收宣传,让全社会关心税收工作,理解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打造国税机关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关系。同时,注重建设国税品牌形象工程,积极主动,促进经济税收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根本点,大力打造高素质的税收服务团队
(一)建立一个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意识等形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是提升创新素质。坚持把已有的科学技术引入税收管理,不断创新求发展,形成一种新的生产能力。积极研究税收服务发展新动向,及时解决税收服务新问题;不断挖掘自身潜力,引进新技术,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科研探索,促进研究成果迅速向税收管理转化;自觉开拓思维,积极不懈追求,努力实现税收服务新目标。二是提升人文素质。坚持在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改善服务态度的同时,坚持学习人文思想,做一个有社会情感、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的人;自觉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学习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经济学等人文基础学科;坚持人文管理的原则,根据服务对象的心理、意愿和需求等开展不同层次的特色税收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提升服务素质。加强服务礼仪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与职业道德,迅速改善和提升仪态举止和服务技能,塑造良好的个人职业形象和单位形象,赢得服务对象的好感。加大服务能力培训,大力培养税收服务骨干、能手、标兵和明星,强化税收服务人力资源保障。
(二)建立一个依法治税的税收服务机关。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牢牢把握税收工作的灵魂,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强稽查职能作用,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一是增强执法服务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正确理解和认识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的关系,与时俱进,转变陈旧的管理观念,努力实现由单纯执法向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等“三个转变”,建立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二是严格执行税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税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是不断加强依法治税和税收服务实践探索。强化税收法治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在普遍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服务;鼓励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服务上大胆创新,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手段,优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创新税收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四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和量化对执法和服务的管理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税务人员在执法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失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一个清正廉洁的税收服务机关。以廉政文化为导向,以廉洁服务为主题,不断净化税收服务环境,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税收服务机关。一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分解领导干部廉政责任,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一岗两责”,确立“廉者留、贪者出”的廉政纪律;规范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建立廉政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渠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廉政正反典型案例、廉政环境资源,大力开展反腐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价值观念教育、风险责任教育,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建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以“反腐倡廉”为题材的主题性廉政文化园,通过书画、摄影、书籍、视频、歌舞等形式,将廉政教育巧妙地融于文化之中,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教育和熏陶。三是强化廉政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网络体系,推进网络监督、服务对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创新监督方式,大力推进电子廉政,将惩防预防、执法监察、征管活动、过错追究以及个人收支、财产转移等内容全部纳入电子廉政监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源头控管。积极探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以优化服务窗口为着力点,大力营造高标准的税收服务环境
(一)建立一个服务体系完善的税收服务机关。建立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使税收服务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税收服务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一是健全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的业务服务流程体系。把提速、减负作为规范流程的重要目标,规范办税服务流程,简化办税服务程序,整合税收服务资源,建设全国统一的税收服务流程和纳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科学简便易行的税收服务。二是健全以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为目标的税收服务岗责体系。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模式下的岗责体系,将税收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界定服务责任,规范细化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统一办理时限承诺,严格问责和处罚,着力解决相互推诿、办税不及时、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三是健全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对税收服务进行科学的监督评估,帮助税务部门正确认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改进服务措施,努力打造服务型国税机关。四是健全以推进税收服务科学化和现代化为重点的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务信息网络建设,在社会涉税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为优化税收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五是健全以推动税收服务发展为宗旨的支持体系。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税务代理体系、协税护税体系、税收服务协调体系、国地税联合办税体系,巩固社会税收服务,为推进税收服务发展提供真实可信的社会支持。
(二)建立一个政务公开透明的税收服务机关。进一步深化国税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持久开展,使之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成为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将税收政策及审批情况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阳光办税服务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建设阳光国税,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政策、透明的办税服务和全程监督的功能,既充分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又让纳税人缴“明白税”和“放心税”。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围绕结构调整、扩大内需、改革创新、效能建设、税收服务、化解矛盾、关注民生等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切实公开政策规定、公开关键环节、公开热点难点,围绕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实施,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防止腐败。三是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坚持畅通门户网站。完善国税系统门户网站统一平台,包括内部行业网、党政网和互联网,全面、及时地反映国税各项重要工作。坚持畅通服务窗口。在窗口内设置直通车、绿色走廊和志愿服务队;集中经办、承办和批办事项,方便服务对象现办、直办、通办服务事项。坚持畅通媒体渠道。坚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全面公开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及事项内容。同时完善新闻发言制度,及时通过媒体渠道公开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信息。
(三)建立一个服务环境优良的税收服务机关。把优化税收服务作为促进地方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助推器”,以税收服务机构(处、科、股)为服务纽带、以办税服务厅为服务阵地、以“税收网上行”为服务重点,积极作为,创新服务,打造优质、高效、便利的税收服务环境。一是建好税收服务平台。首先要建好便捷办税平台。建好办税服务厅服务阵地,积极推行一个办税厅办理、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办结的办税服务新格局,做到“一窗多能、一机多用、一岗多责”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纳税人一窗通办的愿望。其次要建好网络服务平台。建好服务型网站,以纳税人为中心,开展“税收网上行”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和提升金税网络、金融网络、互联网络、电话网络(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短信网络以及QQ、Email等网络服务,建立起人工与自动方式相结合的全天候、多功能的网络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正确及时提供全方位的税收服务。第三要建好权益保障平台。建立纳税人维权中心,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主动到位的政策服务、救济性服务、促进发展的信息服务,以强化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纳税咨询服务专家团队、税收法律援助专家团队,把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送上门。二是推进税收服务“四化”。推进办税厅服务标准化,按照现代化管理要求,在全国推进服务标识、窗口设置、办税指南、服务内容、业务流程、软件运用、文书格式、岗责体系、管理制度、文明用语“十统一”,让纳税人一看便知,一听即懂,一办就好。推进窗口服务功能化,完善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系统,在服务窗口设置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域,增设视频模拟、电子查询(如触摸屏等)、自助银行、网络申报等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自助办税需求。推进纳税申报多元化,健全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申报体系,延伸申报办税服务点,让纳税人尽可能地就地就近办理税收事项。推进税收服务一体化,构建一体化服务大格局,推进征管和服务操作一体化、机关各部门横向服务一体化、省市县三级纵向服务一体化、税收宣传咨询及12366服务热线全省或全国一体化,真正实现税收服务全流程、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三是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立足于服务经济建设,围绕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的目标,坚持不懈地优化税收服务环境,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征管薄弱的行业和地区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使偷骗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开发票案件明显减少。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税收环境的明显好转,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加强与地税、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偷逃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抓好重大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努力提高稽查案件处罚率和查补税款入库率两个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