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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推进,各种版本的教材不断涌现。仅高中语文教材而言,就出现了人教版、苏教版、语文版、粤教版以及鲁人版等版本。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教材的古诗文部分出现了不少值得商榷的问题。比如粤教版教材就存在选文版本有误、通假体例混乱、课文释义不当的问题。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A
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推进,各种版本的教材不断涌现。仅高中语文教材而言,就出现了人教版、苏教版、语文版、粤教版以及鲁人版等版本。过去曾经流传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要整一个人,就把他派去编中学教材”,听起来是笑谈,其实是指出了中学教材编写的不易,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语文教材方面。作为从未出版过自己教材的广东省来说,粤教版语文教材的编写过程充满了常人不能预想的艰辛。光是选文的版本、课下的注释,就是令人头疼的事情。
正是有着这些编者的辛苦,粤教版教材才能冲破重重难关,从15个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得关注到不足。笔者在使用粤教版语文教材的过程中,发现古诗文部分存在若干问题。
1 选文版本有误
粤教版的古诗文部分,在每篇的注释中都注明选文所依据的版本。这个工作繁重复杂而又相当必要。古诗文在传播过程中,常会出现讹误、衍文、脱字等现象,因此产生了版本的问题。只有选择最靠近写作年代的版本,才能保证误差的最小化。但是即使年代再接近,有时候也难免出现问题,所以还得参照后人的训诂考证。
粤教版第四册选了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一文,并在注释①中注明:选自《旧唐书·魏征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在文章的第二段有这样一句话:“竭诚则吴越为一体”。课下的注释注为:吴国和越国也会联合成一个整体。吴、越是春秋时期东南方的两个相邻的国家,世代为仇,争战不休。此言谬矣。翻开中华书局1975年版的《旧唐书》,明明是“竭诚则胡越为一体”。再看1990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由骈宇骞、骈骅编著的《贞观政要》,亦写作“胡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推测大概是承人教版的错误而来的。人教版在教材中也收入此篇,但是选择的版本是晚清时期编的《魏郑文公集》。在此书中,“胡越”是写成“吴越”的,但是这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物,原文并非如此。清朝的皇室是满族血统,属“胡”、“夷”、“鞑虏”,故而凡古书中出现相关的字,清代都视为忌讳,一律删改。鄂昌因《塞上吟》一诗中称蒙古人为“胡儿”,被乾隆认为是“悖逆”、“影射讥讽”而被处死。所以“胡越”就被改成了“吴越”。其实这个错误也发生在苏教版教材上,他们选了清代康熙年间由董洁领衔主编的《全唐文》,里面也是写作“吴越”的。明白了“吴越”乃“胡越”之误,那么 “胡越”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元代戈直《贞观治要》注为“胡越者,极南北之间,言至异可同也”,这就与什么吴国、越国的大相径庭了。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白居易《琵琶行》一诗中。编者所选版本是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出版的《白氏长庆集》。我们知道,这次影印是根据宋代绍兴刻本而来。而宋代刻本明确写作“幽咽泉流水下难”,教材中却成了“幽咽泉流冰下难”。
2 通假体例混乱
贵州福泉中学的邓木辉先生在《高中<语文>通假字术语运用分析及建议》一文就曾指出高中教材中的通假字问题。他说最大的问题是“通”、“同”混用,还有异形词时而用“通”,时而用“同”,时而用“也写作”或“也作”,此外有的通假字不用“通”“同”术语注释。直接用本字注释。
这些问题在粤教版教材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有将古今字注为通假字的,比如第一册的《静女》中有“爱而不见”,注为:通“现”,出现。我们一般用“通”来标识通假字的。那何谓通假字?裘锡圭先生在其《文字学概要》中反复强调了这种观点:“我们这里说的是狭义的通假,指借一个同音或音近的字来表示一个本有其字的词”。所以通假字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两字必须是同时并存的,不然也就没有借用的必要了。查阅王力先生主编的《王力古汉语字典》,见字有如下注释:2.见(就读),胡甸切,去,霰韵,匣,元部。㈢谒见,拜见。左传庄公十年:“公将战,曹刽请~。”论语季氏:“冉有季路~于孔子。”㈣被看见,出现。论语泰伯:“天下有道则~,无道则隐。”战国策燕策三:“图穷而匕首~。”㈤现成。史记项羽本纪:“军无~粮。”可见课文中两例的“出现”的意思是“见”本身就有的,也就是说“见”即为本字。这一点在“现”的释义部分也有所反应。现:,胡甸切,去,霰韵,匣,后起字。㈠在显示、出现等意义上,古本作“见”。㈡【现在】,佛教以今时为现在。唐玄奘译阿毗达磨俱舍论二十分别随眠品五之二“有作用时名为现在”。此外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只收录了“见”字,而未收“现”字。从这两点看,“现”字当出现在“见”之后,这就和裘锡圭先生所说的“表示一个本有其字的词”相矛盾,故刻本注为“通”是不够妥当的。还有将通假字用“同”来注释的。第二册林觉民的《与妻书》一文中,出现了“称心快意,几家能彀”。注为:彀同够。“彀”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是:【唐韵】古切【集韵】居切,音遘。【广雅】张也。【玉篇】张弓弩。【孟子】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史记·李牧传】彀者十万人。【周亚夫传】彀弓弩持满。又通作勾。【詩·大雅】敦弓既勾。而“够”的释义是:【广韵】古切【集韵】居切,音遘。聚也,多也。【左思·魏都赋】繁富夥够,不可单究。又【广韵】恪切【集韵】墟侯切,音抠。义同。两者之间有着很大区别,是不可以用“同”来注解的,应该注作表示通假的“通”。此外还有将异形词注为通假的现象。第五册李密的《陈情表》中,又“孤苦零丁”,课文注为:“通伶仃”。其实“零丁”和“伶仃”是并存并用的同音(指声母、韵母和声调完全相同)、同义(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属于异形词的范畴,归入通假字之列当属错误。
3 课文释义不当
课文的注释,涉及到训诂。近代著名学者黄侃先生就曾说:“诂者,故也,即本来之谓。训者,顺也,即引申之谓。训诂者用语言解释语言之谓。若以此地之语释彼地之语,或以此时之语释昔时之语,虽属训诂之所有事,而非构成之原理。真正之训诂学,即以语言解释语言,初无时地之限域,且论其法式,明其义例,以求语言文字之系统与根源是也。”所以在注解过程中, 要做到准确详尽,尤其是容易忽略的细节部分。
第四册贾谊的《过秦论》一篇中,有“赢粮而景从”句。课文注为:“担着粮食若影随行的跟着”。粗看没有多大问题,句意也说得通。但是,“粮”到底是不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粮食”呢?其实不然。我们今天所说的“粮食”在古文字中是写作“榖”的。《说文》中有注:“粮,谷食也。从米,量声。”清人段玉裁注:“《周礼·廪人》‘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食’,郑云:‘行道曰粮。’按《诗》云:‘乃裹餱粮。’《庄子》云:‘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皆谓行道也。”可见“粮”在古代特指行军途中所用的干粮。
此外,部分注释部分与史实不符,考证不当。在必修三《琵琶行》一篇中,有“予左迁九江郡司马”,课文注为:九江郡,隋置,唐代称江州或浔阳郡,治所在今江西九江。此说有误。九江开发历史较早。夏、商时期,九江属荆、扬二州之域,春秋时九江属吴之西境,楚之东境,因而有“吴头楚尾”之称。九江郡作为行政区划最早出现在秦代,秦始皇划天下为三十六郡,就有九江郡。治所在寿春(今安徽寿县),辖境约今安徽、河南淮河以南,湖北黄冈以东和江西全省,以“九江”在境内得名。东晋时称寻阳郡,到了隋代改为九江郡。如果说九江郡是隋置,则谬矣。确切的注释应该也是隋代以今江西九江市为治所而设立的郡。
在第三册《书愤》一诗中,有“楼船夜雪瓜洲渡”句,课文注为:楼船,高大的战船。该释义突出了“楼船”的高大特征,但是没有突出外观像楼的特点。楼船是我国古代海军装备的一种大型战船。船上建有重楼,因而得名。有的作为指挥舰。春秋时期,随着战船建造技术和作战需要的发展,出现具有重楼式上层建筑的战船,统称楼船。公元前525年,在吴楚长岸之战中,吴军曾以吴王座舰——大型楼船余皇,作为指挥舰。至汉代,楼船进入大发展阶段。汉武帝准备征服南越,遂建造大型楼船,起上层建筑3~4重,高10丈,可载1000人。各重上层建筑均设有舱室、女墙、战格,作为士卒战斗的依托和防护设施。船上多竖旌旗,以壮声威。楼船成为舟师的主力战舰,从而亦成为舟师的代称,故汉代舟师通称为楼船军,简称楼船,或船军;士卒称为楼船士,领率官称为楼船将军,督造楼穿的称为楼船官。但是楼船因为其重心较高,所以抗击风浪的能力弱。三国时期吴国孙权曾命董袭“督五楼船往濡须口”,不料风暴骤起,五艘楼船全部沉没。因此楼船一般只用于江湖(主要是长江)和近海作战,所以在瓜洲渡出现楼船是符合史实的。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A
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推进,各种版本的教材不断涌现。仅高中语文教材而言,就出现了人教版、苏教版、语文版、粤教版以及鲁人版等版本。过去曾经流传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要整一个人,就把他派去编中学教材”,听起来是笑谈,其实是指出了中学教材编写的不易,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语文教材方面。作为从未出版过自己教材的广东省来说,粤教版语文教材的编写过程充满了常人不能预想的艰辛。光是选文的版本、课下的注释,就是令人头疼的事情。
正是有着这些编者的辛苦,粤教版教材才能冲破重重难关,从15个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得关注到不足。笔者在使用粤教版语文教材的过程中,发现古诗文部分存在若干问题。
1 选文版本有误
粤教版的古诗文部分,在每篇的注释中都注明选文所依据的版本。这个工作繁重复杂而又相当必要。古诗文在传播过程中,常会出现讹误、衍文、脱字等现象,因此产生了版本的问题。只有选择最靠近写作年代的版本,才能保证误差的最小化。但是即使年代再接近,有时候也难免出现问题,所以还得参照后人的训诂考证。
粤教版第四册选了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一文,并在注释①中注明:选自《旧唐书·魏征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在文章的第二段有这样一句话:“竭诚则吴越为一体”。课下的注释注为:吴国和越国也会联合成一个整体。吴、越是春秋时期东南方的两个相邻的国家,世代为仇,争战不休。此言谬矣。翻开中华书局1975年版的《旧唐书》,明明是“竭诚则胡越为一体”。再看1990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由骈宇骞、骈骅编著的《贞观政要》,亦写作“胡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推测大概是承人教版的错误而来的。人教版在教材中也收入此篇,但是选择的版本是晚清时期编的《魏郑文公集》。在此书中,“胡越”是写成“吴越”的,但是这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物,原文并非如此。清朝的皇室是满族血统,属“胡”、“夷”、“鞑虏”,故而凡古书中出现相关的字,清代都视为忌讳,一律删改。鄂昌因《塞上吟》一诗中称蒙古人为“胡儿”,被乾隆认为是“悖逆”、“影射讥讽”而被处死。所以“胡越”就被改成了“吴越”。其实这个错误也发生在苏教版教材上,他们选了清代康熙年间由董洁领衔主编的《全唐文》,里面也是写作“吴越”的。明白了“吴越”乃“胡越”之误,那么 “胡越”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元代戈直《贞观治要》注为“胡越者,极南北之间,言至异可同也”,这就与什么吴国、越国的大相径庭了。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白居易《琵琶行》一诗中。编者所选版本是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出版的《白氏长庆集》。我们知道,这次影印是根据宋代绍兴刻本而来。而宋代刻本明确写作“幽咽泉流水下难”,教材中却成了“幽咽泉流冰下难”。
2 通假体例混乱
贵州福泉中学的邓木辉先生在《高中<语文>通假字术语运用分析及建议》一文就曾指出高中教材中的通假字问题。他说最大的问题是“通”、“同”混用,还有异形词时而用“通”,时而用“同”,时而用“也写作”或“也作”,此外有的通假字不用“通”“同”术语注释。直接用本字注释。
这些问题在粤教版教材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有将古今字注为通假字的,比如第一册的《静女》中有“爱而不见”,注为:通“现”,出现。我们一般用“通”来标识通假字的。那何谓通假字?裘锡圭先生在其《文字学概要》中反复强调了这种观点:“我们这里说的是狭义的通假,指借一个同音或音近的字来表示一个本有其字的词”。所以通假字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两字必须是同时并存的,不然也就没有借用的必要了。查阅王力先生主编的《王力古汉语字典》,见字有如下注释:2.见(就读),胡甸切,去,霰韵,匣,元部。㈢谒见,拜见。左传庄公十年:“公将战,曹刽请~。”论语季氏:“冉有季路~于孔子。”㈣被看见,出现。论语泰伯:“天下有道则~,无道则隐。”战国策燕策三:“图穷而匕首~。”㈤现成。史记项羽本纪:“军无~粮。”可见课文中两例的“出现”的意思是“见”本身就有的,也就是说“见”即为本字。这一点在“现”的释义部分也有所反应。现:,胡甸切,去,霰韵,匣,后起字。㈠在显示、出现等意义上,古本作“见”。㈡【现在】,佛教以今时为现在。唐玄奘译阿毗达磨俱舍论二十分别随眠品五之二“有作用时名为现在”。此外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只收录了“见”字,而未收“现”字。从这两点看,“现”字当出现在“见”之后,这就和裘锡圭先生所说的“表示一个本有其字的词”相矛盾,故刻本注为“通”是不够妥当的。还有将通假字用“同”来注释的。第二册林觉民的《与妻书》一文中,出现了“称心快意,几家能彀”。注为:彀同够。“彀”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是:【唐韵】古切【集韵】居切,音遘。【广雅】张也。【玉篇】张弓弩。【孟子】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史记·李牧传】彀者十万人。【周亚夫传】彀弓弩持满。又通作勾。【詩·大雅】敦弓既勾。而“够”的释义是:【广韵】古切【集韵】居切,音遘。聚也,多也。【左思·魏都赋】繁富夥够,不可单究。又【广韵】恪切【集韵】墟侯切,音抠。义同。两者之间有着很大区别,是不可以用“同”来注解的,应该注作表示通假的“通”。此外还有将异形词注为通假的现象。第五册李密的《陈情表》中,又“孤苦零丁”,课文注为:“通伶仃”。其实“零丁”和“伶仃”是并存并用的同音(指声母、韵母和声调完全相同)、同义(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属于异形词的范畴,归入通假字之列当属错误。
3 课文释义不当
课文的注释,涉及到训诂。近代著名学者黄侃先生就曾说:“诂者,故也,即本来之谓。训者,顺也,即引申之谓。训诂者用语言解释语言之谓。若以此地之语释彼地之语,或以此时之语释昔时之语,虽属训诂之所有事,而非构成之原理。真正之训诂学,即以语言解释语言,初无时地之限域,且论其法式,明其义例,以求语言文字之系统与根源是也。”所以在注解过程中, 要做到准确详尽,尤其是容易忽略的细节部分。
第四册贾谊的《过秦论》一篇中,有“赢粮而景从”句。课文注为:“担着粮食若影随行的跟着”。粗看没有多大问题,句意也说得通。但是,“粮”到底是不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粮食”呢?其实不然。我们今天所说的“粮食”在古文字中是写作“榖”的。《说文》中有注:“粮,谷食也。从米,量声。”清人段玉裁注:“《周礼·廪人》‘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食’,郑云:‘行道曰粮。’按《诗》云:‘乃裹餱粮。’《庄子》云:‘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皆谓行道也。”可见“粮”在古代特指行军途中所用的干粮。
此外,部分注释部分与史实不符,考证不当。在必修三《琵琶行》一篇中,有“予左迁九江郡司马”,课文注为:九江郡,隋置,唐代称江州或浔阳郡,治所在今江西九江。此说有误。九江开发历史较早。夏、商时期,九江属荆、扬二州之域,春秋时九江属吴之西境,楚之东境,因而有“吴头楚尾”之称。九江郡作为行政区划最早出现在秦代,秦始皇划天下为三十六郡,就有九江郡。治所在寿春(今安徽寿县),辖境约今安徽、河南淮河以南,湖北黄冈以东和江西全省,以“九江”在境内得名。东晋时称寻阳郡,到了隋代改为九江郡。如果说九江郡是隋置,则谬矣。确切的注释应该也是隋代以今江西九江市为治所而设立的郡。
在第三册《书愤》一诗中,有“楼船夜雪瓜洲渡”句,课文注为:楼船,高大的战船。该释义突出了“楼船”的高大特征,但是没有突出外观像楼的特点。楼船是我国古代海军装备的一种大型战船。船上建有重楼,因而得名。有的作为指挥舰。春秋时期,随着战船建造技术和作战需要的发展,出现具有重楼式上层建筑的战船,统称楼船。公元前525年,在吴楚长岸之战中,吴军曾以吴王座舰——大型楼船余皇,作为指挥舰。至汉代,楼船进入大发展阶段。汉武帝准备征服南越,遂建造大型楼船,起上层建筑3~4重,高10丈,可载1000人。各重上层建筑均设有舱室、女墙、战格,作为士卒战斗的依托和防护设施。船上多竖旌旗,以壮声威。楼船成为舟师的主力战舰,从而亦成为舟师的代称,故汉代舟师通称为楼船军,简称楼船,或船军;士卒称为楼船士,领率官称为楼船将军,督造楼穿的称为楼船官。但是楼船因为其重心较高,所以抗击风浪的能力弱。三国时期吴国孙权曾命董袭“督五楼船往濡须口”,不料风暴骤起,五艘楼船全部沉没。因此楼船一般只用于江湖(主要是长江)和近海作战,所以在瓜洲渡出现楼船是符合史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