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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 A
1.引子
文字记载了我们所经历的许多东西,那么建筑是否具有这种能力呢?记得小的时候生活在济南的老城区,现在回想起来让人颇有几分感触,每天都生活在红瓦砖墙的平房里,游戏在邻里围成的小院里,穿梭在青石板铺成的小巷里。最让我记忆的是早上的阳光透过方格子窗洒进来的阳光,一条一条的透射在地上,让人看得见尘土在空气中飞扬。由于这种条件,所以室内外的温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而所有的人都在这路年复一年的快乐生活。
这时,我觉得我所经历的建筑记载了我自己小时候的生活。一段让人历历在目的生活,而这种记忆又不完全是建筑本身所能承担的,如果没有人这个主体的行为,一切又都会消失。不论从哪个角度,我们似乎都有义务去保留这样一种记忆。对于这种反映是不是因为我自身所具有的文化水平决定的呢?当我跟母亲说起来的时候,她也会讲许多她在村子里所经历的事情,这让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种情感,对过去生活过的空间的一种回忆。
2.文人
作为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也许更能从文化和社会的角度来说明保护的价值。虽然这不是一种直接的方式,但我们的记忆往往会被他们打动。
在横丝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北平到北京——一部文人笔下的城市没落史”中,作者摘选了多位文人对北京各种风物人情的描述,从各个侧面对北京这个城市和它的建筑的演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一段写道:“拆墙大院——有人打了个比喻,环线如同一根根项链一样,把大院串了起来,有人又说,大院就像一个个水泡,环线一扎,水花四溅。很久以来,北京市民的居住环境有两多:首先当然是胡同多,据说真正的老北京仍然在这里延续着‘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的市井生涯;其次,则是大院多,建国后,迁入京城的新移民,早就围地筑墙,确立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院中之院,墙中之墙,再一次构成了继四合院之后,北京城的另一幅骨骼和框架,同时也从这里孕育出了影响北京半个世纪的大院文化。”
这其中所涉及的建筑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经历的,而正是这样我们才司空见惯,对它的保护是如此的难以进行。看到一片一片的四合院被彻底的移为平地,我们有多少人会叹息,恐怕不多,只有那些少数的人还在撕心裂肺的呼吁,可究竟会有多少人去理睬!经濟的发展是否能淹没一切?我们在得到物质的同时,是否也少了许多值得我们回忆的东西,而这些记载我们回忆的场景和建筑似乎也在离我们越来越远!
3.建筑师
如果说建筑师也是一个群体的话,那么他与建筑保护的关系似乎更加的密切。俄罗斯修复科学院主席O.I.普鲁金在他的文章《21世纪的古建筑保护和修复》中一开始就提出了三个问题:还需不需要古建筑保护和修复?还需不需要古代建筑文化遗产?还需不需要保护和延续古老的人类文化?其实这个问题在建筑师中也有强烈的反应,就如当年梁思成护城一样,我们的力量显得那样的渺小,在大家都在追求物质上的极大超越的时候,我们的声音就显得更加的渺小了。而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让他们更加认不清方向,好像我们更喜欢假古董,还是推倒重来线的方便和痛快。这一问题让建筑师不断的反思,我们所努力保护的东西究竟是为了谁的利益呢?我们无数次的呼吁和失败是否说明我们所强调的东西与大众的利益是相违背的呢?问题是如此的难懂,仿佛让我们一次次陷入深渊,而这种痛苦仿佛又好像只有我们知道一样,所以我们应该把基本的问题解决掉,除了从审美的角度来保护以外,我们究竟把这种保护的行为看作是为谁负责?也许我们是为了保存一种空间,一种场景,甚至说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文化,那么这种文化是否和现实的环境相融合吗?我们是否违背了大众的利益呢?因此他们根本就不会听我们所谓的“美”。这种美让他们无法理解,而且他们也不想理解。
“一座城市,因为有历史才有故事,因为有故事才会唤起人们渺茫的追忆,从而召集着远近的人群”。这是《世界建筑》中的一句话,而意大利的建筑师马西莫·卡尔马西就是一位对建筑修复和保护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人。他不知道是否承认事物有生也有死,他所作的就是让建筑重生对于一个废墟来说,也许它不再有什么利用的价值,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的不可利用正是它的价值所在,它记忆了许多东西,无论是美还是丑恶。创造是美的,颠覆是美的,而重生也是美德。
4.大众
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赋予了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摧毁那些表面上没有价值的东西。大众是现实的,我们不可能让他们生活在没有自来水,没有独用的厕所,没有隐私权的环境里,这样的话我们就太自私和虚伪了。我们不可能这样来强迫他们保护我们觉得值得保护的东西,不可能让他们去扮演村夫,而且必须是我们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村夫,好让我们在娱乐的时候去享受所谓水乡带来的安静恬静,在这个平衡点上我们犯了错误,我们让大众感到反感,我们首先要反思。
从保护的价值来说,应该使建筑和人的行为一起考虑,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像博物馆那样采用机械的,封闭的方式来保护值得审美的玩意儿,这样做我们注定要失败,但也不是全部推倒重来,极端的方法已经让无数的悲剧重演,我们是不是喜欢在将来用数倍于现在的代价去重视如今不被我们所珍惜的东西呢?群体保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高兴的是我们已经开始在努力了,它虽然有许多的困难,而且它的边界还不清晰,但为了保护由历史沉淀下来的生活空间,我想一切都是值得的,也是一种快乐。那么上海的新天地是否可以作为一个例子,我们还不知道。
库哈斯说:“毫不夸张地讲,一个像阿姆斯特丹一样的城市,现在已经差不多被它的维护措施破坏了。”
可见,我们还不能对自己的保护行为过早的下结论,因为时间还很长。
5.结束
S·E·拉斯姆森在他的《建筑体验》中说:“要建立一套绝对的标准和尺度来判断建筑的价值是行不通的,因为每一栋有价值的建筑物,就像所有的艺术品一样,有它自己的标准。”
我们不能放弃对审美的追求,我们也要对生活负责。个人的观念并不能代表全部,而全部人的观念还无法实现统一,那么现在只有做一个妥协,利益平衡了,大家可以走下去,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了!
1.引子
文字记载了我们所经历的许多东西,那么建筑是否具有这种能力呢?记得小的时候生活在济南的老城区,现在回想起来让人颇有几分感触,每天都生活在红瓦砖墙的平房里,游戏在邻里围成的小院里,穿梭在青石板铺成的小巷里。最让我记忆的是早上的阳光透过方格子窗洒进来的阳光,一条一条的透射在地上,让人看得见尘土在空气中飞扬。由于这种条件,所以室内外的温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而所有的人都在这路年复一年的快乐生活。
这时,我觉得我所经历的建筑记载了我自己小时候的生活。一段让人历历在目的生活,而这种记忆又不完全是建筑本身所能承担的,如果没有人这个主体的行为,一切又都会消失。不论从哪个角度,我们似乎都有义务去保留这样一种记忆。对于这种反映是不是因为我自身所具有的文化水平决定的呢?当我跟母亲说起来的时候,她也会讲许多她在村子里所经历的事情,这让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种情感,对过去生活过的空间的一种回忆。
2.文人
作为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也许更能从文化和社会的角度来说明保护的价值。虽然这不是一种直接的方式,但我们的记忆往往会被他们打动。
在横丝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北平到北京——一部文人笔下的城市没落史”中,作者摘选了多位文人对北京各种风物人情的描述,从各个侧面对北京这个城市和它的建筑的演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一段写道:“拆墙大院——有人打了个比喻,环线如同一根根项链一样,把大院串了起来,有人又说,大院就像一个个水泡,环线一扎,水花四溅。很久以来,北京市民的居住环境有两多:首先当然是胡同多,据说真正的老北京仍然在这里延续着‘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的市井生涯;其次,则是大院多,建国后,迁入京城的新移民,早就围地筑墙,确立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院中之院,墙中之墙,再一次构成了继四合院之后,北京城的另一幅骨骼和框架,同时也从这里孕育出了影响北京半个世纪的大院文化。”
这其中所涉及的建筑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经历的,而正是这样我们才司空见惯,对它的保护是如此的难以进行。看到一片一片的四合院被彻底的移为平地,我们有多少人会叹息,恐怕不多,只有那些少数的人还在撕心裂肺的呼吁,可究竟会有多少人去理睬!经濟的发展是否能淹没一切?我们在得到物质的同时,是否也少了许多值得我们回忆的东西,而这些记载我们回忆的场景和建筑似乎也在离我们越来越远!
3.建筑师
如果说建筑师也是一个群体的话,那么他与建筑保护的关系似乎更加的密切。俄罗斯修复科学院主席O.I.普鲁金在他的文章《21世纪的古建筑保护和修复》中一开始就提出了三个问题:还需不需要古建筑保护和修复?还需不需要古代建筑文化遗产?还需不需要保护和延续古老的人类文化?其实这个问题在建筑师中也有强烈的反应,就如当年梁思成护城一样,我们的力量显得那样的渺小,在大家都在追求物质上的极大超越的时候,我们的声音就显得更加的渺小了。而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让他们更加认不清方向,好像我们更喜欢假古董,还是推倒重来线的方便和痛快。这一问题让建筑师不断的反思,我们所努力保护的东西究竟是为了谁的利益呢?我们无数次的呼吁和失败是否说明我们所强调的东西与大众的利益是相违背的呢?问题是如此的难懂,仿佛让我们一次次陷入深渊,而这种痛苦仿佛又好像只有我们知道一样,所以我们应该把基本的问题解决掉,除了从审美的角度来保护以外,我们究竟把这种保护的行为看作是为谁负责?也许我们是为了保存一种空间,一种场景,甚至说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文化,那么这种文化是否和现实的环境相融合吗?我们是否违背了大众的利益呢?因此他们根本就不会听我们所谓的“美”。这种美让他们无法理解,而且他们也不想理解。
“一座城市,因为有历史才有故事,因为有故事才会唤起人们渺茫的追忆,从而召集着远近的人群”。这是《世界建筑》中的一句话,而意大利的建筑师马西莫·卡尔马西就是一位对建筑修复和保护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人。他不知道是否承认事物有生也有死,他所作的就是让建筑重生对于一个废墟来说,也许它不再有什么利用的价值,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的不可利用正是它的价值所在,它记忆了许多东西,无论是美还是丑恶。创造是美的,颠覆是美的,而重生也是美德。
4.大众
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赋予了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摧毁那些表面上没有价值的东西。大众是现实的,我们不可能让他们生活在没有自来水,没有独用的厕所,没有隐私权的环境里,这样的话我们就太自私和虚伪了。我们不可能这样来强迫他们保护我们觉得值得保护的东西,不可能让他们去扮演村夫,而且必须是我们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村夫,好让我们在娱乐的时候去享受所谓水乡带来的安静恬静,在这个平衡点上我们犯了错误,我们让大众感到反感,我们首先要反思。
从保护的价值来说,应该使建筑和人的行为一起考虑,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像博物馆那样采用机械的,封闭的方式来保护值得审美的玩意儿,这样做我们注定要失败,但也不是全部推倒重来,极端的方法已经让无数的悲剧重演,我们是不是喜欢在将来用数倍于现在的代价去重视如今不被我们所珍惜的东西呢?群体保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高兴的是我们已经开始在努力了,它虽然有许多的困难,而且它的边界还不清晰,但为了保护由历史沉淀下来的生活空间,我想一切都是值得的,也是一种快乐。那么上海的新天地是否可以作为一个例子,我们还不知道。
库哈斯说:“毫不夸张地讲,一个像阿姆斯特丹一样的城市,现在已经差不多被它的维护措施破坏了。”
可见,我们还不能对自己的保护行为过早的下结论,因为时间还很长。
5.结束
S·E·拉斯姆森在他的《建筑体验》中说:“要建立一套绝对的标准和尺度来判断建筑的价值是行不通的,因为每一栋有价值的建筑物,就像所有的艺术品一样,有它自己的标准。”
我们不能放弃对审美的追求,我们也要对生活负责。个人的观念并不能代表全部,而全部人的观念还无法实现统一,那么现在只有做一个妥协,利益平衡了,大家可以走下去,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