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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一些中小学教师在利用课余时间给一些学生补习功课,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有时还可能获得高额收入,甚至有的教师在课外做家教挣的钱比他们的工资还高。这种现象可以称做“有偿家教”。“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尽管各方都采取了一定措施,许多学校明文禁止在校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但这种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因此,本文将分析“有偿家教”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揭示其弊端,提出相关解决策略。
一、 有偿家教为何“经久不衰”
(一) 迎合家长的需求
尽管当前学校教育公平存在很多问题,但当前的学校升学制度相对是一个公平的措施。在中小学教育中,特别是初三、高三年级,这是决定学生命运的。因此,当前优质高中入学考试和大学入学考试竞争相当激烈。
于是,在当前巨大的升学压力下,许多家长就会想方设法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以求在入学考试中取得好分数,从而进入优质高中或大学。许多学生家长有着很强烈地为孩子“培优”而寻找、甚至重金“悬赏”优秀教师的需求。[1]于是,教师的“有偿家教”就成了家长期望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重要途径。这也是因为:一方面,家长相信通过这样的辅导能够促进自己孩子学习成绩的提高,他们认为孩子在“专职”教师(甚至是他们孩子自己的任课教师)的补习下,要比那些“非专业”补习人员(如培训机构的家教等)更有效果;另一方面,家长认为“有偿家教”也是他们与教师加强联系的一个“难得机会”,为了提高自己孩子的成绩,家长一般都要与教师加强联系,增进认识,但如果教师总是给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的话,家长会觉得不好意思,毕竟占用了教师的宝贵时间,家长想对教师进行补偿(送礼、请客等)又怕被别人说闲话。“有偿家教”这种形式的出现,可谓“合情合理”,教师对孩子进行家教,自然应该给予一定费用,解决了他们想对教师进行“补偿”的难题。正是在这种心理下,很多家长都希望教师进行辅导,“有偿家教”迎合了家长的需要。
(二) 教师增加收入的“良好渠道”
“有偿家教”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双赢”。如上所述,它一方面迎合了家长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增加教师收入的目的。
教师工资偏低使其生活质量不高。当前,教师工资并不高,如果是刚毕业的新教师,那就更低。尤其是在当前房价、物价如此高的情况下,新教师如果没有父母经济的支持,就凭自己的基本工资收入想在城市中买一套房子,可能至少需要奋斗几十年。在教师工资偏低导致生活质量不高的情况下,教师就必须通过其他途径来增加自己的收入,从而改善自己的生活处境,提高生活质量。
“有偿家教”则成了教师增加收入的“良好渠道”。首先,教师的“有偿家教”收入可观。一篇题为《山东荣成教育局回应五中补课收入百万:分文未收》的文中指出,近日,十省网友在“各地教育官员留言板”中曝光了各地暑期违规补课的情况。一位自称是山东威海农村学生家长的网友称:荣成五中暑期收费补课,一个年级就要收取将近百万的补习费。[2]补课费之所以收入如此可观,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方面,有偿家教没有收入标准限制,有偿家教属于私人办学,国家没有对收入标准进行规定,收入标准主要由教师自己或办学群体决定,因此可高可低;另一方面,家长也不会少给钱,当家教开始,教师向学生或家长讲好价格后,学生家长不可能和教师讲价,“一口价”,不会少给教师钱。其次,家教是教师的“拿手活”。家教的基本内容多数是教师所任教学科,因此教学起来得心应手,根本不需要费多少心思;家教的要求更没有学校教育那样严格,相对比较宽松,不像学校教育还有学校考核标准那样的要求。
(三) 教师管理依然存在“漏洞”
首先,禁止“有偿家教”制度制订不够完善。当前,禁止“有偿家教”的制度在有些地区、学校已经制订,如北京市教委日前公布《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根据这个试行办法,教师出现“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偿培训,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培训”等行为,年度考核将列为不合格,取消学年奖。[3]但还是有很多地区、学校没有制订相关制度进行约束“有偿家教”的进行。此外,有些地区、学校已经制订的相关制度也不够科学与完善,并存在“漏洞”,如有些制度中的处罚要求过低,不能对“有偿家教”者起到威慑作用。
其次,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有些地区、学校虽然制度已制订,但没有按时按章严格执行,制度只是处于“形式”。这样做的后果是:这样的制度不但不起作用,反而起反作用。因为“有偿家教”者会觉得这样的制度只是个“形式”,是个“摆设”,根本没有约束力。
二、 “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隐藏的弊端
(一) 有损教师形象
课外辅导是教师工作任务中的一项应尽责任,是不收费用的。当学生学习有困难时,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利用课后或课外时间对其进行辅导,以期学生学习进步。在课外辅导中,教师是无私奉献的,充满了对学生的关爱,而不是以获取某些利益为目的的,学生、家长在心里敬佩教师的职业道德、无私奉献精神。当“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后,教师对学生家教,虽然也是在为学生进行辅导学习,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挣钱。这样,以前那种风里雨里为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的情况不见了,而变成了像“商业活动”一样。由此,“有偿家教”违背了“爱岗敬业,献身教育”这一师德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偏离了“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这一师德的核心,从而影响了教师在家长、学生心目中的高尚形象。
(二) 影响学生发展
首先,导致有些学生在课堂上更不认真学习。“有偿家教”进行后,由于“有偿家教”与课外辅导不同,是一种长期、相对定期的辅导,导致有些学生形成这样的心理:即使自己上课没有学好也没有关系,课外老师还会进行辅导的。在这种心理影响下,学生上课注意力可能就会不太集中,学习更不太认真。这样不但影响了当堂课的学习效果,更为严重的是,久而久之,还会使学生养成一种学习态度不认真的习惯。其次,学生形成很强的依赖意识,很难独立学习。“有偿家教”进行后,有些学生同样会认为:上课不学习也没有关系,反正有老师在,我不会,老师反正得帮助我,我是付钱的。长此以往,学生会形成很强的依赖意识,依赖在教师的辅导、帮助下进行学习,而自己很难形成独立学习的习惯。再次,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生负担。绝大多数学生是被逼迫、诱使、无奈参加的,这些家教补习多以应试训练为主,或以特色教育、兴趣教育为名行应试教育之实,使学生疲于应付,占用了学生休息时间,扼杀了学生的兴趣和天性,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4]
(三) 影响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
当前“有偿家教”已陷入了一个的怪圈。一些教师争先恐后、想方设法地进行“有偿家教”,希望赚取大量额外收入。这样可能导致教师产生一种“故意教不好、留有问题”,从而创造“有偿家教”机会的意识与习惯。课外辅导是要讲问题的,如果学生上课都听明白了,课后教师还辅导什么呢?所以有些教师可能会有意识地在课堂中留有一些难题。在这样的动机与行为下,教师可能不会认真教学,不会钻研业务,从而不能使自己的教学水平得到提高。还有的教师,特别是新教师,因尚无机会、能力开展家教补习,产生了不平衡感、失落感,进而过早引发职业倦怠。[4]因此,“有偿家教”贻误了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
(四) 使教师、学生、家长的关系趋向畸形发展
首先,“有偿家教”异化了师生关系。当“有偿家教”进行后,有些学生会以为教师是自己父母花钱雇来的,像工人打工一样,是为自己服务的。他们之间好像成了一种“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关系,扭曲了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和学生“尊敬师长”的人格形象。其次,“有偿家教”使教师与家长之间成了“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关系,他们之间更多具有了“权钱交易”关系,带上了钱利交易色彩。再次,“有偿家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之间的团结,导致团队精神和团队意识的下降。为了多辅导一些学生、赚取更多的钱,教师之间也要进行竞争,这样就影响了他们之间的团结与合作。由此可见,“有偿家教”使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趋向畸形发展,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及教师自身的发展。
三、 防止“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的策略
(一) 家长要拒绝“有偿家教”
1. 家长要转变观念,拒绝“有偿家教”
传统的观念中,有些家长认为“有偿家教”不但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而且能够与教师加强关系,增进认识,因此家长接纳“有偿家教”。但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有偿家教”有损师德形象,影响学生学习的发展,影响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使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趋向畸形。家长应意识到“有偿家教”对实现促进自己孩子学习进步的愿望及其他很多方面都是无益的。
2. 家长要转变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方式
家长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方式有很多,不必只用“有偿家教”的形式。比如,家长可以自己辅导孩子。家长自己辅导孩子,一方面能促进孩子的学习成绩提高,另一方面也能为孩子做一个“好好学习”的榜样。又如,可以让自己的孩子与其他同学互相帮助,共同学习。同学之间的互助学习,一方面可以促进他们学习成绩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同学之间的合作。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让学生学会独立学习,不再总是需要其他人的辅导。
(二) 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教师收入
1. 提高教师基本工资
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原因之一是自己工资收入过低,生活质量不高。因此防止“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的策略重要之一就是增加教师的收入。只有教师的收入提高了,生活质量得到保证了,他们才有可能停止额外的“有偿家教”,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就有可能进行属于其工作范围以内的课外辅导了。因此,相应地提高教师的基本工资是一个重要策略。
2. 利用其他非基本工资渠道增加教师收入
除了基本工资提高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其他非基本工资渠道增加教师收入。当然,这里的其他非基本工资渠道是除“有偿家教”以外的、既可以发展学校又可以提高教师收入的渠道。通过这样的渠道使教师获得更高一些的收入,他们才会对自己的工作有干劲。例如,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可以扩大与教师工作有关的奖金的种类和提高奖金的额度。此外,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可能会有很多项目、基金,可以鼓励、支持与帮助教师进行申请。
(三) 加强教师管理与监督
1. 完善禁止“有偿家教”制度
如果有完善的禁止“有偿家教”制度进行约束,那么,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会得到一定的控制。禁止“有偿家教”制度的完善,一方面,需要已经制订了制度的地区、学校进一步检查自己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并及时修改;另一方面,那些还没有制订相应制度的地区、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制度。有些研究者也提出禁止“有偿家教”的地方立法原则:原则规定,有限规定;统筹兼顾,形成合力;禁疏并举,寓禁于疏。[4]
2. 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已经有完备禁止“有偿家教”制度的地区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首先,学校领导要把禁止“有偿家教”制度落到实处。如果真的有教师,甚至是某些领导还在进行“有偿家教”,那么学校领导要依据制度对其进行处罚与问责。其次,学校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管。上级部门要通过各种措施经常监督与管理每个学校制订的、禁止“有偿家教”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再次,对没有严格执行的学校,学校的主管部门要追究其责任,捍卫制度的效力,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 武兴华. 对“有偿家教”屡禁不止的几点看法[J]. 教学与管理,2011(4).
[2] http://edu.people.com.cn/GB/15278061.html.
[3] 王超群. 《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规定:教师搞有偿家教拿不到学年奖[J]. 中国教育学刊,2010(2).
[4] 杨旭.禁止“有偿家教”的地方立法思考[J]. 当代教育科学,2010(8).
一、 有偿家教为何“经久不衰”
(一) 迎合家长的需求
尽管当前学校教育公平存在很多问题,但当前的学校升学制度相对是一个公平的措施。在中小学教育中,特别是初三、高三年级,这是决定学生命运的。因此,当前优质高中入学考试和大学入学考试竞争相当激烈。
于是,在当前巨大的升学压力下,许多家长就会想方设法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以求在入学考试中取得好分数,从而进入优质高中或大学。许多学生家长有着很强烈地为孩子“培优”而寻找、甚至重金“悬赏”优秀教师的需求。[1]于是,教师的“有偿家教”就成了家长期望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重要途径。这也是因为:一方面,家长相信通过这样的辅导能够促进自己孩子学习成绩的提高,他们认为孩子在“专职”教师(甚至是他们孩子自己的任课教师)的补习下,要比那些“非专业”补习人员(如培训机构的家教等)更有效果;另一方面,家长认为“有偿家教”也是他们与教师加强联系的一个“难得机会”,为了提高自己孩子的成绩,家长一般都要与教师加强联系,增进认识,但如果教师总是给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的话,家长会觉得不好意思,毕竟占用了教师的宝贵时间,家长想对教师进行补偿(送礼、请客等)又怕被别人说闲话。“有偿家教”这种形式的出现,可谓“合情合理”,教师对孩子进行家教,自然应该给予一定费用,解决了他们想对教师进行“补偿”的难题。正是在这种心理下,很多家长都希望教师进行辅导,“有偿家教”迎合了家长的需要。
(二) 教师增加收入的“良好渠道”
“有偿家教”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双赢”。如上所述,它一方面迎合了家长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增加教师收入的目的。
教师工资偏低使其生活质量不高。当前,教师工资并不高,如果是刚毕业的新教师,那就更低。尤其是在当前房价、物价如此高的情况下,新教师如果没有父母经济的支持,就凭自己的基本工资收入想在城市中买一套房子,可能至少需要奋斗几十年。在教师工资偏低导致生活质量不高的情况下,教师就必须通过其他途径来增加自己的收入,从而改善自己的生活处境,提高生活质量。
“有偿家教”则成了教师增加收入的“良好渠道”。首先,教师的“有偿家教”收入可观。一篇题为《山东荣成教育局回应五中补课收入百万:分文未收》的文中指出,近日,十省网友在“各地教育官员留言板”中曝光了各地暑期违规补课的情况。一位自称是山东威海农村学生家长的网友称:荣成五中暑期收费补课,一个年级就要收取将近百万的补习费。[2]补课费之所以收入如此可观,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方面,有偿家教没有收入标准限制,有偿家教属于私人办学,国家没有对收入标准进行规定,收入标准主要由教师自己或办学群体决定,因此可高可低;另一方面,家长也不会少给钱,当家教开始,教师向学生或家长讲好价格后,学生家长不可能和教师讲价,“一口价”,不会少给教师钱。其次,家教是教师的“拿手活”。家教的基本内容多数是教师所任教学科,因此教学起来得心应手,根本不需要费多少心思;家教的要求更没有学校教育那样严格,相对比较宽松,不像学校教育还有学校考核标准那样的要求。
(三) 教师管理依然存在“漏洞”
首先,禁止“有偿家教”制度制订不够完善。当前,禁止“有偿家教”的制度在有些地区、学校已经制订,如北京市教委日前公布《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根据这个试行办法,教师出现“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有偿培训,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培训”等行为,年度考核将列为不合格,取消学年奖。[3]但还是有很多地区、学校没有制订相关制度进行约束“有偿家教”的进行。此外,有些地区、学校已经制订的相关制度也不够科学与完善,并存在“漏洞”,如有些制度中的处罚要求过低,不能对“有偿家教”者起到威慑作用。
其次,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有些地区、学校虽然制度已制订,但没有按时按章严格执行,制度只是处于“形式”。这样做的后果是:这样的制度不但不起作用,反而起反作用。因为“有偿家教”者会觉得这样的制度只是个“形式”,是个“摆设”,根本没有约束力。
二、 “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隐藏的弊端
(一) 有损教师形象
课外辅导是教师工作任务中的一项应尽责任,是不收费用的。当学生学习有困难时,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利用课后或课外时间对其进行辅导,以期学生学习进步。在课外辅导中,教师是无私奉献的,充满了对学生的关爱,而不是以获取某些利益为目的的,学生、家长在心里敬佩教师的职业道德、无私奉献精神。当“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后,教师对学生家教,虽然也是在为学生进行辅导学习,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挣钱。这样,以前那种风里雨里为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的情况不见了,而变成了像“商业活动”一样。由此,“有偿家教”违背了“爱岗敬业,献身教育”这一师德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偏离了“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这一师德的核心,从而影响了教师在家长、学生心目中的高尚形象。
(二) 影响学生发展
首先,导致有些学生在课堂上更不认真学习。“有偿家教”进行后,由于“有偿家教”与课外辅导不同,是一种长期、相对定期的辅导,导致有些学生形成这样的心理:即使自己上课没有学好也没有关系,课外老师还会进行辅导的。在这种心理影响下,学生上课注意力可能就会不太集中,学习更不太认真。这样不但影响了当堂课的学习效果,更为严重的是,久而久之,还会使学生养成一种学习态度不认真的习惯。其次,学生形成很强的依赖意识,很难独立学习。“有偿家教”进行后,有些学生同样会认为:上课不学习也没有关系,反正有老师在,我不会,老师反正得帮助我,我是付钱的。长此以往,学生会形成很强的依赖意识,依赖在教师的辅导、帮助下进行学习,而自己很难形成独立学习的习惯。再次,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生负担。绝大多数学生是被逼迫、诱使、无奈参加的,这些家教补习多以应试训练为主,或以特色教育、兴趣教育为名行应试教育之实,使学生疲于应付,占用了学生休息时间,扼杀了学生的兴趣和天性,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4]
(三) 影响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
当前“有偿家教”已陷入了一个的怪圈。一些教师争先恐后、想方设法地进行“有偿家教”,希望赚取大量额外收入。这样可能导致教师产生一种“故意教不好、留有问题”,从而创造“有偿家教”机会的意识与习惯。课外辅导是要讲问题的,如果学生上课都听明白了,课后教师还辅导什么呢?所以有些教师可能会有意识地在课堂中留有一些难题。在这样的动机与行为下,教师可能不会认真教学,不会钻研业务,从而不能使自己的教学水平得到提高。还有的教师,特别是新教师,因尚无机会、能力开展家教补习,产生了不平衡感、失落感,进而过早引发职业倦怠。[4]因此,“有偿家教”贻误了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
(四) 使教师、学生、家长的关系趋向畸形发展
首先,“有偿家教”异化了师生关系。当“有偿家教”进行后,有些学生会以为教师是自己父母花钱雇来的,像工人打工一样,是为自己服务的。他们之间好像成了一种“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关系,扭曲了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和学生“尊敬师长”的人格形象。其次,“有偿家教”使教师与家长之间成了“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关系,他们之间更多具有了“权钱交易”关系,带上了钱利交易色彩。再次,“有偿家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之间的团结,导致团队精神和团队意识的下降。为了多辅导一些学生、赚取更多的钱,教师之间也要进行竞争,这样就影响了他们之间的团结与合作。由此可见,“有偿家教”使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趋向畸形发展,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及教师自身的发展。
三、 防止“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的策略
(一) 家长要拒绝“有偿家教”
1. 家长要转变观念,拒绝“有偿家教”
传统的观念中,有些家长认为“有偿家教”不但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而且能够与教师加强关系,增进认识,因此家长接纳“有偿家教”。但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有偿家教”有损师德形象,影响学生学习的发展,影响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使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趋向畸形。家长应意识到“有偿家教”对实现促进自己孩子学习进步的愿望及其他很多方面都是无益的。
2. 家长要转变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方式
家长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方式有很多,不必只用“有偿家教”的形式。比如,家长可以自己辅导孩子。家长自己辅导孩子,一方面能促进孩子的学习成绩提高,另一方面也能为孩子做一个“好好学习”的榜样。又如,可以让自己的孩子与其他同学互相帮助,共同学习。同学之间的互助学习,一方面可以促进他们学习成绩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同学之间的合作。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让学生学会独立学习,不再总是需要其他人的辅导。
(二) 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教师收入
1. 提高教师基本工资
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原因之一是自己工资收入过低,生活质量不高。因此防止“课外辅导”变成“有偿家教”的策略重要之一就是增加教师的收入。只有教师的收入提高了,生活质量得到保证了,他们才有可能停止额外的“有偿家教”,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就有可能进行属于其工作范围以内的课外辅导了。因此,相应地提高教师的基本工资是一个重要策略。
2. 利用其他非基本工资渠道增加教师收入
除了基本工资提高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其他非基本工资渠道增加教师收入。当然,这里的其他非基本工资渠道是除“有偿家教”以外的、既可以发展学校又可以提高教师收入的渠道。通过这样的渠道使教师获得更高一些的收入,他们才会对自己的工作有干劲。例如,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可以扩大与教师工作有关的奖金的种类和提高奖金的额度。此外,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可能会有很多项目、基金,可以鼓励、支持与帮助教师进行申请。
(三) 加强教师管理与监督
1. 完善禁止“有偿家教”制度
如果有完善的禁止“有偿家教”制度进行约束,那么,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会得到一定的控制。禁止“有偿家教”制度的完善,一方面,需要已经制订了制度的地区、学校进一步检查自己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并及时修改;另一方面,那些还没有制订相应制度的地区、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制度。有些研究者也提出禁止“有偿家教”的地方立法原则:原则规定,有限规定;统筹兼顾,形成合力;禁疏并举,寓禁于疏。[4]
2. 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已经有完备禁止“有偿家教”制度的地区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首先,学校领导要把禁止“有偿家教”制度落到实处。如果真的有教师,甚至是某些领导还在进行“有偿家教”,那么学校领导要依据制度对其进行处罚与问责。其次,学校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管。上级部门要通过各种措施经常监督与管理每个学校制订的、禁止“有偿家教”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再次,对没有严格执行的学校,学校的主管部门要追究其责任,捍卫制度的效力,防止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 武兴华. 对“有偿家教”屡禁不止的几点看法[J]. 教学与管理,2011(4).
[2] http://edu.people.com.cn/GB/15278061.html.
[3] 王超群. 《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规定:教师搞有偿家教拿不到学年奖[J]. 中国教育学刊,2010(2).
[4] 杨旭.禁止“有偿家教”的地方立法思考[J]. 当代教育科学,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