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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体制改革,坚持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否有利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是否有利于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治理水平,作为衡量社会体制改革成败的标准,围绕强化社会事业、壮大社会组织、改进治理方式,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着眼均等化,把社会事业体制改得更优
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摆到社会事业改革的突出位置。
——推进教育公平这个“民心工程”。一是推进受教育者机会公平。主要是开展“重点”问题的整治,规定在全省中小学不准设“重点校”“重点班”,着力破解“大班额”和“择校”等难题。长沙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市属任何中小学校不再接收任何单位的“条子生”、不再设立“空降班”,坚决堵住升学过程中的“后门”;与此同时,长沙市城区新增2万个中小学学位,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读书问题。二是推进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配置公平。如推出了以名校“一带多”的方式,包括“对口支援”模式、“委托管理”模式、“捆绑发展”模式,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推进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教育的发展公平。出台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将全省所有县市区纳入“全面改薄”范围,促进了全省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构筑统筹城乡社会保险这个“互通网络”。突出注重实施“两个一”:一是推进“一体化”,即实行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积极探索省级医疗统筹,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服务。二是实行“一卡通”,即用一张社保卡办理社保业务、就医费用结算。提出全省持卡人数从2014年末的2000万人,到2016年末增加到4000万人。
——打造全民创新创业这个“强大引擎”。省委、省政府着力推出了三项新举措:一是降“门槛”。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二是拓领域。在农产品种养特别是加工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加强产业配套等方面推进创新创业,把服务业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创业作为重要方向和重点方面。三是强保障。完善和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就业资金向创新创业方面倾斜;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拓宽创业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力度,扩大科技金融试点,有效解决创新创业信贷难题;把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发展与龙头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以及创意设计、新兴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互联网等新业态。
——抓住实行单独两孩政策这个“最大亮点”。一是省人大常务委员會作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二是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一般条件,以及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特殊条件,作出具体政策规定。三是出台《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将奖励标准改为每人每月80元,实现城镇居民的全覆盖,直接受益人群189万人。
着眼强活力,把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得更顺
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为此,湖南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4万个以上。
——推动“脱钩”,淡化社会组织的官方色彩。湖南着力从两个方面为社会组织“松绑”:一是在登记上取消“婆家”的限制。规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无主管无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暂时达不到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申请备案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予以备案,并下放登记审批权限、降低登记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审批程序。二是已成立的社会组织须与“婆家”分家。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官方化。
——加快“发育”,强化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湖南着力从两个方面加强培育扶持:一是定好位,让社会组织有用武之地。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部门不应行使和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二是定政策,让社会组织有发展之力。加大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支持、资助和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
——注重“健身”,细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湖南着力完善“三个机制”:一是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由民政、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二是第三方评估机制。坚持先建后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三是信息披露机制。搭建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会员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促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着眼保平安,把社会治理体制改得更好
——用一体化监管筑好食品安全的“防护墙”。湖南着力从两个方面一体推进:一是以推行强制保险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以推行考核评价为重点,加强政府监管。出台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从2014年起把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用制度化保障装好安全生产的“防护门”。湖南注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排查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实行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指令,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及时警示约谈、通报批评。三是健全督导制度。省政府于2014年2月、4月相继派出16个和8个督导组,对市州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并对重点地区开展了驻点督导。
——用立体化防控体系织好社会治安的“防护网”。一是日常管理网格化。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无缝覆盖、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等要求,将社区(村)划分为一个个网格,把它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础单元,并分为重点网格(A类)、次重网格(B类)、常态网格(C类)三个类别,通过网格划定与分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进行定格、定位、定性、定量、定人管理。二是矛盾化解前置化。扎实做好对重点对象的心理疏导和监控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应急处置制度化。深入推进以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为主要内容的“一案三制”建设,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平台搭建、隐患排查、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着眼均等化,把社会事业体制改得更优
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摆到社会事业改革的突出位置。
——推进教育公平这个“民心工程”。一是推进受教育者机会公平。主要是开展“重点”问题的整治,规定在全省中小学不准设“重点校”“重点班”,着力破解“大班额”和“择校”等难题。长沙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市属任何中小学校不再接收任何单位的“条子生”、不再设立“空降班”,坚决堵住升学过程中的“后门”;与此同时,长沙市城区新增2万个中小学学位,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读书问题。二是推进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配置公平。如推出了以名校“一带多”的方式,包括“对口支援”模式、“委托管理”模式、“捆绑发展”模式,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推进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教育的发展公平。出台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将全省所有县市区纳入“全面改薄”范围,促进了全省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构筑统筹城乡社会保险这个“互通网络”。突出注重实施“两个一”:一是推进“一体化”,即实行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积极探索省级医疗统筹,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服务。二是实行“一卡通”,即用一张社保卡办理社保业务、就医费用结算。提出全省持卡人数从2014年末的2000万人,到2016年末增加到4000万人。
——打造全民创新创业这个“强大引擎”。省委、省政府着力推出了三项新举措:一是降“门槛”。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二是拓领域。在农产品种养特别是加工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加强产业配套等方面推进创新创业,把服务业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创业作为重要方向和重点方面。三是强保障。完善和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就业资金向创新创业方面倾斜;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拓宽创业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力度,扩大科技金融试点,有效解决创新创业信贷难题;把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发展与龙头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以及创意设计、新兴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互联网等新业态。
——抓住实行单独两孩政策这个“最大亮点”。一是省人大常务委员會作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二是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一般条件,以及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特殊条件,作出具体政策规定。三是出台《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将奖励标准改为每人每月80元,实现城镇居民的全覆盖,直接受益人群189万人。
着眼强活力,把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得更顺
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为此,湖南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4万个以上。
——推动“脱钩”,淡化社会组织的官方色彩。湖南着力从两个方面为社会组织“松绑”:一是在登记上取消“婆家”的限制。规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无主管无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暂时达不到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申请备案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予以备案,并下放登记审批权限、降低登记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审批程序。二是已成立的社会组织须与“婆家”分家。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官方化。
——加快“发育”,强化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湖南着力从两个方面加强培育扶持:一是定好位,让社会组织有用武之地。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部门不应行使和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二是定政策,让社会组织有发展之力。加大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支持、资助和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
——注重“健身”,细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湖南着力完善“三个机制”:一是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由民政、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二是第三方评估机制。坚持先建后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三是信息披露机制。搭建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会员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促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着眼保平安,把社会治理体制改得更好
——用一体化监管筑好食品安全的“防护墙”。湖南着力从两个方面一体推进:一是以推行强制保险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以推行考核评价为重点,加强政府监管。出台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从2014年起把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用制度化保障装好安全生产的“防护门”。湖南注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排查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实行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指令,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及时警示约谈、通报批评。三是健全督导制度。省政府于2014年2月、4月相继派出16个和8个督导组,对市州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并对重点地区开展了驻点督导。
——用立体化防控体系织好社会治安的“防护网”。一是日常管理网格化。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无缝覆盖、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等要求,将社区(村)划分为一个个网格,把它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础单元,并分为重点网格(A类)、次重网格(B类)、常态网格(C类)三个类别,通过网格划定与分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务进行定格、定位、定性、定量、定人管理。二是矛盾化解前置化。扎实做好对重点对象的心理疏导和监控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应急处置制度化。深入推进以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为主要内容的“一案三制”建设,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平台搭建、隐患排查、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