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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总结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湖南改革的认识与实践成果,我们与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在今年第1期的“主题阅读”栏目共同策划推出了“决不能输在新的起跑线上”上篇,“本期话题”继续刊出这一系列理论专题的下篇。
参加本专题编写的同志:李湘舟、邓清柯、刘怀德、周小毛、贺培育、方向新、陈湘文、李吾秋、李伟锋、柳德新、唐爱平、陈文胜、王文强、李勇、周湘智、彭宏杰、郑自立,潘小刚、黄海参与了提纲的讨论和起草。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改革的湖南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务实,服务型政府建设走上“阳光道”。
在“瘦身”上下功夫,整合机构整出政府管理“新活力”
湖南牢牢把握新形势对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着眼调整和完善自身结构和功能定位,紧紧抓住政府组织架构这个重点,开始了新一轮“瘦身”工程。
——按照整合优化的要求推进机构重组。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落实中央规定动作到位。整合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的职责和机构,成立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合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广电局的职责和机构,成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二是规范机构设置到位。将原来挂牌机构实体运作的省政府研究室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原来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的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调整为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管理,将整合重组的省能源局升格为副厅,由省发改委管理。三是行业体制改革到位。省里下决心撤销省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石化、机械行管办和省物资、商业、食品事务办等。改革后,省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0个,比改革前减少2个部门,整体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机构活力、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按照服务增效的要求推进职能优化。一是同一件事情由同一个部门负责。比如将食督局、质监局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统一整合到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设置。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撤销与公共资源相关的领导小组,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一进行监管。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后此类交易都归集于这一个平台进行。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推进体制创新。这次改革,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省里明确将工商和质监两个系统由原来的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省、市(州)、县(市)三级政府分级管理。通过实行分级管理,进一步理顺了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了各级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责,促进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在“健体”上下功夫,转变职能转出政府服务“新天地”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湖南针对过去政府权界不太清楚、管理程序还不优化等问题,遵循减少层次、优化程序、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努力做到既要“瘦身”,更要“健体”。
——念好减少行政审批的“三字经”。首先是念好“放”字经。去年以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湖南全部进行了衔接落实,省本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8项,单独向长沙市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5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放宽登记和审批条件,放松市场准入管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其次是念好“交”字经。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减少行政干预环节,把能够交给市场的,尽量交给市场去做。全省共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取缔)1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行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化。再次是念好“让”字经。把原来行政审批中的一些本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让”出来,同时推动事业单位等社会服务组织“去行政化”。如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将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予以剥离并划归行政机关,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实行加强同步监管的“三个查”。一是实行跟踪调查。对于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省里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必须做好跟踪衔接,把更多精力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及时发现和惩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需要核准的事项,省里要求所有核准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查,不能“偷工减料”,更不能“放水”。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对搞“变相审批”的行为,省里通过制订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规范性与合法性评查、行政审批业务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行政审批业务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减少权限下放后产生的监管风险。
——注重优化公共服务的“三着力”。一是着力保基本。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同时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二是着力除隐患。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们生产生活安全。三是着力兜好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同时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在“护养”上下功夫,控制编制控出政府规模“新体量”
——控“总量”。为此,湖南注意把好“三关”:首先是把好新增编制的入口关。省里明确要求,以2012年底统计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确保5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同时,规范审批机构编制的程序和条件,对职能未作大的调整、工作任务没有大幅度增加、增加的工作任务为临时性阶段性任务或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内部尚有空编、编制未分配完的,一律不予审批。其次是把好财政供养人员拨款关。明确全省各级只有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群团组织等所属人员,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供养人员,其规模总量由编制部门核定和确认。再次是把好各类特设机构设置关。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
——优“存量”。湖南主要通过三条途径来优化编制存量。第一,减多余。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当核减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单位的编制,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单位,并相应核减编制。第二,保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把有限的机构编制优先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第三,强基层。将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充实基层力量。
——活“流量”。一是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可以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事务,尽可能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做到“养事不养人”。二是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坚持“要增编、必清理、先减法、后加法”的原则,建立编制使用评估机制,定期对市州和省直部门政策执行、职责匹配、编制总量、挖掘潜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作为编制管理的依据。三是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一方面,通过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政府服务集中办理等现代化手段来减少工作人员数量;另一方面,加快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严格的用编核准和出入编登记制度,切实把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合管控机制执行到位。通过转变编制管理思路,全省机构编制严格控制在了中央的限额内,全省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都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良性运转的格局。
参加本专题编写的同志:李湘舟、邓清柯、刘怀德、周小毛、贺培育、方向新、陈湘文、李吾秋、李伟锋、柳德新、唐爱平、陈文胜、王文强、李勇、周湘智、彭宏杰、郑自立,潘小刚、黄海参与了提纲的讨论和起草。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改革的湖南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务实,服务型政府建设走上“阳光道”。
在“瘦身”上下功夫,整合机构整出政府管理“新活力”
湖南牢牢把握新形势对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着眼调整和完善自身结构和功能定位,紧紧抓住政府组织架构这个重点,开始了新一轮“瘦身”工程。
——按照整合优化的要求推进机构重组。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落实中央规定动作到位。整合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的职责和机构,成立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合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广电局的职责和机构,成立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二是规范机构设置到位。将原来挂牌机构实体运作的省政府研究室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原来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的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调整为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管理,将整合重组的省能源局升格为副厅,由省发改委管理。三是行业体制改革到位。省里下决心撤销省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石化、机械行管办和省物资、商业、食品事务办等。改革后,省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0个,比改革前减少2个部门,整体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机构活力、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按照服务增效的要求推进职能优化。一是同一件事情由同一个部门负责。比如将食督局、质监局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统一整合到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设置。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撤销与公共资源相关的领导小组,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一进行监管。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后此类交易都归集于这一个平台进行。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推进体制创新。这次改革,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省里明确将工商和质监两个系统由原来的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省、市(州)、县(市)三级政府分级管理。通过实行分级管理,进一步理顺了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了各级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责,促进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在“健体”上下功夫,转变职能转出政府服务“新天地”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湖南针对过去政府权界不太清楚、管理程序还不优化等问题,遵循减少层次、优化程序、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努力做到既要“瘦身”,更要“健体”。
——念好减少行政审批的“三字经”。首先是念好“放”字经。去年以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湖南全部进行了衔接落实,省本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8项,单独向长沙市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5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放宽登记和审批条件,放松市场准入管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其次是念好“交”字经。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减少行政干预环节,把能够交给市场的,尽量交给市场去做。全省共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取缔)1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行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化。再次是念好“让”字经。把原来行政审批中的一些本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让”出来,同时推动事业单位等社会服务组织“去行政化”。如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将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予以剥离并划归行政机关,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实行加强同步监管的“三个查”。一是实行跟踪调查。对于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省里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必须做好跟踪衔接,把更多精力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及时发现和惩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进行严格审查。对于需要核准的事项,省里要求所有核准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查,不能“偷工减料”,更不能“放水”。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对搞“变相审批”的行为,省里通过制订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规范性与合法性评查、行政审批业务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行政审批业务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减少权限下放后产生的监管风险。
——注重优化公共服务的“三着力”。一是着力保基本。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同时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二是着力除隐患。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们生产生活安全。三是着力兜好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同时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在“护养”上下功夫,控制编制控出政府规模“新体量”
——控“总量”。为此,湖南注意把好“三关”:首先是把好新增编制的入口关。省里明确要求,以2012年底统计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确保5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同时,规范审批机构编制的程序和条件,对职能未作大的调整、工作任务没有大幅度增加、增加的工作任务为临时性阶段性任务或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内部尚有空编、编制未分配完的,一律不予审批。其次是把好财政供养人员拨款关。明确全省各级只有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群团组织等所属人员,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供养人员,其规模总量由编制部门核定和确认。再次是把好各类特设机构设置关。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
——优“存量”。湖南主要通过三条途径来优化编制存量。第一,减多余。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适当核减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单位的编制,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单位,并相应核减编制。第二,保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把有限的机构编制优先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第三,强基层。将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充实基层力量。
——活“流量”。一是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可以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事务,尽可能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做到“养事不养人”。二是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坚持“要增编、必清理、先减法、后加法”的原则,建立编制使用评估机制,定期对市州和省直部门政策执行、职责匹配、编制总量、挖掘潜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作为编制管理的依据。三是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一方面,通过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政府服务集中办理等现代化手段来减少工作人员数量;另一方面,加快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严格的用编核准和出入编登记制度,切实把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合管控机制执行到位。通过转变编制管理思路,全省机构编制严格控制在了中央的限额内,全省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都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良性运转的格局。